《药娘掌家》 作者:千寻   第一章 可以为自己赎身吗?(1)   男人啊,年纪一到,就要有个女人来热炕头,喜不喜欢、漂不漂亮其次,重要的是能满足男人的肚子和下半身。   至于话本子里头的情情爱爱,谁晓得在闹些什么?对男人来说,与其看那些爱来爱去的文戏,不如看一场孙悟空大闹天宫,擂鼓声起,一番热闹。   就是为这点需要,今儿个孟殊领一票兄弟下山来找婆娘。   孟殊也需要一个婆娘,但主要目的不是热炕头,而是带儿子。   小孩是种相当麻烦的动物,打晚儿出生起,他就没睡过一场好觉。   弟兄们见他三不五时黑着两个大眼圈,便劝道:“老大也领个婆娘回家吧,就算下头不痒,至少夜里有人看着晚儿,可以一觉睡到天亮。”   这话说得实在,晚儿身子骨差,三天两头病着,需要有个细心妥贴的女人来照料,何况别说夜里,就算白天,他也经常忙得不见人影,哪有办法陪晚儿,搞得孩子都三岁多了,走路不稳、说话不会、眼神呆滞、脾气古怪,再让他带下去,再好的苗子也得往歪里长。   一群男人熟门熟路地来到牙婆家里。   听说孟殊又带兄弟往这里来,牙婆立马笑得见牙不见眼。这爷可是大客户,每个月都会带一票男人过来挑媳妇,他们行事大方干脆,从不讲价,在意的是看得顺不顺眼。   “去去去,把新货都给拉出来。”她催促过身边的嬷嬷后,便扭着屁股出门迎爷。“孟爷快进来坐坐,来人,上茶。”   她一边招呼孟殊,一边计算着跟在他身后的男人,一、二……十三个,又是笔大买卖,顿时笑得更欢。   云州多山多丘陵,民生谈不上富庶,因此大户人家少,人牙子大部分与山坳坳里的猎户作交易。实在是山上地方苦穷,没有女人愿意嫁进去,想找媳妇传宗接代,只能多猎点好货、攒些银子,再到牙婆那里挑合眼女子。   因此,在这里要促成姻缘,牙婆比媒婆更帮得上忙。   “李婆子,我上次要的……”   张寻嘴巴一开,牙婆立刻接话,“记着呢,要样貌美、气质佳的,有,这回给爷挑了好几个过来。”   在这里选媳妇,自然是要挑能做事、力气大、好生养的,偏偏有男人看不开,非要寻那貌美如花的,也不想想,夜里烛火一灭,漂不漂亮有差吗?   何况长得好的女人气性大,娶回去当婆娘,不是给自己找罪受吗?要是碰到性子烈的,想方设法逃出山坳里,到头来岂非白忙一场?   只是客人最大,怎么要求,她自然怎么办,这不,这回从外头寻来不少好货色。   李婆子刚应下话,一群女人就被领出来,二十来个,排成三排陆续进屋。   看见今天的“货”,张寻笑咧了嘴。   就说呗,这李婆子惯会说好话,丑女也能被她夸得像朵花,让她去寻几个养眼的,都说过几回了,若不是他上次捶了桌子、发一回飙,这会儿哪会有几个颜色好的。   “那行,今儿个咱们老大也要挑个顶好的。”   女子们都垂眉低头,看不清楚容貌,但看得出身材窈窕、形容清秀。   孟爷也想挑媳妇了,那得……李婆子攥了攥拳头,硬是把坑人的坏笑给憋进肚子里。   “张爷,我得把话说在前头,一分钱一分货,第一排这几个身价不同,没有十两银子以上卖不了,后面两排倒是还可以谈谈。”   “行,我会看着办。”   说完男人们抢身上前,深怕好的被挑走,想当新郎又得等下个月。   张寻粗鲁地勾起女人下巴,像挑牲口似的一个个看过去,瞧身材、挑容貌,他也不避讳,自己就是个好颜色的,不介意给婆娘捧洗脚水、烧热灶,却不能容许丑婆娘在跟前晃。   想到哥哥娶的嫂子,张寻揉了两下鼻子,唉!他怎就不怕生一窝丑孩子?   孟殊很少说话,女人一走进屋里,他就捧着茶细细品着,好像喝茶比看女人更有趣似的。   他的身量高、体格壮硕,留着一把大胡子,一双眉浓,一对大眼,两只手掌摊开,硬是比别人大上许多,长长的两条腿,桌子底下都装不下。   视线随着张寻前进,他没有非要挑最美的,他要挑个合眼缘的,至于合眼缘的条件?平心而论,他不是太清楚。   直到张寻勾起甯语瞳的下巴,他接触到那双亮得能发光似的眼睛,咚地,心底某根弦被触动了。   她长相甜美,但眼底含愁,嘴角衔涩,分明哀伤,却是一脸的懂事乖巧。   她的懂事乖巧像颗石头,重重地砸中他胸口。   通常越懂事越没人心疼,会哭的孩子才有糖吃,太乖的孩子顶多只得到一个乖字。   有想望不敢说出口,深怕旁人为难,别人有渴盼,再委屈也要尽力去满足,深怕自己不够好就不被喜欢,这种人受委屈也不敢哭闹,不懂得自私、不晓得耍赖,这种乖……傻到很欠……人疼。   瞳瞳抿紧双唇,面上乖巧,心底却无比抗拒。   她的运气真背!早知如此,当初就狠赌一把,说不定跟了世子爷,更有机会见到哥哥。   如今,不知天南地北何处归,谁晓一抹红艳落谁家?   她后悔极了,路上逃过两次,两次都被抓回来,最后人家干脆给她灌了药。所以……她规划不出“所以”之后的事,如今只且看且走。   至于她的乖……是被告诫过的,若是不被人买回去当媳妇,就只能等着被卖进青楼,不想伺候一个男人,那便伺候千千百百个男人。   这话毒辣得狠,却明明白白地点出她的困境,此时除了乖巧,她别无选择。   于是不甘隐着,怨怼藏着,她只盼运气够好,碰到一个宽厚男人,让她有机会图谋以后。   “我要这个。”张寻指着瞳瞳。   听见张寻这话,李婆子巧笑嫣然。这位小爷真有眼光,这姑娘不只漂亮,还美得有气质、有内涵、有底韵,怎么看都像个大家闺秀,也不知是什么样的故事,会沦落到她手里。   李婆子瞄一眼孟殊,发现他也在看瞳瞳,心念一转,笑道:“小爷,这位姑娘得卖二十两银子。”   闻言,张寻恼怒。“啥?刚不是说十两?”   “爷没听仔细,我说的是十两以上。这位姑娘姓童,出身不凡,能断文识字、会算帐,就算花二十两,您也不亏啊!再说了,您看看她这长相,鹅蛋脸、新月眉,容貌娇美,风姿绰约,要是再好好打扮起来,不是我说大话,宫里的皇后娘娘都不见得有她漂亮。我开的可是良心价,要不,送到‘香袖招’,说不定可以卖上五十两。”   张寻搔搔头,如果能识文断字,二十两确实不贵,可他哪来那么多钱?   前阵子听哥的盘算,又买下三亩地,就算把他榨干榨透,也榨不出这一笔钱。   一旁听到香袖招三个字,孟殊拧了浓眉,走到瞳瞳身前。   那么长的两条腿,他的身量让人有十足的压迫感,不由自主地,瞳瞳抬起头,首先入目的是他那把大胡子,然后是他那汪黑得让人探不到底的眼睛,他生得高大壮硕,宽肩窄腰,简单的蓝色棉布直裰在身上,身形显得笔挺匀称。   他的眼窝深邃、鼻梁高挺,看不清他覆在大胡子底下的半张脸,饶是如此,她仍然觉得这个男人英俊得令人窒息。   他就这样看着她,没有动作、没有声音,连表情都没有多两分,而她竟然……竟然感觉站在他面前很安全?   就算被他买走,也前程无虞、安全无虑,即使当他的奴婢,她也能顺心遂意,谋划想做的事情……真真是太奇怪的直觉。   孟殊不想的,但还是做出突兀事儿,他从怀里掏出一颗糖,剥开糖纸,把糖递到她嘴边。   为什么?也许是因为……受不了她微皱的眉、下拉的唇,受不了她不说话,委屈填满了她的眼。   她是个傻女孩,像好友信里提及的小丫头那般傻气。   于是他决定,不管她乖不乖,都要把糖给递上,让她嘴甜心甜,不再教委屈挂满眼。   她对他有莫名的第六感,他对她也有无法解释的直觉,于是孟殊问:“你愿意跟着我吗?”   她反问:“你是个讲道理的男人吗?”   他回答,“我是。”   她又问:“如果我能攒到二十两银子,可以为自己赎身吗?”   她问得很真诚,没想话一出口,孟殊身后的弟兄们全哈哈大笑起来。   这里不是京城富裕之地,别说一个弱女子,就是他们这票大男人,手里侍弄几亩田,再加上运气好连年风调雨顺、谷物大丰收,想攒个二十两银子,也得耗上好几年。   到时候……凭老大的“本事”,说不定孩子都生下好几个,人老珠黄了,不巴着老大,还想要赎身?   所有人都在笑,但孟殊把笑咬在齿缝间,不外露。   是,他也觉得可笑,但傻女孩的认真,让他不由自主的认真起来。   “可以。”他回答。   一笑,松开憋紧的气,她说:“好,我愿意跟着你。”   孟殊付钱拿走身契,大大的掌心裹住她小小的拳头,特意配合她的速度慢慢地往前行,每回兴致起,他回头,给她剥颗糖吃。   她其实并不爱吃糖,更不爱哭,但咽下肚的糖却教她心涨得厉害。   孤独太久的人,有人递出一点温柔,她的反应往往不是高兴,而是惶恐。   担心这只是错觉,害怕受之有愧,便急忙想做点什么来证明自己值得被这般对待,却又怕对方只是逢场作戏,自己一个不小心,却入戏太深。   她已经孤独太久了,担心分辨不出是戏剧或真实,于是她盯着他的脸,试图弄清楚。   “为什么这样看我?”他问。   “我必须弄清楚,方才吞下肚的是糖,还是穿肠毒药。”一哂,她回答。   “我不会和自己的钱过不去,你要二十两呢!”他呵呵笑开,握紧她的手又道:“我发誓,跟着我,你会有吃不完的糖。”   这句话比方才吞进肚子里的糖更甜、更教人舒心,没道理的好感,像草木的细根,迅速往她心底扎根,在她的胸口处索取养分、快速增长。   孟殊的房子不大、房间不多,只有两房一厅、一灶间,像村子里其他兄弟住的一样,起初盖的时候,每家每户都是同样的规格,只不过因为他是老大,加上老大家有儿子,为了怕吵到小孩,当初留地的时候,老大家的院子硬是比旁人家的大上三、五倍。   厅堂很大,吃饭待客、与弟兄们会议,都在这里。   两个房间,晚儿住的地方,小床小桌小椅,家俱全配合他的身量打造,另一个房间足足是晚儿房间的五倍大,除了特大号的床柜之外,还有张大书桌和书架。   “姑娘,要不要先梳洗?”一名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妇人问。   她是王氏,张寻心里那个丑嫂子,说她丑,有点过分,就是矮了点、胖了些,皮肤有些黑、有些粗,但眉眼舒坦,让人望之可亲。   虽然她长得不好看,却是个勤劳苦干、认命认分的,自从被买来当媳妇之后,就认真帮丈夫打理起家里。   白天丈夫下田,她便到老大这里带小孩、整理家务,每个月赚上五百钱,一年也能攒足六两银子,对家里不无小补。   “好,麻烦你了。”   王氏笑笑道:“等等,水马上就好。”   等王氏离开,瞳瞳深吸气、吐气,看着房子四周,竟觉得好笑。   二十两银子、一把糖,她把自己卖了,她没有后悔空间,也不后悔,因为不必落入牙婆嘴里的香袖招,因为……胡子大爷虽然粗犷,却有一双温柔的大手。   王氏将她领到孟殊房里,放下行李,行李是她的药箱,人贩子还算有良心,除了拿走她藏在药箱里的银票首饰之外,其他的都留下了,她的药、银针、手术刀……都还在,对了,还有两身衣裳,比起同样被卖的女子,她富裕得多。   走到书架前,她看看上头的书,逐本看去,这人想考状元吗?怎地书架上多数是举业书册?   瞳瞳失笑,推开窗,屋子不大,但外头有块很大的花圃,里头种了不少茶花,看得出来是精心侍弄过的。   方才一路行来,在看见这片隐藏在两座高山中间的数千亩平地时,她是惊艳的,尤其田里一片绿油油的植物,生气盎然,教观者心情雀跃。   他们怎么会寻到这片桃花源,在此定居?   几乎是第一眼,她便喜欢上这里。也许,未来不会像她想像的那么糟糕。   蓦地,隐隐有哭声传来,瞳瞳循着哭声找到晚儿,他刚睡醒,看见身边没人,便以哭声引人。   瞳瞳细细看着男孩,两岁左右,身形瘦小,五官相当漂亮,唇红齿白,一双眼睛干净明亮,不太会说话,指着她咿咿呜呜,不知道在讲些什么?   瞳瞳走近,他让她想起慎儿,那个为了她要放弃喜欢女孩的慎儿,瞬间暖意袭心。她轻轻将晚儿抱起,额头贴着他的额,意外发现他有些微咳嗽,瞳瞳翻过他的手,为他号脉,不禁皱起眉头。   晚儿靠近瞳瞳,她身上的气味太好闻,一窝进她怀里,他就不想动,小小的手圈住她的腰。她想推开他,看看他的舌头,他却撒娇地咿呜两声,小手圈得更用力。   那是依赖,孩子对母亲天生的依恋,虽然她不曾生过孩子,但她在慎儿身上得到过同样的经验。   怎么会第一眼就拿她当母亲了呢?   王氏也听到晚儿的声音,快步走进来,却发现晚儿窝在瞳瞳胸口。   王氏有些意外,晚儿谁都不亲,连自己的爹也不愿意靠近,她照顾晚儿这么久,他还是与自己有距离,这就是缘分吗?王氏微微一笑,老大挑对女人了。   环住他小小的身体,瞳瞳抬眼问:“这孩子……”   “是老大的儿子,晚儿,都三岁多了。”   “三岁?怎会养得……”   “这么瘦小?是啊,这孩子打出生身子就不俐索,经常犯病,一个大男人哪有办法像女人般细心照料?况且老大忙,经常不在家,再加上这孩子性子拗,你看,都三岁多了还不肯开口说话,不吃饭,只喝奶。   “为了他这古怪脾气,老大还在后院养了几只牛羊,方便随时取奶,是我们觉得这样子下去不成,才劝老大去买个媳妇回来。”   瞳瞳点点头,问晚儿,“饿不饿?姨给你弄点吃的,好不好?”   晚儿摇头,他不爱吃东西,比较喜欢赖在这个香香的怀抱里。   “不想啊!好吧,那你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他没说话,只是把头往瞳瞳怀里钻。   “不想讲话啊……没关系,我来说给你听。我叫瞳瞳,你可以喊我瞳姨,以后我会陪着你,陪你说话唱歌,陪你吃饭睡觉,陪你读书长大,不管你黏不黏我,我都一直陪着你,好不好?”   一个没有娘亲的孩子,她只能猜测,他和自己一样孤独。   本以为晚儿听不懂,没想到他竟然抬起头,怔怔地看着她的脸,好半晌后,笑开,露出小米粒似的牙齿。   他一笑,脸颊边出现两个深深的酒窝,让他看起来更可爱。   “你听得懂我说的话,对不?”她对他点点头道。   他看出她的欣喜,学着她的动作点点头。   “拜托拜托,回答我一声好不好,就说‘是’,可不可以?”   晚儿看着她,没有说“是”,却害羞地笑开,下一刻又窝进她怀里。   瞳瞳轻笑着摇摇头。“没关系,现在不想说,待会儿说,今天不想说,明天说。可是……说话是好事,你开口,我才能知道你想要什么啊!”   她一面讲话,一面把他抱进厨房里,把灶台前的食材巡过一轮,她再把晚儿放在椅子上。晚儿不肯,她说:“看我玩游戏,很好玩的,一下子就好,你坐一下子,我就抱你。”   晚儿这才松开手,乖乖地坐在椅子上。   三岁的孩子、两岁的身量,他哪有他爹那副模样,他的爹身子可强壮了,往人跟前一杵,像座山似的,所以……不行,他得好好养养。   第一章 可以为自己赎身吗?(2)   瞳瞳跟王氏要了一块麻布,打两颗蛋黄和两颗全蛋,摆进牛奶和糖充分搅拌,深怕把空气给搅进去,她的动作分外温柔,另一边烧起炉灶、热水,摆好蒸笼。   待王氏把麻布送过来,清洗干净之后,来来回回过滤三次蛋液——在京城家里,她有特制的细筛子,在这里只能将就。   水滚,将过滤好的蛋液摆进蒸笼里,她拿个盘子盖在蛋液上头,再往蒸笼边插入一根竹筷,让热空气从缝里窜出来,免得温度太高。   不多久,布丁蒸好,放进冰凉的井水里降温,她把晚儿抱在膝间开始说故事。   “有个小孩叫做阿不,他不吃饭、不说话、不笑,什么事都摇头说不,他的娘恼了、他的爹烦了,可是谁都没有办法教他乖乖吃饭说话,怎么办呢?有一天,爹爹从外头回来,带回一只鹦鹉,你知道什么是鹦鹉吗?”   晚儿摇头,眼睛亮亮的,显然很期待她的故事。   “那是一种鸟,身上的羽毛五颜六色,非常漂亮,他最厉害的本领是会学人说话……”   她一面说故事,见布丁凉了,拿起汤匙舀了一口,往他嘴巴送。   晚儿见状,连忙捂起嘴巴猛摇头。   瞳瞳笑开,说:“你是晚儿,不是阿不,怎么可以学他呢?还是以后我喊你阿不?阿不、阿不、阿不……”   她喊一声,他摇一次头,两人玩得不亦乐乎。瞳瞳这才说:“就尝一口,如果不喜欢就算了,然后我继续给你讲故事,好不?”   她漂亮的眼睛看着他,看得晚儿心头暖暖软软的,皱一下眉头,勉强开口,谁知细软滑嫩的布丁一入口,他眼睛瞠大,刚把布丁吞入肚子,立刻又张嘴。   “好吃对吧?”   晚儿点头。   “瞳姨还会做很多比这个更好吃的东西,以后每天给晚儿做,好不好?”   晚儿又点头,然后瞳瞳一面喂食、一面说故事。   一个讲得认真、一个听得认真,一碗布丁,一点一点进了晚儿的肚子里,两人都没发现,孟殊在窗外站了很久,更没有人发现,他的目光变得柔和,嘴唇在大胡子底下弯出线条。   本以为初来乍到,她需要时间适应,没想到她这么快就和晚儿熟悉。   多数女子来到这个前不着别村、后不着他店,唯有群山环绕的封闭山谷时,都会感到惶惑不安。   今儿个买回来的女人,都安排好各家媳妇过去劝说,他想着,回到家里应该会看见王氏冲着她好说歹说,劝她安分认命、乖乖当自己的媳妇,没想到竟会是这幅光景。   孟殊笑开,浓密的胡须微动,深邃的眼睛轻闪,他想,自己没挑错人。   “热水烧好了,姑娘要不要先去洗洗?”王氏想接过晚儿,可晚儿不肯,把头埋进瞳瞳怀里。   这样就黏上了?孟殊勾勾眉,大步上前。“把孩子交给我,你去洗洗。”   一路行来,风尘仆仆,好洁女子肯定不舒服。   瞳瞳低头看看晚儿,说:“等会儿再洗,孩子有点咳嗽,我想先上山采点草药。”   她懂医药?这二十两花得太值了。   “又咳嗽?”孟殊皱起浓眉,分明是关心,偏偏表现出生气,他强硬地想抱过孩子,晚儿不乐意,双手硬圈住瞳瞳脖子,啊啊叫喊着。   “小心。”瞳瞳闪身躲开他的大手,低声道:“别吓着他,我抱着就好。”   “你抱着他,没法子上山。”   这倒是,瞳瞳想了想,问:“你可以陪我上山吗?”她对山势不熟悉,需要一个向导。   他毫不考虑便回答,“可以。”   她拍拍孩子,柔声道:“晚儿,抱着你我无法爬山,让爹爹背你,我们一起去山上走走,好不好?”   晚儿不肯,她又耐心地分说老半天,才说得他抬起头松开手。   “我不抱你,但是一直牵着你的手不放,好吗?”   两人对视,半晌,他轻轻地点了下头、松开手,她才把孩子交给孟殊。   孟殊不懂何必花这时间,要是他,强行抢抱过来,晚儿顶多叫几声、哭几声,难道还能造反不成?他就不信孩子不乖乖妥协,又不是娘儿们,大丈夫得学会能屈能伸。   只不过她对晚儿温柔的模样……真好看!让对孩子缺乏耐心的孟殊,想要多看一会儿。   两道目光直勾勾地盯着她,盯得她浑身不对劲。“有问题吗?”瞳瞳问。   他一拍脑袋,傻笑起来。“你对孩子真有耐心。”   有耐心吗?是啊,她对孩子一直都很有耐心,不管是对晚儿,还是对慎儿。   缓缓吐气,那时候她刚成亲,新郎还没把新娘领进门,就脱去喜袍,打仗去了。   她是从什么时候起就打定主意要嫁给裴哥哥的?   打裴哥哥从拍花子手里把她救回来那天起吧,那时她便想着赶快长大,长大后顺顺当当地嫁给裴哥哥,为他生儿育女,为他支起门楣。   终于,她嫁了。   喜帕褪下,她以为袁家只有婆婆,谁知道还有个四岁的慎儿等着喊她娘。   娘?她才十四岁呢,都还没及笄,就当了人家的娘。   生气吗?当然,也生气、也埋怨、也心酸,但她是个良善女子,永远不会忘记袁裴的救命之恩,何况他们之间的感情是日复一日慢慢处起来的。   她喜欢他,发誓为他尽心力,一世敬他,不过是多了个儿子,严重吗?不严重的。   突如其来的儿子,并未改变她支撑袁家门庭的计划,她把慎儿当成亲生儿子,悉心照料婆婆,她用尽力气为裴哥哥打造美好的家园……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   听见慎儿的读书声,瞳瞳笑逐颜开,时间飞快,慎儿八岁了,他很聪明很乖,也很体贴,四年朝夕相处,她视他为亲儿,他待她为亲娘。   起初,她当真以为慎儿是裴哥哥的亲生儿子,直到后来、后来再后来,往来的家书中,袁裴才告诉她,慎之是同袍之子,同袍曾对他有救命之恩,后来同袍死了,他便收养慎之为儿。   这让瞳瞳更钦佩裴哥哥,他有情有义、有恩必报,他对所有待他好的人都倾心付出,那么为袁家竭尽心力的自己,他必定会回馈一世爱情,对吧?她是这样想的。   于是她认真制药、拚命赚钱,改善袁家生活。   她把袁家旧宅拆了,盖起又大又新的房子,她请师父给慎儿启蒙,还买下人伺候婆婆,所有人都说袁家娶了个好媳妇。   “娘回来了?”听见脚步声,慎之回头,冲着瞳瞳一笑。   她上前掐掐他的小脸颊,肉肉的小脸。   “娘又去诚王府吗?”   “嗯,冬天到,世子爷容易犯病,娘得给他备药。”   “以后娘去诚王府,让慎儿跟着好吗?”   眸光一闪、头微偏,她捧起他的脸,认真问:“你听到什么?”   目光闪避,他不能出卖奶奶,只是鼓着一张包子脸,视线不敢与瞳瞳对上。   见他不语,瞳瞳呵他痒,他左躲右闪逃不了,笑软在她怀里。   瞳瞳很清楚,婆婆不喜欢她经常进出诚王府,可她不过是一介女子,若没有诚王府在背后撑腰,谁都可以欺她、辱她,受了苦也只能往肚子里吞。药丸买卖那么大的利益,谁不想分一杯羹?她与诚王府不过是鱼帮水、水帮鱼。   “男女有别、授受不亲。”他想了半天挤出这么一句话。   “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娘得多积功德,以求你爹战场平安。”   “可是……近水楼台先得月。”爹在那么远的地方打仗,要是娘……   噗地,她大笑失声,捧着慎儿的小脸,重重地在他额头上亲一口。“在想什么啊,捞月得有体力呢,世子爷是病人,哪来的力气近水楼台,更何况娘这颗月,早早被我们家慎儿给摘了。”   慎之抱着母亲的腰,娇气道:“娘,永远别离开慎儿,行吗?”   “娘不会离开的呀,只是慎儿娶了媳妇儿,肯定想插上翅膀,赶紧离开娘。”   “才不会,慎儿有媳妇更记挂娘。”小包子严肃无比回答。   她轻笑。“慎儿,别害怕分离,终有一天,慎儿羽翼丰满就得展翅高飞,你必须到很多、很远的地方,开展自己的眼界。”   “娘和我一起高飞。”   “那个时候娘老了,飞不动啦。”   “我背着娘飞,我到哪儿娘就到哪儿。”   “在想什么?”孟殊的声音唤得她拉回思绪。   瞳瞳回身一笑,掩去眼底的黯然,摇摇头,那些已经过去了。   即便她对他有再多的耐心、疼爱……慎儿都不再是她的儿子,裴哥哥说得对,程月娘、雪儿、婆婆、慎儿、裴哥哥他们才是一家人,紧密不可分的一家人,而她,不过是外人……   “没什么?快走吧。”   孟殊把晚儿缚在身后,瞳瞳背起竹筐,一起往山上走。   穿过村子,不少村人看见孟殊,纷纷同他们打招呼。“老大好。”   “嫂子长得可真好看。”   “晚儿挺喜欢嫂子的,对吧?”   众人对他热情,连带地对瞳瞳、晚儿也热烈着。   这里是个纯朴的好地方,她的直觉没错,一眼便喜欢上此地。   直到两人走得远了,村民们还在耳语——   “老大和嫂子看起来挺相配的。”   “我才想着呢,咱们老大眼光高,能瞧上什么样的女人。”   “嫂子可是花了老大整整二十两银子呢。”   “这么多?当初落户的时候,每个人分得十亩田和二十两,一口气花掉二十两,往后老大要靠什么嚼用?他还得养晚儿呢。”   “甭担心,老大武功高强,多上山几趟,打两只大老虎,肯定能够撑到夏末出粮。”   “希望新嫂子能待老大好一点。”   “旧嫂子待老大也不差,就是、就是……”   “是她命不好。”众人的议论持续好久才停下。   第二章 许多第一次(1)   走出村子,转往山林小径,突然没了人声,过度的安静让气氛有些尴尬。   “为什么他们叫你老大?”   “我们曾经是土匪。”不过数息功夫,孟殊已经决定不瞒她,虽然这事……不太有面子。   “土匪?你说的是打家劫舍的土匪?”她震惊地转头望着他。   “不对,是劫富济贫的土匪。”   只是在劫富过程当中,发了点小财,然后买下这片山谷地举寨迁移,有了地,就得有自己的小家,有了小家,就得有女人操持,他相信再过不了多久,村子会像附近的树林,发展得郁郁青青。   “每个土匪都这么说的。”   她突然想起师父留下的话本子,里头那话是怎说的?   哦,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欲从此路过,留下买命财。钱这种东西,花了是财产、不花是遗产,留财产有意思、留遗产没用,土匪都开口了,再多的钱也得往人家口袋送。   “我们只劫贪官。”在他变成老大之后,劫的都是该劫之人。   贪官的定义是什么?有钱?看得人不爽?耸耸肩,瞳瞳不予置评。   他看出她的不苟同,可他行事哪需要谁的认同?针对这种事,他通常甩也不甩。只是……她的不认同像根针似的戳着他的心,让他忍不住想要多解释几句。   “林可钦,贪军饷,冒领军功;赵嘉,凡审案子,不论对错,只论谁交上来的银子多;陈平山,私扣赈银八千两,无视百姓饥荒死亡……”   他一口气说了一大串,说得瞳瞳瞠目,下意识问:“官能这样当?不怕获罪吗?”   “很多官都这样当的,只不过他们上下打点得好,自然没有人将他们的罪行捅破,头顶上的乌纱帽便戴得稳稳妥妥。只有利益分配不平均的时候,才会有人想跳出来管。如果雨露均沾,谁会多事断了这笔财源?所以上头的人不管,我来管!”   瞳瞳摇头。“这世道……”   “别悲观,水至清则无鱼,只要不过分、只要还能为百姓做事的,即便为自己攒一点私利,倒是不要紧。若真贪得太过,老天终会收了他们。”   这些年,他可捅破不少“天”,上苍不行正义,他来主持。   点点头,瞳瞳转移话题。“村里人经常进山吗?”   “会,春搜、夏苗、秋猕、冬狩,青黄不接、农暇之余,村里的男人需要消耗体力,大伙儿便会组队上山。”他们用皮子、兽肉换得生活所需。   刚在此地落户时,他要让一群习惯挥挥大刀、几句恐吓就能有白花花银子可花的土匪兄弟们学会流血流汗、交易买卖,颇有几分困难。   他不得不一再鼓励劝说,让他们想清楚,成为良民、生活稳定,就能娶妻生子、繁衍后代,让他们慢慢想清楚,收拾起那股难受,咬牙硬撑下来。   之后村里有了女人、有了三餐热饭,他们便渐渐习惯过上平头百姓的生活。   “换言之,山上有路可通?”   “前山有,后山没有,路是我们开的。”刚搬来时,这片无人的荒地野山,夜里歇下,还能听到野兽嚎叫声,后来烧草犁田,开沟为渠,接山泉水、凿井,村落雏形渐现,才有今日的好光景。   看着他不自觉露出骄傲自得,瞳瞳嘴角微扬,这人把自己当成开山英雄了。   不过他话中的意思是,她想采药只能去前山?可……她转身看着后山,山势高峻,山体庞大,通常这样的山会形成“一山有四季,上下不同天”的垂直气候,肯定会有许多古老而珍贵的动物植物分布,她没有估计错误的话,那里背阴处多,应该会有不少的珍贵药材。   “你们在这里落户多久?”   “两年。”   从无到有,这段日子并不好受,尤其是晚儿,他打出生起,身子骨就不佳,再加上水土不服,以及自己日夜忙碌忽略了他,使得晚儿不仅多病,性子还孤僻,成天蹲在角落,谁都不喜,谁都不理。   “当初怎会选在这里?”   “因缘际会。”   很简单的四个字,但她明白他真正的意思,他要她别多问、别好奇,对吧。   她是个识时务的女子,不该知道的,她不会无端生出好奇心。   瞳瞳不问了,空气瞬地安静下来。上山的路很小,两人一前一后走着,彷佛担心她丢掉似的,晚儿不时转头看她,她得及时送上笑脸,他才会心满意足地把头转回去。   “过几天,村里会给今日到山下挑媳妇的同伴办一场婚礼,我答应你可以自赎,但若我们没举办婚礼的话,眼下村里还有两百余人没娶媳妇……”   话未竟,意已明。   在这里,如果她没有贴上某个人的标记,怕是日后会麻烦不断,天天受人觊觎。   “我懂。”   “所以……”   “就成亲吧。”反正成亲于她,又不是没经验。   “仪式很简单,只是为着某种认定,你别想得太麻烦。”   “我没想得太麻烦。”   他只是想安抚她,但显然她并不需要。他不想要猜测,但就是会忍不住想知道她从哪里来?为什么落到人贩子手中?遭遇过什么事?为何能够在全然陌生的环境中安之若素?   突地,一声惊呼,她抛下孟殊冲上前。   “怎么了?”孟殊急忙追上前,心底抱怨,这女子忒大胆,山林多危险,猛兽不提,光是碰到毒蛛都够教人受的,她太过莽撞了。   她指着地上一片植物道:“这是八角莲。又叫金魁莲、旱八角,有解毒功效,可治蛇毒、抑制肿瘤,是很珍贵的药材。”   “你确定?”   “再确定不过,你看它的叶子呈圆形,却有八个角,所以叫八角莲,喜欢在阴湿的地方生长,因为对生长环境要求很高,所以不易寻找。”   “会吗?这很常见,我以为是杂草。”   很常见,意思是……她很快就能攒足赎身银两?瞳瞳开心得合不拢嘴。   美目望去,望得他心跳转急,她笑得……可真好看呐!   “这里福山福地,你可别小看。”瞳瞳道。   所以,她会喜欢这片“福山福地”而留下?   留下?多、多自相矛盾啊,不久前他才允她自赎,不久前他还只把村里办的婚礼当成某种不重要的仪式,这么快他就后悔了?就想她留下了?   只是,怎么可以?男子汉一言九鼎,说出去的话,岂能轻易收回?   他不收回的,绝对不!可不明所以地,胸口那股子不满意迅速扩散,压出他一肚子不满。   她采下几株八角莲,开开心心地跟上他的脚步。   没多久,他们来到溪边,孟殊取皮囊装水,递给她。“喝点水。”   “嗯。”她先喂过晚儿,自己喝几口,再递给孟殊。   他仰头咕噜咕噜喝下,无比豪迈,就着她喝过的壶嘴,今天的水,比过去喝的更甘甜。   她看见他的动作,脸微红、心微跳。   他看见她的脸红,肚子里的不满瞬间化成喜悦。他从未让任何人影响自己的情绪,但他今天的情绪起伏被严重影响了。   偏过脸,避开他赤裸裸的目光,下一瞬,她眼睛直了,盯着远处,心底呐喊着,天呐!这不是普通山林,是货真价实的宝山。   见瞳瞳起身,这回他急忙拽住她,不让她一个人往前跑。“你又找到什么?”   她心急,没注意到自己的手正被人握着,走过几步蹲下来时,她才发现自己的手在别人的掌心中,匆促间,她急急抽开。   掌心空了,心底一股莫名的失落涌上,孟殊摇摇头,陌生的感觉、陌生的情绪,陌生得他快不认识自己。   她试着找出话说:“巴戟天,有南国人参之称,味辛甘、性微温,能补肾、祛风湿、强筋壮骨,可治频尿、宫寒以及……”突地,她吐吐舌头,调皮一笑。   她的调皮太吸睛,她吐舌头的模样太可爱,胸口突突地,某种脏器在里头跳得很厉害。他问:“以及什么?”   “阳萎不举。”冲口而出,说完才觉不对,她认真想想,他们还是陌生人,怎么就……   刷地,瞳瞳脸色暴红。   他盯着她,细细地看着绯红从她的脸颊蔓延到耳垂、到颈子、到……让人遐想之处。“巴戟天,我不需要。”   这是什么鬼回答啊,她又没说他需要。眼珠子咕噜咕噜转动,想躲开尴尬,她指向远方一株腐朽枯木。“瞧,那是红冬蛇菰,全株都可入药,具有补肝益肾、止血生肌、调经活血、清热醒酒之效。”   说完,丢下他,她跳着脚,连同尴尬一起抛下,采宝去。   “仔细脚下,春夏之际蛇虫多,别被咬了。”他跟在身后,像个唠叨的嬷嬷。   “好。”她敷衍得厉害,跑得更快,只想离他再远些。   他哪里肯啊!大脚一跨,瞬间距离缩小。“往后我不在,你别自己上山。”   “好。”不管他说什么,她都应好,只想把方才的暧昧给抹得一干二净。   突然晚儿伸着手指向左手处,啊啊啊叫个不停。瞳瞳和孟殊停下脚,两人顺着他手指方向望去,那里有只大兔子正在吃草。   “兔子!”瞳瞳低喊。   “晚儿想要吗?”说着,孟殊解下背带,就要去逮兔子。   瞳瞳一把抓住他,阻止他的急切,她不想他抓吗?   “晚儿想要兔子吗?”瞳瞳对着晚儿的眼,认真问。   晚儿点头。   “光点头不行,你要说兔子,说了,你爹就给你抓兔子去。”   她亮晶晶的双眼看着晚儿,脸上满是期盼,她靠近晚儿同时也凑近他,近得他能闻到她身上的味道,真香……分明没喝酒,可他却有了几分薄醺。   这时耳边传来稚嫩的童音,“兔兔……”   声音不大,但清楚明白,孟殊无法置信,这是儿子第一次开口说话!   他猛地转头,没想到这一转,下巴划过她的唇。   只是轻轻的一下下,但他感受到那点柔嫩,不由自主地心悸、不由自主地血液冲上脑门,他不是童男,很清楚那种感觉是为什么,薄汗冒出额际,他强忍吞口水的冲动。   他飞快把系带解下,将孩子丢给瞳瞳,匆匆说:“我去抓兔子。”   然后把瞳瞳和晚儿丢在据说很危险的山林里,飞快窜身离开。   其实她只碰到他扎人的胡须,可她也愣住了,不是因为感觉,而是……他落荒而逃的背影很有趣,他泛红的耳朵更有趣,原来啊,不仅仅是她会感到尴尬。   微笑,低下头,额头与晚儿相碰,她不明所以地笑着。   晚儿被她的笑容感染,也咯咯笑开。   “我们再去寻宝,好不?”   晚儿没回答,但点了头。   他们往前走没多久,就看到好几株野桑,四月天,红的紫的,果实累累压满枝头,是多年的老桑树了,果实颗颗硕大,有成人拇指长。   “瞧我,想银子想疯了,居然忘记上山是来替晚儿采药的。”   桑叶洗净,与冬瓜糖、冰糖或麦芽糖一起熬煮,汤汁甜甜的,能治小儿咳嗽,效果相当好,当然如果再加上枇杷叶会更好。   把晚儿放在地上,篓子放在一旁,她摘下硕大桑葚,往晚儿嘴里塞,吃得他双颊鼓鼓的,松鼠似的,可爱得紧。   “好吃吗?”她说得很慢,吃一颗,说:“好……吃……”   晚儿指着她,她再给他一颗,她重复说:“好……吃……”   他在笑却没跟着说,瞳瞳不急,她站起身采集桑叶,没想到习惯让人抱来抱去、不爱走路的晚儿,竟扶着身旁的大石头站起来,他踮起脚尖,扯下矮枝,拔了上头的桑葚塞进嘴巴。   只是他不辨颜色,咬进红色果实,那一整个酸啊,酸得他皱眉歪脸,瞳瞳看见,笑得直不起身。   “姨教你,红色的果实,”她拔下红色的,用力摇头,假装放进嘴里,然后呸呸呸。“不好吃。这个紫色果实,”她拔下紫色的,放进嘴里,笑得脸上开了花,道:“好吃、好吃、真好吃。”   她夸张的动作,惹笑了站在远处的孟殊,心想就让他们……母子多处处吧!   他准备离开,然而在转身那一刻,他彻底推翻“自赎”这件事,他做出决定了,决定要把她变成妻子,变成晚儿的娘亲。   什么?食言而肥?男人长得硕壮一点也无所谓。   什么?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他也没打算做别的啊,他就想当她的丈夫。   丈夫、妻子,妻子、丈夫,突然间,他觉得和她一起套上这层关系……挺好的,挺……让人愉快的。   第二章 许多第一次(2)   孟殊回来时,晚儿变成“紫半脸”,鼓鼓的小嘴还卖力地嚼着桑葚,除了牛奶,他还没这么卖力的吃过东西。篓子里已经装满桑葚,地上一大把桑枝桑叶。   孟殊收获也颇多,左手提着用干草串好的三条大肥鱼以及五条三、四尺以上的蛇,右手弯处没有大兔子,却有两只毛茸茸的小白兔。   见他走近,晚儿眼睛瞬间发亮。“兔兔!”   这声主动叫唤让孟殊心满了,把两只小兔子放在他脚边。   瞳瞳也大喊,不过她喊的是——“蛇!”语调里没有惊恐,只有快乐。   “给你们加菜。”孟殊道。   “加菜?太浪费,你知不知道蛇全身上下都是宝?蛇胆可以治疗咳嗽多痰、风湿性关节炎,蛇的脂肪熬成蛇油,可以治水火烫伤、皮肤龟裂,五步蛇在治疗顽固性搔痒症有奇效,甚至可以治麻疯病,更别说蛇蜕、蛇血、蛇肝……”   她叨叨说着,停都停不下来,听得孟殊想笑。   一直以来,他认为女人就是用来生儿育女、主持后院的,每个人家里都需要一个,好用为上,他从没想过其他用途。   甚至,他不太喜欢女人,因为女人麻烦,动不动就哭闹,动不动就用规矩来限制自己和他人,一个没仔细就冒犯上了,冒犯上,也不是几声道歉就能解决的事情。   他不喜欢这种小心翼翼,所以不喜欢和女人相处,但是当对象是她……挺舒服的。她不矫情做作,她的表情没有太多掩饰,他喜欢她的真实。   虽然她唠叨半天,这天晚上她还是让出最肥的一条蛇,亲手做了肉羹汤,谁让晚儿体质虚弱、气血不足、营养不良,需要滋补呢!   这也是晚儿人生的第一口肉。   晚儿说出的第一句话、吞下肚的第一口肉,都发生在瞳瞳出现的第一天,之后他们共同经历过许多“第一次”,无数的“第一”架构起旁人无法取代的母子亲情。   侧躺在晚儿身边,轻拍他的胸口,呼吸沉了,他睡熟了。   这是瞳瞳在村里的第一个晚上,原则上来说,她很累,应该一沾枕头便睡得不省人事,但她睡不着,因为脑子里有太多的东西在跑。   这阵子,碰到的事情太多,多到她无法吸收消化,只能存着压着,并且隐隐地、暗暗地疼痛着。   这是她人生的第一场转折?   并不是,如果转折意味着精彩,那么她这辈子比多数人都来得精彩。   她出生时,娘就不在了,对娘的所有印象都是哥哥给的,小时候哥常把她搂在怀里,说着娘的点点滴滴,彷佛多说几回,他们就是有人疼爱的小孩。   没错,她是哥哥一手带大的。   至于她的父亲……有了后娘便有了后爹,她对爹的感觉只有恐惧。   五岁那年,她被拍花子拐走,哥哥、裴哥哥、苏蒙合力救下她和数名孩童后,被官府大大褒奖一番,青天大老爷还赠了三百两大红包。   苏蒙家大业大,那点银子看不上眼,一句“行侠仗义,本是江湖中人所为”,就把钱给推了。   而哥哥很清楚钱送到赵家,不过是便宜了继母,索性把钱放在袁裴那里。   不久后,她因为手脚慢、家事没做好,被继母推撞了桌角,陷入昏迷。   父亲和继母不肯花钱治,只让她在床上躺着,是死是活全看天命。   哥悲愤不已,求舅舅上门为两兄妹作主并要回母亲的嫁妆,没想到父亲恼羞成怒,哥哥被逐出赵家大门,自此,他们兄妹改从母姓姓甯。   袁裴知道后,气得捶哥哥好几下,痛骂,“这么严重的事怎么不找我?我这里还有你的一百五十两。”   哥哥淡声说:“我忘了。”   哥哥的脑袋镶金嵌玉,怎可能忘记,他不过是心里门儿清,知道袁家穷、知道袁父在一场大病之后人没了,那场病和丧事早把袁裴手上的钱全给花光了,因此默不作声。   后来哥哥带着她搬出赵家,靠着母亲的嫁妆,过起辛苦的日子。   如果“转折”这种事有分好坏,那么救回受重伤的师父,肯定是很好、最好的转折。   所有人都说师父性子古怪,可看在她眼里,却是亲切可爱,师父待她极好,他老说——你让我想起女儿。   师父也有个女儿,一个和她一样可爱聪明的女儿,瞳瞳只知道这个,再往下追问,师父便不说了。   师父的脑袋与众不同,他看不起女诫,认为女人大有可为,他说:“后院的女人为何要被男人吃定、吃死?别无他因,就因为自己无法独立。”   女人不是都该依附着男人的吗?   她这么一问,师父嗤之以鼻。   是师父教会她,女人独立自主的重要性,他说女人要是经济独立、对男人别无所求,那么男人在你跟前就只是个屁。   裴哥哥不是屁,但她确实因为经济独立,而有权利作主自己的生命。   师父有一张刁嘴,于是训练出她高明的厨艺;师父有一身好医术,于是传授了她好本事,她会把脉看病、开刀动手术,而最最厉害的本领是制作药丸。   靠着这手功夫,她买下大房子、建起药厂,存了很多很多银子,她想啊,哪天哥哥成亲,聘礼绝对会让京城百姓津津乐道,说上大半个月。   有了银子的支持,志气高、梦想远大的哥哥,十二岁就下场考童生,十五过乡试,十六过会试,之后参加殿试,成了探花郎。   之后,他们一路顺遂。   不爱读书的裴哥哥,进了军中争功名,他从小小的伙夫兵慢慢成为百户、千户,最后还混出个将军。   至于哥哥,他的官运比想像中更好,进翰林院后不久,碰到宫里要为太子挑选侍读,一挑二挑竟挑到他头上。   于是刚直勤勉的翰林院庶吉士,成了翰林院编修兼东宫侍读。   然东宫侍读不只哥哥一人,能让皇帝看上眼的,唯独哥哥。   太子书念得如何?勤勉否?有关太子的问题,皇帝谁都不问,光问到哥哥头上。   这一问二问的,皇帝发现哥哥不仅仅反应灵敏、心有丘壑,会说会聊,还每句话都能说进皇帝的心窝里,听得人心发暖,于是对哥哥的提问内容,范围扩大再扩大,扩大到想法态度价值观,扩大到朝事政事民间事。   皇帝和太子对哥哥的偏爱……到让人侧目。   于是除了正职副业之外,三不五时,他还得到皇帝跟前备询,为皇上处理不方便出头的事儿,哥哥忙到足不点地,忙到与他同科的进士们双目冒红光。   当所有人都以为皇帝、太子离不开他时,没想到……哥哥把皇差给办砸了,然后下场无比凄惨,哥哥被流放发配,皇帝跟前的大红人转眼成为过街老鼠。   那两个月,她又经历一回大转折,师父离去,哥哥发配,而她……哥哥临去前,将她托付给裴哥哥,裴哥哥为了让哥哥安心,仗着军功,求来赐婚圣旨。   未及笄,十四岁的她成了袁家妇,承担起媳妇该负的责任。   数年光景,她再不是当年那个软软嫩嫩的小姑娘,生活将她磨练成另一副模样,她有些好胜、有几分倔强,她咬紧牙关,认定只要有足够的努力就能活出光彩亮丽。   谁知,世事并不按照规矩走。   她没想过自己会离开京城,没想过会被人贩子掳走,更没想过有朝一日自己只值二十两,买断卖断,她又当了别人媳妇儿。   她不敢断言,这次的转折是好是坏。但不会改变的是,当初离京,她发誓要到岭南寻回哥哥,就算有了曲折,她也不改其志,她会攒钱赎回自己,她会想尽办法寻到哥哥。   她深信,只要找到哥哥,她便会再度一路顺遂……   “还没睡?”孟殊走到床边,发现她定定地看着天花板,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就要睡了。”她坐起身,迎视眼前这个高大男人。   “如果还能再撑一下,聊聊好吗?”   聊聊?她微笑点头,下床,只是她没想到他会蹲下身为她穿鞋。   就在他握住她的脚、为她套上鞋子那一刻,说不清什么感觉,刺刺的、麻麻的,在他温热掌心握过的地方。   “我自己来。”她直觉缩回脚。   “没事。”他坚持帮她穿好鞋。   他的坚持让她耳朵红了,这是很亲密的动作,亲密到……前任丈夫也不曾对她做过。   床很高,当初打造这张床是依着他的身高做的,坐在床上,她的两条腿勾不到地上,因此他想也不想,就一把抱住她的腰,把她给抱下床。   天呐!尴尬再度飙升,上回被抱下床是五岁还是六岁?于是,耳朵红脸颊红,她整张脸都红得不知所措。她站在他跟前,他真真真是太高了,必须仰着头才能看见他的脸。   “出去外面说话?”他问。   “好。”   再重申一次,她是大人,穿鞋下床这种事她都可以做得很好,更不要说走路了,但他不介意她能不能做好,直觉地伸手拉她,一路把她带到屋外。   “你喜欢秋千吗?”   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跳出来,让她不知道该怎么接,愣愣地抬头看他。   “不喜欢吗?我朋友的妹妹很爱荡秋千,我以为你会喜欢,如果你喜欢,明儿个我在院子里搭一个。”   她不是他朋友的妹妹,但她很爱荡秋千,在京城的家里就有一个,是师父和哥哥合力搭起来的,她在秋千上荡着、在秋千上唱歌,她记忆里很多和快乐有关的片段都和秋千有关。   她直觉地想要点头,但瞳瞳知道,自己不会在这里待太久的,所以秋千……   摇摇头,她违心道:“我不需要,但可以搭一个,我想晚儿会喜欢的。”   不需要?孟殊挠挠头,好吧他承认,他确实不太会讨好女人,否则晚儿的娘也不会……   “我明天出门,要七、八天才会回来,你需要什么?我帮你带回来。”   她需要银子赎身,她要去找哥哥,她急着、盼着下一个转折。   “不必,我什么都不缺。”她已经欠他二十两,在尚未还清之前,她不想欠得更多。   “别客气,不麻烦的。”   “如果不麻烦的话,我今天采回来的草药,你能帮我带进城里卖吗?”她问得很客气、很小心,不敢有半分的勉强。   但他被勉强了,才第一天呢,她就急着赚钱,急着离开自己,想撇清什么吗?这个想法让他不舒服。但她的表情太小心,小心到他觉得自己的口气要是不够温和,会吓到她。   所以咽下不舒服,他表情僵硬地回答,“可以。”   “太好了,谢谢你。”   “不需要说谢,婚礼过后,我就是你丈夫,你有权利支使我做任何事情。”   丈夫?不是假的吗?差一点点她就要问了。   而他从她的目光中,似乎也读出她想问什么,于是表情更僵,脸色微冷。   她敏锐,善于察言观色,他虽然没有开口,她已经敏感地发觉他的不豫,于是紧闭嘴巴,不敢再说话。   然后孟殊发现她怕自己,更不开心了,闷闷地,他说:“你不问我要去哪里吗?”   她乖乖地顺着他的话问:“你要去哪里?”   “去城里和朋友碰个面。”   碰个面需要七、八天功夫?这个话敷衍得太过,但他们还是陌生人,忌讳交浅言深。所以她没打算往下挖,点点头,乖巧回答,“别担心晚儿,我会照顾好他的。”   就这样?他等着她问啊,问哪个朋友?为什么要去那么久?   可以说的,他会回答;不能说的,他也会耐心编个故事说与她。   她为什么不问?女人不是问越多表示关心越多吗?换言之她对他不关心、不在乎也不好奇?   挫败感让孟殊垮下肩膀,只不过他不想她害怕自己,更不喜欢她这么乖,只好再度吞下不满,低低回答,“把晚儿交给你,我很放心。”   这是信任?认定?认定她会把晚儿照顾得很好。瞳瞳有点小高兴,自己身上令人安心的特质还在。   偏了头,淡淡笑着,清浅的笑在皎洁月光的照耀下,透着教人无法不被吸引的诱惑,孟殊看着她看痴了,忘记肚子里的不满,忘记她对他的关心不合格。   第三章 金猴报恩(1)   磨好豆子、熬成浆,点过卤水,做成豆腐。   她把豆腐切成一块块正方形,铺排在干稻梗上等待发酵,依这样的天气,约莫七、八天就能发酵霉化完成,昨儿个她把菜叶洗过晾干,再将辣椒、八角、花椒、陈皮捣碎,加入盐、生姜拌匀。   稻梗上的豆腐长出绵密的白色毛丝,美得像棉花似的,她先用白酒泡过,沾满拌好的调味料,用菜叶包成小方块。   寻一只干净的瓮,先在里头摆入炒好的黄豆,将小方块铺摆好,洒入一层调料,再放上第二层小方块、再洒入调料,一层层堆叠好,最后摆入剩下的菜叶,倒入白酒后密封。   一个月后就可以开封,到时红辣的菜叶豆腐乳完成,架上热锅涮点肉,拌上这一味,那是师父最爱的滋味。   是啊,做着美食,她想念师父、想念哥哥,想念那些年冬天,一家人围在炉边吃涮涮锅的情景。   嫁衣已经送过来,不太合身,但凑合着能用,听说这套嫁衣前面已经有七、八个人穿过。“好汉村”是个务实的村子,住着务实的村民,过着务实的生活,他们对于婚姻没有太多憧憬,只想踏踏实实把日子往好里过。   瞳瞳并不介意嫁衫上过别人的身,她的第一身嫁衣还是礼部置办的,够尊贵、够让人羡慕了吧?可又如何,终究没落个好下场……   所以穿什么出嫁她压根儿不在乎,更何况这场婚礼并没有太多的实质意义。   她喜欢这里,却也明白,自己不会在这里待得太久。   抱着晚儿在院子里来回缓步慢行,晚儿趴在她的肩膀上,她一面走一面轻拍他的背。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诗背过一首又一首,这几天,晚儿又学会好几个词汇,说话的次数不多,但每次都能引出她的兴高采烈。   晚儿是个聪明的孩子,几次下来,他便也明白,想要让姨姨开心?很简单,开口说话就行,这招屡试屡成。   这个时节的风,微暖微凉,日光洒在屋顶上,照亮四方,她爱上这里的宁静,爱上蓝得透澈的天。   突地,马鸣声从远方传来,孟殊回来了。   这几天,她从村人口中听到很多关于孟殊的事,传闻中,他有一身好武艺,刚搬到这里时,别人打鹿、打野猪,他一口气打下两只大老虎,换得的银子买回鸡鸭鱼猪,请兄弟们吃喝一顿,还买回村里唯一的一匹大黑马。   传说他疼儿子,却不懂得方法,笨拙的表达常吓得儿子放声大哭——这点她亲眼见证过,无伪。   马在屋前停下,门推开,两人目光对上,他要说话,她却以手指压唇,要他噤声。她指指晚儿,用口形对他说:晚儿睡了。   她的表情很温柔,动作很温柔,整个人温柔得像湖水,一点一滴穿透人心,晚儿被她收服,而他也……也在沉沦当中,让他忍不住想要对她再好再好、再更好一点。   走进屋里,这几天她和晚儿同床睡,床小,睡得不大好,但夜半醒来,看见晚儿舒展的眉心,让她回想起和慎儿的相处,心平了。   好像发现自己被放下,晚儿轻哼两声,她拍拍他胸口,低声道:“不怕,姨在这里陪你哦,好好睡,睡醒姨给你讲故事。”   和缓的声音、温婉的口气,晚儿松开眉心,呼吸渐渐变沉了。   孟殊站在门口,双手横胸,看着她的细心,大胡子底下的嘴咧开。   越来越满意她、越来越喜欢她,被这样的女子吸引,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瞳瞳轻吁气,她直起身,迎上他的视线。   微哂,他有些迫不及待,走到屋里拉起她的手,在她耳边说:“到我房里。”   不想吵醒晚儿,这样的靠近、这样的低吟是必要的,只是暖暖的气流从耳边吹过,勾出她一阵莫名心悸、莫名紧张,和莫名得……无法说出口的感受。   她点头,假装镇定,跟在他身后,来到仅剩的一间房——他的房间。   视线对上床边那袭全新的嫁裳时,她讶异又不解。“嫂子已经帮我备下嫁裳。”   王氏连婚礼流程都对她讲过一遍。   很简单的,辰时喜娘来屋里带她到村中广场前,那里立着一个刻着好汉村的石碑,新郎们会在那里迎接新娘,之后几对新人朝石碑行礼后,花轿会抬着她们游村一圈,最后各自回家。   接下来的喜宴欢腾与她无关,她只要待在家里就行。   比较有趣的是,花轿是用竹子做的,由两个人抬着,竹竿上、把手边绑满清晨采集而来的鲜花。王氏说:“还沾着露珠呢,那次我的嫁衣沾了水,害得我伤心好一阵子。”   她理解,天底下的女子都盼着成亲,盼着那天的自己是最美丽的新娘。   瞳瞳凑趣问:“花轿没顶盖,下大雨怎么办?那可比沾上露珠更狼狈。”   她一说,哄得王氏呵呵大笑。“是啊,实实在在过日子比较重要,我本来以为嫁到这穷山恶水之地日子难熬,却发现,如今的日子过得比出嫁前更好,至少这里的男人有肩膀,不教女人为那一口粮操心。”   这好像是好汉村里女人的共同心声,从起初的不甘愿到后来死心塌地,虽说不能以偏概全,但几日接触下来,这里的男人算是好的,至少乐意负起家庭责任。   孟殊说:“那身嫁衣旁人穿过。”   就十几套嫁衣轮来轮去,当初买的时候只考虑到结实,考虑至少得让村里兄弟全娶上媳妇,嫁衣才能作废,哪里会想到好不好看、美不美,但是她……她不同,他想为她尽心力,想让她……   “我要你漂漂亮亮的嫁给我。”他接着道。   为什么?这场婚礼只是个过场,只是权宜之计,不是吗?何必用心计较美丑?   但他的目光很认真,态度很真诚,他真的想要她漂亮开心。   垂眉,瞳瞳不知道该不该收下他的好意。   “你晓得吗?心里装下很多苦的人,只要给她一丝丝的甜,就会获得重大满足,所以不要轻易对她好,因为她很傻,会当真的。”她不允许自己再织就一场名为爱情的梦。   “那就当真吧,我对你好,并非随意随心,我会一路坚持下去。”   猛地抬眉,她傻了,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一路坚持下去?   不对呀,不会太久的,她很快就能挣足钱自赎,她和他的关系……   “草药卖出去了吗?”她试着现实,试着不被他给的甜影响,也试着不让自己傻过一回再一回。   卖掉了,卖八两银子,但他不想把钱给她。男人有钱会想作怪,女人有钱呢?旁人不知,她肯定急着要赎身,急着转身离开。   他不想她走,因为……他允诺的糖还没给出去,因为自己最近瘦了一圈,他盼着食言而肥。   “掌柜不在,伙计让把药材留下,还说以后采了好药,记得往他们那里送。”他满口胡言。   “没谈价、没拿钱,你就把药材留下?”她瞪眼看他,口吻中带着责备。没有人这样做生意的,合着他只会当土匪,是吧?   “放心,我把药材数量写下,让伙计押了印,过几天进城再和掌柜议价。”   他自信而笃定,可她没有安全感,只当那些药白采了。摇头皱眉,算了,反正山在那里跑不掉,药再采就有。   “你试试嫁衣吧。”他把衣服递到她手中。   “不必。”反正就一个仪式。   两个字,他被兜头泼了盆冷水,咬紧牙,把嫁衣再往她手里塞,他费了十足心血找来的,怎么可以被两个字打发?   他坚持,“试试。”   有什么好试?过了明天,嫁衣就要轮到下一个人身上。   但她没再反驳,因为他的表情摆明了他有多坚持,虽然无法理解,但,好吧,往后要仰仗他的地方还很多。   “知道了。”她接过嫁衣,与他对视。   他等着她动作,但她不动,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孟殊不懂,不是说“知道了”,“怎么不试?”   “你在这里,我怎么试?”   “哦!”他恍然大悟,拔腿往外,可才走到院子,又匆忙跑回来,急吼吼地把所有窗户关上,出去时,再将门给带上。   看着他笨拙的动作,她想笑,更想问,两只老虎真是他打的?还是老虎自己想不开,争先恐后撞石头自尽,然后被他捡回来?   莞尔,她换上嫁衫,脑袋里全是他带着几分急促的笨拙举动。   打开门。   他就等在门边,转身看见她,下一瞬……笑容爆出来,是真的“爆”出来的,因为他的大胡子很明显地震动了。   “为什么留胡子?”她忍不住问,却突地发现这个问题有点交浅言深,但很快就要成为“夫妻”的他们,交浅……很奇怪的感觉,她忍不住笑出声。   “很好看。”他说。   “嗄?”大胡子很好看?会吗?他的审美观有点与众不同。   他回过神,解释道:“我的意思是,你穿嫁裳很好看。”再好看不过!   在她面前,他又笨拙了,这是以前没有过的经验。   因为面对漂亮女人而笨拙?不,他面对过许多漂亮女人,却没有人能教他手足无措,那么怎么会这样?因为她擅医、会使毒?   下一瞬,他的笑容再度爆发,大胡子抖动得更厉害了——因为自己的推论。   原来面对她,不只动作会变得笨拙,连脑袋也会变得迟钝。   她被他笑得满头雾水,扬眉反问:“是很好看,还是很好笑?”   “你穿嫁衣很好看,我留胡子很好笑。”他痞了。   痞?他已经正经很久,痞……那是年少的、不知忧愁的、养尊处优的男子才有权利做的事,他又做了吗?他回到过去了?不知不觉,心口浸润上一层蜜。   “既然留胡子好笑,为什么不剃掉?”她问。   “为了遮挡。”   “遮挡什么?”伤疤吧?她猜,一道或数道明显到会令官兵按图追拿的疤。   “美貌。”   呃,他的答案让人很难接话,是开玩笑吧?糊弄她,肯定很好玩。   “再认真不过。”见她不信,他高举右手,只差没赌咒。   “如果我的相公是潘安再世,我想我会很开心。”她没好气回答。   他没有回应,从怀里拿出一柄玉簪,插在她发髻上。   “你……”不是很穷吗?话在舌尖绕过又吞回去,这话很伤人,男人的自尊比想像中更脆弱,这话不说的好。   像是知道她想问什么似的,他回答,“是我娘留下来的。”   拿出来充门面吗?可她又不是正经新娘,他会不会把戏演得太认真?   尽管如此,她并未反驳,因为他是主子、她是下人,卖身契这件事她牢记着。   “中午吃过了吗?”   “还没。”   “我去给你做点吃的。”   换下大红衣裳、走进厨房,她没想到的是,他会跟着进来。   把蒸好的地瓜从屉里拿出来,原本要给晚儿做地瓜圆,睡醒后当点心的,她想了想把地瓜压成泥、和面,在等待面团发酵同时,她快手快脚炒了盘三杯鸡和青菜。   “你先吃一点,抵抵饿,等面团发好,我再给你煮面。”   “做多一些,我饿惨了。”   她知道的,他的食量惊人,一顿饭能吃掉她加上晚儿的三倍多。“好。”   他没把菜端到厅里,反而从外头搬来一把长凳,坐在灶旁开吃,她的厨艺很好,好到让人觉得吃饭是种莫大享受。   又来了,在“吃”这件事上头享受,是他年代久远的记忆。   她总是轻而易举地勾起他刻意遗忘的感觉。   一面吃,一面看着她俐落的动作,行云流水,不像做饭,更像作画。   今天早上张寻见着他,偷声问:“老大,你觉得二十两花得冤不冤?”   他用冷眼回答。   张寻挠挠头,满脸为难道:“如果老大觉得冤了,可不可以把她让给我,我还有十二两,剩下的,我每年分摊还。”   过尽千帆皆不是,张寻没读过诗词,不知道自己正中这词意。   那天李婆子找来的女子,漂亮的有好几个,但见过童氏之后,他便谁也看不上眼了。回到家,心心念念盼着新弟妹的张找,看见弟弟又没挑中媳妇,气得拿棒子追打他,骂他成心让二房断后。   至于孟殊冤吗?当然不冤!   他想过,如果当初牙婆开价百两,他会不会买下童氏?   这个答案几乎不需要太多考虑,当然会!就算她不会医术、不懂厨艺、不认字、不会算帐……既然如此,为什么要买她?   因为她的小梨涡,因为她漂亮眼睛,因为她好可怜、好委屈,因为……因为他和她是老天注定。   什么?发展得太快?   确实啊,开始只想给晚儿找个保母,接着她的乖巧吸引他的眼,然后食言而肥,再到上苍注定,速度都能赶上汗血宝马了,但他不介意快慢,他只在意她是否待在离自己很近的距离。   好像她在,黑夜就有那么一盏灯,光线微弱,却暖人心窝。   和着地瓜的面条,带着地瓜的甜香,没浇上肉燥,只用麻酱、辣椒、葱末和少许酱油提味,面端上桌,看着金黄色的面条,孟殊想起她给晚儿做的绿色面。   晚儿牙齿早长齐了,只是挑嘴,只肯喝奶,自从她来了之后,胃口大开,现在已经能同他们一起上桌吃饭,这还急得王氏道:“姑娘这么能干,我还能领多久月银?”   咬下面条,香甜自齿颊间溢出,确实,她不是普通能干,谁再说他冤,他非得拿根大棒槌,捶烂那个没脑袋的家伙。   瞳瞳没陪他吃饭,继续和地瓜奋战,这两天在王氏的帮忙下,晒出不少地瓜粉。   地瓜粉工序繁复,但闲着也是闲着,她们先将地瓜磨成泥,一遍两遍洗粉、沉淀、晒干……在过去,得年关将近,她才有空麻烦自己一回。   将蒸好的地瓜加入地瓜粉和些许糖,在反覆搓揉后拉成长条、切小段,揉成一颗颗地瓜球,中火热油,将地瓜球下锅,反覆搅动、按压,直到地瓜炸出漂亮的黄色,球体膨大,起锅。   闻闻香味,这是师父最爱的零嘴。   每次做吃食,她都分外想念师父。他还好吗?他回京了吗?他找不着自己,会不会很担心?她不确定什么时候才能攒够银子赎身,什么时候才能再度上路寻找哥哥,她不知道明天会怎样,习惯事事计划的她,其实害怕走一步看一步的不确定感。   缓缓吐气,瞳瞳抬头,望向窗外的蓝天。   发现她突如其来的失落,孟殊吃掉最后一口面,走到她身后,从她捧的碗里拿起一颗地瓜球。   瞳瞳回神,“小心烫。”   来不及了!贪嘴的他一口咬下,嘶哈嘶哈,猛往嘴巴搧气。   见状,失落丢掉,她失笑道:“刚炸好,得等会儿再吃。”   事后解释没意思,她却觉得非得说上几句,才不至于对不起他。   “没事。”说完,他又拿了一颗,不过这回学聪明,吹上几口气才往嘴里放。“你做菜的手艺是从哪里学来的?”   这手艺拿到外头,想凑齐赎身银轻而易举,现在他明白,当初问那句话时她的底气从何而来。   “师父训练的。”   “师父?”   “对,教我医术的师父,他嘴巴很刁,外头大餐馆卖的菜看不上眼,挑剔又叨念,宁可饿肚子也不纡尊降贵,身为弟子只好勤练厨艺来满足师父的胃。”   许多菜色都是师父张口说,她想尽办法琢磨出师父要的味道,这是他们师徒间最大的休闲娱乐。   为着哄她练习做菜,师父老说:“想抓住男人的心,就得学会抓住他的胃,将来你男人没在外头搞女人时,你就知道感激师父了。”   现在想想,真是胡扯!她会做菜、懂得持家、她独立自主,她努力成为师父口中的完美女人,可是再完美……她也拴不住裴哥哥。   所以男人变不变,与胃袋、理智没关系,喜欢便是喜欢、讨厌便讨厌,半点无法讨价还价。想起袁裴,一抹苦涩在不经意间涌上她的眉头。   孟殊道:“放心,我的嘴巴不刁,很好养。”   他只是心疼她眉眼间的苦涩,鬼使神差说出这么一句,没想到却让她红了脸,瞅他一眼,捧着地瓜球就要往外走。   他堵在门口,不让她出去。   “怎么?”她不解,抬眼问。   “别生气。”   “我没生气。”   “你气到脸红了。”   头顶乌鸦群飞,瞳瞳咬唇。那不叫生气,是害羞好吗!再说,他好不好养关她什么事?婚礼不过是权宜之计,他这样说,还不许人家脸红?什么道理!   他表错情、会错意,不能怪他迟钝,实在是他对女人缺乏经验。   她没好气回答,“晚儿醒了,我要去陪他。”   “不生气,就放你过去。”   还幼稚上了?瞳瞳本来没生气的,被他一缠,还真有几分气恼。“我、没、生、气。”   还说还说,分明在生气,瞧她,脸红成这样。“说谎。”   她很不淑女地大翻白眼。“不然你要怎样?”   他软下声调,无辜地看着她。“你别生气,我做得不好,你教教我怎么做。”   留着大胡子的壮硕男,用无辜的小狗眼看着她,看得好像她才是大坏蛋,多欺负人啊!她吐气,抬高下巴说:“好吧,我给你机会,把我的怒气抚平。”   抚平?眼珠子一溜烟转过三圈,他只知道一种摆平女人怒气的方法,只不过现在光天白日的,会不会太过了?   但,是她让他抚平的,不是他僭越,何况为“食言而肥”铺路,这种功夫确实得提早让她尝尝,不比较,她怎么知道自己多合用?   孟殊把她手上的碗拿走,放在一旁。   看他这么郑重其事,她又想笑了,他是第一个能够招惹出她好心情的男人。   他在她面前定身,然后在她没反应过来时,勾起她的下巴,一把大胡子就这么铺天盖地覆上她的脸!   他很轻易地找到她的唇,幸好是他主动,若是她来找,肯定没本事在密林中寻到甘泉。   他吻了她!本来只是想小小安抚一下的,没想到他天性慷慨,一安抚就……停不下来。   他在她唇间辗转来回,从浅啄到深吻,他情不自禁、控不住自己,两人之间的热度节节攀升,像一把火,融了心……   瞳瞳傻得厉害,她没被人这样安抚过,成过亲的她,实际上对男女之事仍然一知半解。   傻得厉害、昏得厉害,她全身发软、双脚无力,只能攀附着他强壮的身子,免得瘫倒在地。   这个亲吻持续多久?   他不知道,她更不可能知道,是晚儿的哭声唤醒两人。   但他没松开她,反而把她抱得更紧,他把小小的她收在自己大大的怀抱里,软软的她,接收到暖暖的诚意。   她在他怀间喘息不定,而他拥她在怀间,安定自己的心。   直到晚儿的哭声从小变大,几乎要到不可收拾之后,他问:“你被安抚了吗?”   她是要这种安抚吗?气了,这会儿是明明白白的生气了!   一跺脚,她推开他,带着地瓜球去安抚另一个小东西。   第三章 金猴报恩(2)   成亲之前,瞳瞳又跑了一趟山上,手中无银心中慌,何以解忧?唯有银两。她是个俗人,两袖清风的感觉,让她严重缺乏安全感。   她的安全感来自于计划,她需要一步步、按部就班往前走,才能感到安心。   所以第一步,赚足赎身银两;第二步,存下足够的钱;第三步,寻人送自己去岭南,上回被绑的事不能再重演;第四步,找到哥哥。   为了她的第一步,她必须上山。   这次没有人陪她。   身为老大,又是这次成亲礼上的主角,孟殊必须去开会、为婚礼作准备,而晚儿正在睡午觉,瞳瞳叮嘱王氏一声,便拿着竹筐子上山了。   她很贪心,背上背着一个,手上提着一个,打定主意,非把上次没赚到的钱给赚回来不可。   瞳瞳还记得巴戟天和红冬蛇菰的位置,她在心里盘算着,只要加快脚步,就能在晚儿醒来前赶回家。   她几乎是小跑步着出门,快手快脚采着想要的草药,拚命往筐子里塞,把筐子塞得满满的,有点重,但她没忘记为晚儿摘一捧桑葚。   对孩子,她一向很有耐心。   看着已经装满一箩筐的草药,瞳瞳满意极了,不在乎手掌被野草刮出来的细碎伤口,只满心算着手边的药材可以换多少银子,她想,若想提高价格,恐怕得先炮制过。   正在盘算的同时,一只不怕生的兔子跳到她跟前,一路行来,看到不少野兔,这里的兔子不少,也许下回可以让孟殊带上几只,可以做一道酱兔子。   想到吃食,她忍不住地又想到师父,不知道师父现在好吗?   蹲下身,抓一把嫩草,小野兔被引诱过来,就着她的手吃得不亦乐乎。   瞳瞳对可爱的东西没有免疫力,就在她专心喂食时,草丛处一阵骚动……   好好的,话说到一半,孟殊突然拔腿离开,村民们见状,满头雾水,张寻追着孟殊跑出屋子,嘴巴直嚷嚷着——   “老大,你要做啥?婚礼的事还没分派……”   话说到一半,孟殊的背影已经在老远处,张寻搔搔头耸耸肩,转回屋里。   孟殊跑得飞快,他不知道自己要做啥,只是莫名其妙地慌张起来,好像胸口被人狠狠揍上一拳,那个痛啊……痛得他皱眉头。   他快步回家,冲进晚儿房里,晚儿还在午睡,王氏拿着衣服在旁边缝缝补补。   看见晚儿,孟殊松了口气,但是……“童姑娘呢?”   “童姑娘上山采药了。”王氏回答。   “一个人?”   “一个人。”   “怎么可以让她一个人……”   他不是在责备,但王氏从话中听出责备。为什么不能一个人?童姑娘去的是前山又不是后山,王氏刚想辩解两句,但是不过眨眼功夫,老大已经跑得不见人影。   她出事了?不至于,孟殊很清楚,前山并不危险,进进出出无数回,他知道那里没有野兽,但为什么心跳得这么猛烈?   摇头,他弄不清楚,只能施展轻功,飞快往山上奔去。   草丛摇动,不知道有什么东西在后头,瞳瞳抬起头,眉眼间带着戒备,脚边的小兔子也感觉到异动,一溜烟的跳开了。   瞳瞳悄悄将身子往后挪,正打算离开时,草丛后面的东西出现了!   那是一群……猴子,大大小小都有,蓝面仰鼻,身披金色长毛,看见瞳瞳,它们不但不害怕,反而跳到她身边,一下子扯扯她的裙子,一下子拉拉她的袖子,还好奇地掰开她的手,看着她握在掌间的嫩草。   它们的动作不带威胁,因此恐惧消失,瞳瞳看着一群像山中精灵的金色猴子,一笑,蹲下身,她从竹筐里拿出为晚儿采的一捧桑葚。   猴子们好奇地从她掌心中拿起一颗,放进嘴里。   约莫是对这味道太满意,所有猴子全挤了过来,只不过它们没争、没抢,一个接着一个,拿了桑葚果就离开。   它们和多数猴群不太一样,没有猴王指挥,却行事有度。   用这个形容词来形容猴子很奇怪,但它们确实如此,没有猴王管理,却很有秩序,直到掌心中最后一颗桑葚被拿走,也没出现争抢打闹的情形。   真是……有家教啊!   瞳瞳指指前头说:“我带你们去拔,树上还有很多。”   它们没有回答,但瞳瞳走了几步,回头,它们竟能理解她的意思,跟了上来。   不多久,她领着猴群到桑葚树前,看见树枝上累累的果实,猴子们几声低喊,一个个窜上树,大吃特吃。   真是可爱。   对于可爱的东西瞳瞳没有免疫力,她站在树下,看着看着,竟看呆了。   这时她发现一只猴子姗姗来迟,看见桑葚想跳上树,接连跳两次却都没有成功,是受伤了吗?   瞳瞳细细观察后,朝它走近。   “别担心,我不会伤害你,让我看看你的腿好吗?”她一面靠近一面说。   它没道理听懂的,但她温柔的口吻让它放下戒心,她轻轻拉起它的后腿,发现后腿脚底处有一块凸起,一碰,猴子就痛得龇牙咧嘴,但也许是明白瞳瞳没有恶意,它硬是咬牙强忍下来。   “我想里面已经化脓,不把脓液挤出来,伤口不会好,让我帮你好吗?”她看着它,口气温柔、眼神温柔,似水的温柔彷佛让它明白了些什么。   它乖乖坐下来,任由瞳瞳将自己抱进怀中。   她拿出荷包,里有刀片、针线,还有银针,都是她习惯随身携带的东西。   她先用银针为它止痛,再将伤口割开、挤出脓液、用针线缝合,她还在周围寻找消炎草药,用石头捶烂,撕下裙摆,将草药包裹在伤口上。   她摸摸它的头说:“过几天伤口就会好了,这几天乖一点哦!”   她才说着,猴子就从她怀里跳出来,发现脚踩在地上不会痛了,一溜烟便蹦上树枝,和它的朋友们一起拔着桑葚大快朵颐。   好像它的加入带给大家多大的快乐似的,一声接过一声的叫喊,猴子在树枝上快乐地窜上跳下。   瞳瞳看它们这样也觉得开心,又看过一会儿,她对它们挥挥手说:“你们慢慢吃,我要回家了。”   她只是说着,并没打算它们会同她道别,没想到,发现她离去的身影,猴子们一只只从树上跳下来,围到她身边。   “怎么了?”   它们当然不会说话,不过围着她往前走,她不走,便扯扯她的裙子、勾勾她的手,被瞳瞳医治过的猴子甚至抢到身边,拉起她的手。   “要我跟你们走吗?”   它们没回答,她笑弯眉毛,摇头说:“不行呢,时间不早,我得回去,要不,晚儿醒来看不到人,肯定要闹情绪。”   她都这么说了,但猴子们好坚持围着她,犹豫片刻后,瞳瞳只好跟着它们走。   瞳瞳没想到,猴子们也懂得投桃报李,更没想到它们会领着她探访另一座桃花源。   是真的桃花源,满山满谷的桃花怒放,一路走过,身上染满点点缤纷,这里不是仙境,哪里是?   她随着它们走,一路走一路赞叹,原来这里才是天上人间,她不是神仙,可是进了这里,她觉得自己羽化成仙。   有只猴子从群体中离开,再回来,手里捧着灵芝走到瞳瞳身边。   “要给我的吗?谢谢。”瞳瞳惊讶,果然是家教很好的猴子,齐天大圣怕也要逊它们一筹。   她接过灵芝,这么大的灵芝,恐怕也要上百年,有它,自己的赎身银子有着落了。   瞳瞳开心极了,连连道谢。   见她开心,又有猴子陆续脱队,再回来时,手上不是捧着灵芝就是人参,全是年分很高的稀品,还有猴子捡来几块琥珀送到她跟前。   走完这一趟,她不再是苦哈哈的小媳妇,她是大财主,又可以高声说话了。   终于他们走到目的地,那是一座石林,由大大小小的石头组成,天!太美、太雄伟了,见其势,瞳瞳只能赞叹一声鬼斧神工。   让她治过伤的猴子拉着瞳瞳走到石洞边,尚未靠近,她就闻到一股清冽香气,直到走近了,方才看见石洞里的情况。   那……是传闻中的猴儿酒吗?   她记得的,记得师父说过令狐冲智骗猴儿酒的故事。   话说令狐冲在大街上闻到一股酒香,发现是从叫花子手中的葫芦里散发出来的,他上前询问。   叫花子说:“湘西山林中的猴儿用果子酿的酒,猴儿采的果最甜,因此酿出来的酒也极好,我在山中遇上了,恰好猴群不在,便偷走三葫芦酒,还抓了一只小猴。”   令狐冲越听越觉得有趣,愿意用一锭银子换一口酒。   叫花子同意,结果令狐冲凭着苦练的内力,一口气把大半葫芦的猴儿酒一饮而尽。   这个故事她印象深刻,还以为只是传闻,没想到世间真有此珍品。   那时师父还说:“若是能尝尝猴儿酒的味道,便不虚此生。”   小猴子不知道从哪里寻来一只葫芦,她装起满满一壶,浅尝一口,甘醇浓香,酒不醉人人自醉。   孟殊找到瞳瞳带来的篓子,当中一只装满药材,可药材在,人呢?   眉心打上死结,心急、心郁,一颗心似又被人狠狠地揍上几拳。   他找不到她,来来回回在上次走过的路上四处寻找,都没有瞳瞳的踪迹。   她去了哪里?会不会被坏人掳走?会不会在山林迷了路,到处转、到处绕都回不了家,心急如焚?   孟殊不知道她是不是心急如焚,但一把火狠狠地在他的胸口燃烧,所有不好的想像全在脑子里翻搅。   直到在桑树附近看见掉了一地的果实,直到身为追踪高手的他发现泥土上的足迹。   他认出瞳瞳的绣花鞋,只是旁边杂沓的小脚印是什么?脚印多到数不清,一个覆过一个,难以辨认,他只能安慰自己,足印看起来不大,应该不是大兽。   顺着足印,他飞快地经过一片竹林,走上一条人烟罕至的小径,那是条石子铺就的小路,也许若干若干年前曾经有人来过这里,只不过如今荒烟蔓草,已经将小径遮住,但太多足迹将野草踩得歪倒……   就这样,他顺利进入桃花林,顺利走过瞳瞳走过的每一处,直到……   孟殊揉揉眼睛,不确定自己看到的。   喝醉的瞳瞳靠在一只金丝猴身上呵呵笑着,她一面笑一面唱歌,唱着他从没听过、古怪的歌曲。   在她又喝掉一壶酒之后,立刻有小猴为她将葫芦装满。   只见她把塞子塞好,摇头晃脑说:“不喝不喝,留给师父喝,我要让师父不虚此生,呵呵呵……”   这是什么情形?在他担心个半死时,她竟然在这里喝醉?   孟殊大步走过去,有几只猴子见他来势汹汹,居然不怕死地在他面前集结,这是保护?她和猴子什么时候成了朋友?   “童氏!”他没理会它们,大喊一声。   瞳瞳眯着眼歪着头,看了孟殊半天……认出来了,她认出他的大胡子。   她歪歪斜斜地站起来,走到他跟前,打个酒嗝,一个没站稳,整个人扑进他怀里。   他急忙扶住,恼了。“怎么喝这么醉?”   瞳瞳笑得满脸得意。“因为……开心啊,猴儿酒耶,你听过吗?《紫桃轩又缀》中说:‘黄山多猿猴,春夏采杂花果于石洼中,酝酿成酒,香气溢发,闻数百步。’呵呵呵……嗝,这是令狐冲的最爱。”   令狐冲是谁?他最爱她便也要爱?在这种时候吃醋不理智,但孟殊就是不理智了。   “喝成这样,有什么好高兴的?”他闷声道。   “高兴……哦,对,我好开心耶!”想起什么似的,她拉着他走到摆着灵芝、人参和琥珀的小山堆前,炫富!“开心、高兴……我的,通通是我的,我有钱赎身了,我有钱离开了,我有钱救人了,我有钱,有好多、好多、好多钱……”   她讲一次钱,他的脸色就难看两分,她就真的这么迫不及待想离开吗?   他气炸了,打横把她抱起来,快步走掉。   只是他没想到,家教很好的猴子们,不但一路送他,还帮着扛礼物,他一点都不想要礼物好吗!一点都不想要她富有好吗!   但猴子们无比热情,一路跟随,直到瞳瞳摆放箩筐的地方,孟殊停下脚步,他知道,不收下礼物,也许它们会一路跟下山。   不爽、心闷,但他把空的一只筐子往前踢,聪慧的猴子们竟然理解了他的意思,把东西纷纷往里面堆。   孟殊不满意,却不得不一手背一个箩筐,再抱起醉得乱七八糟的瞳瞳回家。   隔日清醒,瞳瞳怔怔地坐着,片刻后突然想起什么,心急从床上跳起来,目光四下梭巡,桌子没有、柜子没有、床上没有,那……下床,她趿了鞋,直往院子里奔去。   左看看、右看看,院子里只有她采回来的药材。   啊灵芝咧?琥珀咧?人参咧?她的发财梦呢?   昨夜晚儿同他睡,孟殊睡得不好,但还是在瞳瞳出现动静时醒来。   孟殊从屋子里走出,看见到处翻、到处找,一脸失魂落魄的瞳瞳,他抿唇一笑,吸气,把笑憋回肚子里。   他走到瞳瞳跟前,明知故问:“怎么了?”   “我是怎么回来的?”瞳瞳急问。   “我从山上把你抱回来的。”   “你找到我了?我在哪儿?石林边、桃林里,还是……”   “你在讲什么?我到的时候你躺在桑树下,醉得不省人事。”   是桑树下?怎么会?难道她醉得乱七八糟后又回到原地?“那你有没有看到我身边有很多金毛猴子?”   “金毛猴子?你是说金丝猴吗?它的皮毛非常昂贵的,你在山上看见了吗?在哪里?快告诉我,我去猎几只回来,冬天给你做皮裘。”   皮裘?寒毛竖立,她连摇头猛否认。“没有、没有,我说错了,是黑毛猴子不是金毛猴子。”   “哦,普通猴子啊,山上很多啊,不过这回上山没看见。对了,你上山怎么有酒可以喝?”   “那是传闻的猴儿酒,你没看见吗?你当然没看见……”垂下头,她知道,财富找不回来了。   明明打定主意,什么东西都不给的,可看见她的沮丧模样,他又忍不住心疼,叹口气说:“我找到你的时候,你身边有一个葫芦,是那个吗?我放在厅里。”   葫芦?她一听立马冲进厅里,拿起桌上的葫芦,拔开塞子,闻闻味道,没错,就是猴儿酒,是猴子们送她的吗?那么……   再次冲出去,她抓住他的衣袖,急急问:“除葫芦之外,你还有没有看见别的东西?”   “别的什么东西?”   “比如人参、比如灵芝、比如琥珀?有吗有吗有吗?”她着急的问。   “那座山里有那些东西?真的吗?找个时间,我带你去找找。”他装傻。   找找?要是没找到琥珀人参,却找到皮裘呢?   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猴子们的痛苦上?这种事她做不到,可是她的钱……   瞳瞳握紧拳头,咬牙强忍,后悔痛苦不已……   终于,忍不住了,啊!大叫一声,她捶着头跑进屋里,喝酒误事啊!如果她清醒着,如果她紧紧抱住它们不放的话,如果……   她抱紧棉被,狠狠地、用力地、发狠地捶着。   如果她是柯南,如果她有抽丝剥茧的能力,那么她会找到“她的财富们”安静地躺在孟殊的床底下,可惜她不是柯南。   而已回房躺在床上的孟殊,十根手指轻敲床铺,心底算计着,要如何让她穷上一辈子。   第四章 合卺酒被下药(1)   喜帕覆在脸上,她的天地一片红彤形,晚儿被王氏抱在怀里,他小小的手握住瞳瞳,领着她走到广场中央。   附带一句,今天的天气晴朗,没有成为落汤鸡之虞。   瞳瞳站定,结着红花的喜绸递进她怀里,另一端被孟殊牵着,比起上次御赐的婚礼,这次显然简陋太多,却也热闹许多,周遣人声鼎沸,笑着、恭喜着,鲜花的香味攥进鼻间。   这是个鲜活的婚礼,让参与其中的瞳瞳感觉无比真实。   “老大别紧张,嫂子不会丢的。”   “老大……这是在笑吗?谁见过老大笑?”   “没”,“没有”、“哪见过”各种否定的声音传来。   “今儿个老大怎么笑成这副样儿,是娶到媳妇儿乐傻了?”   “不是、不是,笑是代表对嫂子很满意。”   “咱们嫂子长成这副好模样,谁不満意?”   周遭的笑闹声,说话声把严肃的婚礼弄得热闹不已。   孟殊从王氏手里接过儿子,凑近瞳瞳,低声道:“不要怕,我在这里。”   熟悉的醇厚嗓音传来,瞳瞳一笑,现在她知道他有多流氓了,在那个吻之后,他整天盯着她的唇,明知道她不自在,却还是流氓着,真是糟糕透了。   昨夜她没睡好,不晓得是因为今天的婚礼,还是别的什么。   他的情况没有比她好,因为即使闭着眼睛装睡,她也晓得门廉被来来回回掀开好几回。   幸好天蒙蒙亮起,他就被人拉到别处去更换喜衣,没有他灼热眼光盯着,让婚礼进行前的自己舒坦几分。   “我不怕。”她回道。   三个略带急促的字眼,把他给惹笑。   这么着急解释,是担心他在大庭广众之下,把她给“安抚”了?   想起她软软甜甜的唇瓣,他不由自主地眯起眼睛,再度靠近她,再次压低声音,“很好,安抚的事,留到晚上再做——”   瞳瞳倒抽口气,还要安抚?白天的安抚都成那个样子了,夜里的安抚岂不是更加激动热烈?怎么可以!他忘记了吗?婚礼是用来糊弄外人的呀!她还在攒赎身银呢!   她想抗议,但红红的喜帕提醒了自己,现在不是抗议的好时机。   扶着她行礼、扶她上花轿,红帕掩住她一方天地,但从喜帕底下,她还是看得出来花轿有多简陋。   是竹子编的,两个人一前一后扛起,但确实用了心,喜轿周围一片花团锦簇,听说每顶喜轿都是新郎亲手布置的,只是……真的像办家家呢。   她坐上花轿,晚儿却闹起来,他不想和瞳瞳分开,不想和亲爹坐在马背上。   无论孟殊怎么哄,晚儿都不买帐,瞳瞳坐在喜轿上轻摇头,朝父子两伸手。   见她伸手,晚儿很能理解这个动作,半个身子直往她那边靠。   见状,众人又是一阵哄堂大笑,谁说继母难当,晚儿可喜欢嫂子,连老大都舍得撂下。   晚儿成功坐上她的腿,他面对瞳瞳,把头伸进她的喜帕里,扬起眉,冲着她笑。   舔舔嘴唇,想着王婶婶教他的字眼,他轻唤一声,“娘。”   只一个字,他成功逼出瞳瞳的泪水。   她记得的,慎儿第一次喊她娘的时候也像晚儿这样,带着两分小心,再加上两分试探深怕被自己推开似的。   瞳瞳笑开,抱紧他,在喜帕底下亲上他的额头。   喜帕被抬起,晚儿惊呼过后,哈哈大笑。   孟殊翻身上马背时听见晚儿的笑声,儿子正躲在喜帕底下,与他的新娘对看,他看不见儿子的脸,却晓得红帕子底下的两个人很快乐。   快乐?对啊,童氏来了之后,父子俩的快乐像雨后春笋纷纷冒出头。   真好,他又有了家的感觉。   跨上马背,他在喜轿旁缓缓前进,周遭欢声笑语,百无禁忌,但他清楚听见她的声音。   她说:“喜欢叫我娘吗?”   “喜欢。”   “那要每天每天喊、每天每天叫,每天每天都跟娘说话,好不好?”   “好。”   很清晰的字眼,勾得孟殊眉眼弯弯,谁说他儿子是个傻的?晚儿只是没有碰到一个好母亲。   儿子快乐、新娘子开心,身为新郎的他喜上加喜,一个心花怒放,他挥动马鞭拉着大黑马跑往山脚下。   看见老大跑掉了,村民都被吓得说不出话。   这是怎么一回事?   可十几个花轿一列排着,正在游村,别人家的相公虽然没有大黑马,却都规规矩矩地在轿旁护着新娘,老大怎会半句话都没交代就跑掉了?   是高兴傻了?还是不喜欢新娘子?天,要是让嫂子知道自己在婚礼中被抛下,不晓得会有多难过。   老大就是这样,不懂得哄媳妇,疼熄妇,之前的嫂子才会……惨啊!   大伙儿虽然觉得嫂子很可怜,但那是他们家老大,是带他们发家致富、从土匪翻身成良民的老大,他再有不对之处,也得帮他掩着、护着。   于是众人假装无事,领着队伍继续往前走。   只是瞳瞳怎么可能不知情,喜帕就这么一方,虽看不到天上,可脚下瞧得清楚,一匹高大的黑马突然从视线中消失,她再傻,也晓得他跑了。   有重要的事情发生吗?   倘若换了旁人,可能要伤心失落,但她……还好,谁让她经验丰富,上一个新郎也是在迎亲的队伍中接到圣旨,抛下她离开。   所以,无事,一回生、二回熟,没事的……   心口微微发酸,但她不允许自己难受,她没事的,真的,她额头贴着晚儿,对他笑得更加灿烂。   “娘,我想吃布丁。”   “好啊,回家后娘给你做。”话出口,一愣,才几日,她就将这里当成家了?   家是让人放心的地方,不必算计,想怎样就怎样的地方,这一刻,她猛然发现,不知不觉间孟殊给了她很多的自由、很多的纵容、很多的舒心畅意、很多的……自在快乐。   “好。”晚儿回答。   这时,马蹄奔回花轿前,他摘了满满一把怒放的野花,“给。”   花塞到晚儿和瞳瞳之间,瞳瞳一愣,原来他去为她摘花。   有些开心、有点想笑,但晚儿不满,因为花塞进来,他就被挤出喜帕底下,看不见娘了,他鼓起腮帮子,伸出手,一把扯开喜帕。   风扬起,喜帕自眼前飞掠,孟殊直觉抓住喜帕,所有动作在一瞬间完成,没人知道喜帕是晚儿扯掉的,反而误会上当爹的。   “老大,不能这样的。”王氏急道。   张找笑话:“老大等不及想看新娘。”   两句话惹出哄堂大笑,但瞳瞳……笑容凝在嘴角,与孟殊对望,她发愣。   原来他长成这个样子啊!剑眉星目,高挺的鼻梁,红艳的唇,不是唬人,他果然长得倾国领域、美艳无双,难怪需要一把大胡子来遮掩容貌,要不往街上逛一圈,岂不引起暴动?   这么好看的男人,当土匪……怎么也不像啊!   孟殊也愣住,瞳瞳笑了呢,本来就美到引人侧目,再装扮起来……他突然有射飞镖的慾望——把所以瞠大双眼盯着新娘看的男人的眼珠子通通射下来。   灿烂的阳光照在瞳瞳脸上,男人们的眼光、女人们的眼光,目标不同,但皆落在这对新人身上。   不过最高兴的是晩儿,再没有一条红盖头挡住他的娘,他投入娘的怀抱中,把爹摘来的花给压扁,他抱得很紧,像在宣示所有权。   孟殊以前不懂得何谓嫉妒,但这会儿明白了,嫉妒就是天外飞来一箭,咻地射向心间把胸口截个大洞,只是从里头流出来的不是温热的鲜血,而是像醋一般的液体,很酸,会腐蚀人的。   他喜甜不爱酸,他痛恨被广蚀,于是众人一个眼花,一双长臂将新娘从喜轿上提走。   是的,连同在她怀里宣示主权的小像伙,下一刻,新娘坐在他身前,呿!扬声,马蹄狂奔,泥土四溅。   有大黑马,他们环村的速度比旁人快上好几倍。   孟殊脸红得厉害,不是被晒的,也不是因为被笑话,而是她光坐在他身前,他就全身燥热。   他不是童男,自然理解那种感受来自什么,所以脸越来越红,缰绳越拉越紧,他们飞快地回到家里。   他将瞳瞳连同晚儿抱进房理,看着占有慾很强的儿子,看他小小的手臂紧紧环着童氏的脖子,怕被分开似的,他心闷。   “我去烧热水,你先洗洗,休息一下。”   “好,谢谢。”她说。   然后孟殊又变得迟钝笨拙了,他穿着喜袍风风火火跑进厨房,没想到水刚烧好,他被闯进来的村人簇拥到外头吃喜酒。   瞳瞳洗过澡,也帮晚儿洗干净,吃过王氏送来的餐饭,今儿个村子里外热闹非凡,时不时有爆竹声响起。   晚儿很兴奋,怎么哄都不肯午睡,于是她做布丁,给他讲故事,陪他说话,还拿来纸笔教他认字。   意外地,她发现晚儿对认字相当感兴趣,小小的孩子,一下午竟然能够认上二,三十个字,太教人意外,也太让教的人有成就感。   夜里,王氏又给他们送晚饭,吃过饭,再简单冲洗一回,瞳瞳抱着晚儿在院子里慢慢走着,轻拍他的背,一首诗、一首词,一段乐府,一曲药头歌,她把记忆里的东西榨出来,终于他在她怀里慢慢恍神,睡着了。   外头,这场满水席从午时吃到近子时,王氏说这是村子里的盛典,每个月人人都盼着这一天,能够大吃大喝,说笑嬉闹,百无禁忌。   大门从外头被打开,瞳瞳转身,发现一堆村民护拥着孟殊走进来,她下意识把食指试在唇间,比出噤声。   这个动作真的没有什么,可不知道是否是大家都有几分酒意,这么简单的动作,硬是让他们感到自己被勾引了蓝。   瞬间,双眸发直,直想自己取代老大,与美女度过洞房花烛夜。   没想到众人念头刚起,孟殊眼睛像装了探测雷达似的,立刻探得危除铲除,二话不说把一堆人全赶到外头去,砰的一声关上门。   他这是好意,免得瞳瞳遭人觊觎,谁想得到这一关门声把好不容易睡着的晩儿给惊醒了。   瞳瞳无奈叹气,这个兴奋的小家伙好不容易オ入睡,现在又……她瞪罪魁祸首一眼。   孟殊知道自己做错了,揉揉鼻子,丢下一句,“我全身都是酒味儿,去洗洗。”   说着,任头钻进厨房里,灶上留着热水,那是她为他留的。   孟殊笑弯浓眉,这世上又有人会为他留水、留灯,会有个人为他守门,心的一角塌陷,面容越发柔软。   “……出谷日尚早,入舟阳已微。林壑敛瞑色,云霞收夕霏。芰荷送迭蔚,蒲稗相因依。披拂越南径,逾越偃东扉……”她又抱起晚儿在院子里慢慢踱步。   孟殊舀起热水走出灶房进澡间,却没想到看到晚儿揉揉眼睛,不甘愿睡去似的,抬着头向她撒娇,亲亲他的额头,晚儿满意了,又靠回她的怀中,然后娇软的声音再次吟起诗句。   笑眉在看见这一幕时,微凝,她对晚儿好像比对他好很多……脚步一滞,下一刻,失笑,他竟然跟儿子计较起来?   晚儿终于睡着,放他上床,拉过棉被,她支起头,侧躺在他床边,轻轻地、一下一下地拍着他的胸口。   看着小小起伏的胸腹,想起很久以前被寂寞包围的自己,也是在一个小小的胸前得到安慰。   他总爱说:“娘,慎儿保护您。”   那时候的她,丈夫和哥哥远离,她无视肩上负担沉重,咬着牙,一步步走下去,如果当时她就知道,负担卸下日,并非人生幸福时,她还肯不肯这样一路背着?   帘子被拉起,皂角香传入,瞳瞳转身,发现孟殊。   他只穿着中衣,宽厚精壮的肌肉透过衣裳,明显的线条透出来,那张好看到会让人脸红心跳的脸,让她不由自主被深深吸引。   吸气,她企图镇定情绪,唯有耳朵掩不住的绯色,泄露了她的心思。   瞳瞳忙翻身下床,没想到太心急,差点儿摔下,幸好他及时过来接住她的身子,这下子爆了,耳朵上的绯色一口气蔓延到全身。   他看见了,喜欢自己对她的影响力。   把她抱到床沿坐定,他俯身看看儿子,这是再自然不过的动作,可她就坐在床沿,看起来两人像搂在一起似的,她别扭地想转过身,但床就这么大,她能转到哪里去?难不成要把晚儿再吵醒?   他算准她不敢反抗,于是更肆无忌惮,俯身,把她罩在自己身子底下,两人靠得那样近,皂角香更浓烈了。   瞳瞳头有点晕,因为他的靠近、他的气息,他的吸引力太强烈,他是个女人很难拒绝的男人。   比起她,孟殊心神更镇定些。   他看着晩儿,才几日,晚儿睡着时,习惯撑着的眉头松开了,嘴角微勾,像在笑似的,   是因为被人事心疼惜着的缘故?不过是多了一个女人,就会有这么重大的变化?   于是孟殊的眉毛也松开,嘴角也微勾,认真观察,会发现父子俩长得同一个模样。   “夜了,睡吧。”他自然而然地拉起她的手。   她一惊,想缩回来,她和他真的不太熟。“我、我睡在这里就好。”   像过去几个晚上一样,虽然床小了点,但可以将就的。   “不行。”他拒绝。   “为什么不行?”他们的婚事只是某种……安全上的掩护不是吗?她这么认为。   当然不行,他打算把掩护变成事实,这样有点赖皮、有点卑劣,也许她还会非常生气不过……   孟殊自信一笑,幸好他“安抚”人的手段不是普通一般。   带点几分强迫,拉过她的手往外走,她想反抗,他凑近她的耳边,低声道:“想知道为什么不行吗?”   她还没反应过来这话的意思,先感受到他喷在验上的气息,这会儿不仅仅耳朵,脸颊红透,她猜自己全身上下都通红得像只煮熟的虾子。   垂眉,望住她的脸,孟殊笑了,眯起的眼角透露出无比喜说。   他带她走到门边,对她比出喋声的动作,突然拉开木门,那里竟有五,六个听壁脚声的,   他们连长凳都给备下,要是夜戏演得够长,是不是要连棉被都带过来?   “老、老大,晚上好。”为首的尴尬地抓抓头,竟迸出这句话。   噗地。瞳瞳失笑了,连忙背过身。   孟殊不发一语,瞠目瞪人,有反应快的,连忙一把抽起长凳,害得坐在上头的人如骨牌效应似的,砰砰接连摔倒在地。   他抽完长凳,没忘记邀功,道:“这是厨房的,我拿回去放好。”   另一张长凳上的人,也反应过来,几个人同时起身,同时抢起一把长凳,同时学那人的话说:“这也是厨房的,我拿回去放好。”   孟殊终于开口了,“滚!”   几个人连滚带爬,把椅子搬回去放好,走到墙边,这会儿瞳瞳才发觉,墙边靠着一架木梯,他们没直接开门走出去,反而一个催着一个从木梯爬墙出去。   瞳瞳忍不住说:“你这个老大做得……很威风。”   孟殊弯眉,喜欢她的揶揄,这才是一家人,他可不喜欢她保持距离,生疏得像隔壁邻居。   他拉她进屋,桌上红色喜烛摇曳,一壶酒、两只杯子,瞳瞳明白那是交杯酒。   是她来不及喝就被请下堂的东西,有点后侮当时没尝尝它的味道,可是……瞳瞳看一眼孟殊,现在肯定不是品尝它的好契机,如果不想被误会的话。   他朝她一点头,却拿起茶壶走到窗边,调皮一笑,推开窗,把茶往外倒。   啊,啊,啊,惊呼声四起,几颗头颅从窗后冒出来。   唉!他们还以为自己挑的地方比较优呢。   张找道:“老大,你们家的菜种得很好。”   瞳瞳低喊一声,快奔到窗边,她突如其来的动作,让众人急急往后退。   这一退有人摔、有人往后跑,她几乎可以听见枝叶被折断的声音,她气急败坏,猛跺脚。   “这不是菜,是我从山上挖回来的草药。”   オ刚种下,怎禁得起他们折腾?她心疼地看着夭折的草叶,欲哭无泪。   “看你们做的好事!”孟殊怒道。   “嫂子别难过,我们马上帮你种回去。”张寻抢道,话说完,一双眼珠子黏在瞳瞳脸上,唉!后侮啊、懊恼啊,他怎么就错过这等绝色女子?   张寻的眼光让孟殊异常不爽,他拉过瞳瞳护在怀中,他的女人,谁都别想觊觎!   接收到老大杀人的视线,张寻缩缩脖子,后悔也不行哦,真残暴!   张找见状,连忙左手抓一个、右手提一个,急道:“我们滚了,老大早点歇下。”   关上窗,孟殊低声说:“别难过,明天我陪你上山,再采一些回来种。”   瞳瞳没回话,却听见屋瓦摩擦声,孟殊从床上抓起两颗桂圈,头没抬,径自往上一丢然后砰砰,有肉身滚过星顶、落地面的沉重声音,再然后,杂沓脚步声响起远离。   瞳瞳是生气的,但听着声音,想像屋顶上那群人的狼狈模样,忍不住笑出声。“都打发了?”   “都打发了。”   “那我们是不是可以……”   “你以为腐肉在,苍蝇赶得完?”不会,肯定会一波接着一波来。   她不满,自己什么时候变成腐肉了?虽然年纪不够鲜嫩,虽然嫁过人,但分明还是小嫩肉啊!   第四章 合卺酒被下药(2)   孟殊清理掉床上的花生桂圆,倒两杯合卺酒,一杯递给她。   “一定要喝吗?”她问。   “带几分离意,好入睡。”   也对,要是心心念念着有人在外偷窥,今晚还睡不睡?   她接过杯子,猝不及防间,他的杯子碰过来,清清脆脆的一声,下一刻,他的手臂勾上,仰头喝掉酒水。   “快喝。”见她没动作,他催促一声。   点点头,她顺从喝下,是很甜的果子酒,只是里面惨了点奇怪的味道。   是酿造技术不好吗?   当然不是,是药下得太重,外头那群人担心他们老大旷得太久,怕她受不住,オ下的猛药。   “睡吧。”他拉她上床。“你睡里头。”   不是啊!女人应该睡外头,夜半若是相公有需要,得起身伺候,当然她更在乎的是,如果临时有“无法防范”的情况发生,躺在外面,可以跑得比较远。   尚未反驳,她就被打横送上床。   瞳瞳忙抓过一床喜被折成“鸿沟”,往床中间一摆,再抽出两条被,一边放一系,摆置妥常后方才躺下。   看着她忙碌的背影,孟殊失笑,她怎会以为一条棉被能够阻止什么事情?但他没出声顺着她的意思躺在床的这一边。   瞳瞳躺平,可不明所以地发热。   推开身上的被子,她不解,今儿个有这么热吗?   两颊红红的,眼底透出一片迷蒙,孟殊知道,春药在她肚子里起了效用,他没动作,仍然安分躺着。   她热得更厉害,十指握了又松、松了又握,不知道自己在渴求什么?莫名的燥热在身子里头窜过,她想起他精壮的胸口,想起他砍柴时裸露的双臂,她……流口水了吗?   下意识摸摸自己嘴边,幸好是干的,但双颊热得快要能煎蛋了。   习医多年,念头钻进脑海中,她急急道:“合卺酒被人下药。”   “你不知道吗?合卺酒就是这么回事。”孟殊讶然反问。   买下她的时候,她梳的是妇人发式,对这个应该有经验才对呀。   他习武,这点药对他影响不大,但对她……可就严重了,她的心跳越来越快,呼吸越来越急促,她微张嘴,吐气如兰,更吸引人了。   吸、呼,吸、呼……不行,她得分散心思,不能想着他结实的胸、线条完美的身驱,不能想他好看到令人惊艳的五官,不能……   “我的家人都叫我瞳瞳。”她想用交谈来转移心情。   童童?不错,很可爱的小名。   “我会医术,我可以用这个赚钱还偿,相信我,二十两,我很快就能凑齐。”   就这么念着想离开?他闷了,偏不、偏不,他非要她留下!   “我可以独立的,我可以一个人活得很好,我没有非要依靠男人,我其实……”她开始语无伦次,声音越发柔弱娇软。   谁要她独立?谁尤许她一个人?他要她依靠、她就得依靠。   在男女关系这方面,他很传统,很霸道、很不讲道理,男人为天、女人为地,天就该压着地,地就该俯就天。   想着想着,他翻身,封上她的唇,把她的语无伦次压回她的肚子里。   天晓得,这感觉真好,彷佛浑身的燥热得到舒解,她忍不住想向他靠近,再靠近……她的忍不住,让他心情愉悦,本来……   最原先的“本来”,他只想为晩儿找到好保母,之后的“本来”,他是想等到她心甘情愿委身,现在的一“本来”改了,他想把她吞下肚,想造就不可更改的事实,想要留住她的一生一世。   但会不会努力过后仍然留不住?就像……   念头钻过,一阵创心刺痛!   不行、不要、不允许,他不让同样的事情发生!想着想着,他施了力,在她唇上、在她身上。   她的理智全失,凭着本能行事,回吻他,学着他的动作亲吻着他的唇,她是个生手,但是在他的调教下,进步神速。   ……   她在醒醒睡睡间,不断被翻上高/潮,直到天蒙蒙亮起,两人才入眠。   瞳瞳被晚儿的哭声吵醒,她全身乏力,连抬脚的力气都没有,但晚儿哭得那样凄惨,让她想撑着下床。   棉被推开,她发现自己一身红红紫紫,床单,双腿间的点点殷红让她忆起昨晚做过什么事,天!她连忙抓过棉被,将自己裹起来。   该死,不该喝合丞酒的,即使头脑昏沉,她也晓得在那件事情上头自己并非全然无辜。   “够了!”一声低抑声传进房里。   天,他哄不了晚儿,要对他发脾气了吗?   瞳瞳一惊,更急着下床,没想到晚儿真被他给吼乖了。   “你想不想让姨姨变成娘?想不想永远把她留在身旁?”孟殊睁着眼珠子和儿子对峙,就不信镇不住这小家伙。   晚儿点头,他都听得懂,只是不爱讲话,是因为姨姨……不对,爹说要把姨姨变成娘。   “你确定想要?确定不要姨姨离开我们家?”   “是。”他小小声的做出确定回答。   “那就不能让姨姨太累,昨天她哄你睡,可累坏了。”孟殊道。   三道黒\线从瞳瞳额头滑过,这是明晃晃的栽赃啊!让她累坏的人哪是晚儿,明明是晚儿他爹,有这样坑儿子的吗?晚儿真是他亲生的吗?   不过……他待她也没好到哪里,竟同儿子光明正大地算计她,她几时说要留下了?她几时说不离开了?   “姨做、布丁、晚儿,吃。”晚儿抽泣着,很努力地把几个词串在一块儿。   “让王婶婶做,行不?”   “不。”他把头挡得像波浪鼓。   “好吧,你坚持吧,那就让姨姨继续当姨姨,不当娘,过两天姨姨回她家后,你哭得再大声都没人理。”   呜……晚儿哭起来,低抑的哭声,让瞳瞳心疼,哪有当爹的这样威胁孩子的?   “停!男子汉哭什么?有话用说的。”   “姨姨,不回家。”   “这就是重点了,不让姨回家,就得把她变成娘,你说对吧?”   “对。”这话王婶婶说过,说姨姨变成娘,就可以一直住在他们家。   “那你要乖一点,不要吵姨姨,让她多睡、多休息,她舒坦了,才会喜欢你、喜欢你爹,喜欢我们这个家。”   “姨姨,喜欢、晩儿,不喜、爹。”   屁!他直觉想反驳,但没错啊!事实就是如此,连儿子都可以轻易看得出来,看来,自己得在她身上多使点力气才行。   “所以你得把时间让给爹爹,让姨姨也喜欢上爹,这样她才能当你娘,以后再让她给你生几个弟弟妹妹,有弟弟妹妹陪着,你就不会孤孤单单,多好啊,你说有没有道理?”   这次的沉默有点久,半晌,晚儿回答,“有道理。”   然后他被送到张找家里,让王氏看着。   听着父子两的盘算,瞳瞳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昨夜,打破了她要自贖,独立,寻找哥哥的计划,可是就这样待下来,她怎能甘心?她还想去岭南,她不想失去哥哥。   垂着眉,一股强烈的无力感让她心累。   “醒了?”孟殊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的,他坐在床边关心问:“不舒服吗?”   抬眼,她认为有必要让他了解状况。“我听到了。”   他眉头一扬,听到就听到,他本就没打算阴着来。“所以……”   “我不会留下来的,如果你愿意,等我还清银子,你可以去买更好的人来当晚儿的娘。”   这话令人生气,但他不能生气,这几天大家在他耳畔不断重复说什么女人得哄着宠着,要不然她离了心,早晩就要离了人。   所以得把她的心给拢着,他得……   “你想去哪里?”   “我要去岭商。”   语出口,他捧腹大笑。   “我的话很好笑吗?”她知道岭南是穷山恶水之地,生活不易,她知道在那里可能会寸步难行,但再难她都要去,因为她哥哥在那里,她迫切地想要与亲人团聚。   “这里就是岭南啊!”   岭南?这里竟然是岭南!   怔愣,她竟说不出下一句话。   孟殊抱着她进浴盆泡澡,他收拾乱成一团的屋子,铺上新被铺,帮她擦干身子、穿衣服,还喂她吃饭,像照顾要孩似的照顾她。   第无数次叹气之后,她说:“我可以自己来的。”   “不行,你身子弱。”   “我身子不弱。”只是昨夜被人榨干力气。   他没把她的话听进耳里。“吃过饭后,你再睡一下,睡醒后就有力气。”   “我现在就有力气。”她不放心晚儿。   “确定?”   “我的身子自己清楚,是的,再确定不过。”   “既然还有力气,那……”他上床,扑上她的身,不由分说地又撕掉她一件衣服……   运动是好事,对于强健体魄有良好助益,但他迷恋上这个运动,不是因为对身体有益而是因为……   他早就不是童子鸡,他有过妻子也有了儿子,却从来没有在女人身上如此沉迷。   他不知道她有什么地方与旁的女人不同,但他喜欢她,热爱上与她一起做运动……   这一轮运动下来,天黒\了。   瞳瞳从不晓得时间可以过得这么快,总之在醒醒睡睡之间,暮色游入。   她又被抱着泡过澡,她的力气又被榨得一分不剩,她连眼睛都睁不开。   打理好两人之后,孟殊把她抱在怀里,坐在院子里新架的秋千上。   “我以为你成过亲。”没想到她竟是处子。   “我是。”   “所以……是冲喜?”那男人身子不成,放下妻子,魂归离天?   真可惜,那个可怜男人不知道自己错失了什么。   瞳瞳坐在他身前,靠着他,全身发软,像一团麻糬,她只有翻白眼的力气,可他看不到,还为自己的推测感到自豪。   她没反驳,只道:“重要吗?”   三个字,他的嘴咧到后脑勺,这该是不好看的夸张动作,但英俊潇洒风流无边的他做起来,硬是填入两分魅感,如果有女人在此时经过,肯定会为他癫狂。   事实上“已经”是,那些被买回来的大小媳妇,在看到刮掉大胡子的老大之后,心里无比懊恼,为啥当初买回自己的不是老大而是小喽喽?   “不重要。”他回答。   重要的是她成为他的妻子,重要的是他不会让她自赎,重要的是她要一辈子跟在他身旁,不离不弃。   如果她想要离弃呢?   心中一刺,但过不了太久,他扬起自信笑眼,他不会给她这个机会。   “你要去岭南做什么?”   “找人。”   “男的女的?”   “男的。”   “他好看吗?”   这句话很多余,男人重要的是能力,哪是长相,如果长相更重要,那他这些年的努力不就成了个屁?   只是天下女人多肤浅,只看得见皮囊面相,所以这句话必须得问。   “非常好看,他的眉很浓,眼睛很大,他斯文儒雅,卓尔不凡。”哥哥在她心目中,是最好的。   “男人长那么好看做啥?招蜂引蝶吗?”   她憋不住,蜂腹大笑,要说好看,天底下有几个人比得过他?   “男人重要的是本事。”他又说   “我同意,他不只好看,还睿智聪明,他很年轻就考上一甲进士,他有能力,有本事,我认识的男人,他是最厉害的一个。”   孟殊呼吸一窒,所以她不是被冲喜,而是被丈夫离弃,如今千里迢迢寻夫而来,可惜运气不好碰上人贩子,便宜了自己?   “这么有本事,到岭南做什么?治瘴癘吗?”   一甲进士可不是带兵的料,何况这里的兵都掌握在霍王手中,想插手?谈何容易?   垂下眉睫,她也想问啊,分明前途一片光明,为什么突然间……哥哥没有贪瀆、没有鱼肉百姓,不过是办坏了差事,怎么就这样严重?   “是上苍不仁。”瞳瞳说。   怯!这也能怪到老天爷头上,分明是他自己不好。“老天爷可不白担这种罪。”   “你知道岭南关押流放犯人之处在哪里吗?”   流放?眉头微挑,就知道天下女人皆肤浅,童氏肯定是被那人的相貌迷惑,搞不清楚是要怎样罪大恶极的人才会被判流放。   他做了什么?杀人放火?叛国篡位?孟殊两颗眼珠子亮晶晶的,对于她“丈夫”被流放,快乐到不行。   “我知道,在很远的地方,离这里骑马大概要五、六天时间,坐马车就更慢了,你知道的,岭南多山。”   所以只攒二十两不够,得多赚一点オ行。“你知不知道,要怎样才能让犯人重获自由?”   她还想把人给带走?前夫回来,后婿怎么办?   他不满意,却还是老实回答,“最快的方法——花钱。”   “需要很多钱吗?”   “当然,被送到岭南的流犯多是犯下重大罪行,必须登录在册,随时随地都有人看管,要把人从一大群看官的眼皮子底下偷出来不容易,首先要先报死亡,再将名册一层层往上送,每年汇整过后送往京城大理寺,确定没有人会亲自下来査证之后,他们才会放人。   “在这种情况之下,整群看守官员,从上到下,每个人都得打点到,只要有一个“清廉”的,或者一个口风不牢的,就成不了事。   “你猜,每年有多少人愿意散尽家产买回一条亲人性命?数量绝对没有你想像的那么少,无数的经验把那群人养成硕风,他们一开口,就会让多数人无法承担。   “再说了,光把人带出来就行了吗?不行,还得给他办新户口、新身分,不能让他回老家,必须在外头流浪很长一段时日,这一切都需要花钱。”   他刻意把事情往难的说,但愿能打消她的念头。   “所以我需要花多少钱才够!”   他都讲成这样了,就还不死心?   哀怨深上,他咬牙问:“他对你就这么重要?非把他弄出来不可。”   她毫不考虑地点了头,“是,他是我这辈子最重要的人。”   咻咻咻!流箭飞射,他的心被射成马蜂窝,凭什么那个人可以这么重要?   他很生气又有些自惭,莫非……那人真的那么好?   不过孟殊的自信是打娘胎里带来的,短短数息间的沉默后,自信重新抬头。   他想,是因为相处得不够多,自己才不如对方重要,只要相处得够久,她就会发觉,自己更重要。   念头一起,桃花眼勾出笑意,他绝对可以办到!   “三十万两,如果那个人真的是一甲进士,曾经在皇帝跟前挂上号的,那么上下打点,包括大理寺那边的孝敬,没有三十万两成不了事。”   说三十万两,她总会死心了吧,他认为。   没想到她盘算过后,竟攥起拳头,发誓道:“我一定会办到……”   她……她……   是他把她盘算得太凶,让她连清醒时都在作梦?   一个女人,要赚三十万两?就算价格最贵的青楼名妓,一辈子也挣不了啊!   第五章 买地种草药(1)   “嫂子,前天种下的地蚕活了,莱子长得可好啦。”哥哥王文山说。   瞳瞳微笑,地蚕是药食同源的植物,其根茎有点像冬虫夏草,花冠淡紫色,三到五月开花,八到十月就可以收获根茎,味淡微甘,润肺生津、止咳止渴。   栽培简单,容易繁衍,对土壤的要求不高,瞳瞳估计明年就可长出一大片。   “相较起来,毛姜黄长得不大好。”弟弟王武山接话。   毛姜黄又名郁金,花朵美丽,块茎可以入药,用以行气解郁、凉血破瘀,可治胸腹挟肋诸痛,吐血,尿血、血淋、黄疸、妇女倒经。   倒不是它不好种,而是它的播种期在二月,现在已经过了种植期,且毛姜黄以根茎繁殖为佳,他们是整株搬回来种,自然长势没有地蚕来得好。   和孟殊谈过之后,瞳瞳很清楚,什么事都先搁一旁,赚钱才是首要,三十万两呐,她得只卯足力气才能尽快把哥哥弄出来。   幸而孟殊待她很好,他很愿意支持自己。   那天她对孟殊说:“可以跟你借点银子吗?”   他大方地将一只木盒子交给她,说:“家里的钱都在这里,别说借,要用多少自己拿,你是这个家的女主人。”   木盒子里有一百三十三两,和几张地契,加一加约有十几亩地,他的地全租给村民种了,如今稻禾抽出花穂,不久就能结出稻壳。   所以不能把稻子给拔除,但她又需要大量的田地来种植药材。   瞳瞳发现,山上药材不论是数量、种类都很多,且这里的土壤肥沃,又邻着溪流,若不发生水涝,灌溉上不会有问题。   考虑再三后,她买下十余亩地,并雇用王文山和王武山兄弟,由他们陪着自己上山采集药材。   药材多是野生,很少人种植,这手功夫是师父教导她的。   王文山,王武山都已经娶了媳妇,但王武山的妻子刚怀上,只有王文山的媳妇王大嫂能到药田里来帮忙,偶尔也帮着带带晚儿。   晚儿性子越来越活泼,不再害怕和人接触。   也许是因为身子在瞳瞳的药膳调养下越来越健康,精神好了,自然会想往外跑;也许是因为出自对瞳瞳的信任,有她带着做任何事,他都不排斥。   一个多月下来,田里的药材慢慢种植起来,不但晚儿被她养得精神活泼,她在村民心底也建立起地位。   原本,她就是个买来的媳妇,能够倚仗的,不过是孟殊在村人心中的地位。   如今情况翻转,起因是……赵大虎受伤,他上山打老虎,却差点儿被老虎给打了。   村人们会互相告议,想打猎就在前山去,万万不要往后山行,听说那里猛兽特多,若没有武功高强的老大随行,千万不可不自量力。   很少人当士匪会带上母亲的,但赵大虎就是那个少数。   他带着寡母落草,过去好汉村还没买媳妇进来时,是由赵大娘领着几个人,负责大家的三餐,直到现在,还没有媳妇的男子,还是靠着她才能吃上三顿热饭。   可是赵大娘生病了,送进城里,大夫说要用人参、灵芝,燕窝等高贵药材养着才行。   当初落户,毎一家也不过分得二十两和十亩地,他哪来的钱买昂贵药材?于是心一横,就往后山去。   谁晓得,直的进山,横着爬出来,那还是运气够好才能够爬得出,运气糟一点,肯定要成为猛兽的餐食。   村里没有马车,众人用门板抬起伤痕累累的赵大虎就要往城里走。   瞳瞳看见,让大家把他拾回家里,她就在赵家为他治伤,救下一命。   之后她也给赵大娘把脉,上山采药,几服药下去,赵大娘没有人参燕窝,病也渐渐好起来了。   从那之后,大家嘴巴喊着“嫂子”,态度却多出几分崇敬。   “不要紧,慢慢来。”瞳瞳弯腰,把最后一棵草药种进土里。   “嫂子,咱们今天种的是什么?”王大嫂问。   “这叫益母草,有分红花白花两种,药经中说,益母草红花者入血分,白花者入气分,味辛、性寒,可治产后出血,恶露不绝,腹部胀痛,以及子宫无力收缩引起的出血量少、色黑、夹难血块……效果顕着。”   “那我可以吃吗?”王大嫂遅疑的问出口。   瞳瞳莞尔,她知道的,王大嫂和弟娘一起入门,却始终没有消息,自弟媳怀上后,她更心急了。   “我有让王大哥多采一些,待会儿你带回去煮鸡蛋或滚肉片汤,如果没有肉,白芍也可以,吃了对你的痛经、月事不调,颇有效果。”   闻言,王大嫂笑眯双眼,压低声音道:“嫂子,你说我能不能怀上?”   オ成亲几个月,何必心焦?她本想这么说,却又想起王大哥快三十歳了,难怪她会紧张。   拉起她的手,瞳瞳为她把脉,片刻后道:“放宽心,你没大碍,好好调理身子,肯定很快就会有消息。”   “多谢嫂子。”   被比自己年纪大的人喊嫂子,有点怪呢。“没事。”   オ说着,就见村长领着几个十几岁的小毛头和妇人们从村口走来,王氏也在当中。   晚儿坐在村长的脖子上,手里拿着一根桑树枝挥得起劲,王氏和几名妇人手里挽着竹篮子,里面堆满桑果。   有趣的是,大家嘴边、手心、衣服都或多或少染上紫色。   村长走到瞳瞳眼前,晚儿伸长双手,想要瞳瞳抱,村长不放人,对晚儿说:“我的小少爷,你别折腾,嫂子那么瘦,总是抱你,手老酸啦,你就乖乖坐在村长叔叔脖子上,别让嫂子太累,行不?”   村长是以前的二当家,会认一点字,算一点帐,在孟殊坚持不当村长后,他被众人拱出来。   “累”关键字出现,晚儿立马收回手。   他记得爹说的,千万不能让娘累,否则娘就要回她自己家里了。   见晚儿乖了,村长又说:“嫂子,桑树已经种好。”   自从知道桑叶可以治小儿咳嗽,一群还没孩子的大男人们未雨绸缪,决定上山挖几棵桑树,把入村的道路两旁给种满。   桑树不难种,且山上野桑多,瞳瞳便也不阻止,而且她发现桑叶上有小蚕蛾,她不确定,但或许养蚕取丝,会是村人的另一项收入。   “这几天动着点浇水,等立根了,桑树是很好养的。”   “好。”   “你们拔这么多桑葚做什么?”瞳瞳问王氏。   “不多不多,山上多的是,不吃了,掉满地,多浪费。”   “可是天热,放不了太久。”   “那这几天大家别做饭,卯足劲儿使力吃。”   瞳瞳闻言失笑。“那可不行,再好的东西都不能天天吃。”   桑葚有乌发、防止血管硬化,补血养血,健脑明目,健脾助消化、补肝益肾等好处,但性味甘寒,脾虚便济者不宜。   王氏苦恼地看着满满几篮子的桑葚,问:“那这些怎么办?全要糟蹋了?”   瞳瞳想了想。“要不,卖给我吧,一斤三文好吗?”她可以酿点桑葚酒、做点果酱。   “嫂子有用,自然全都给嫂子,谈钱伤感情。”村长道。   老大为他们做这么多事,可也没拿银子。   “钱数不多,就当给大家的辛苦贴补一点,如果你们以后还想去采,留下自家吃的,吃不完便送过来给我,我还是照三文钱收购。”   妇人们脸上溢满笑容,能赚点小钱买脂粉绢花也是好的。   于是王氏高呼一声,领着大家带着桑葚往老大家里去。   田里事完,瞳瞳对王武山道:“你进城帮我买糖、白酒、陶罐……”   孟殊相当忙,他经常不在家。   过去他不在,晚儿就到张寻家里过夜,在这种情况下,晚儿怎会有安全感?   现在好了,瞳瞳在,晚儿一天比一天快乐,连学说话都像突然间不小心按到什么钮,一下子就聒噪起来。   这趟,孟殊离开家将近十天,不知道在忙些什么,瞳瞳没想过要问。   总觉得那是他的私事,倘若想教她知道,不必问,他自然会说,倘若是说不得的隐密之事,她问了,岂非强人所难?   孟殊忙,瞳瞳也没闲着,她在后院挖了地窖,酿上近五十瓮桑葚酒。   桑葚酒不难做,把桑葚洗净、晾干,一斤桑葚,一斤酒再配上四两糖,以前她为师父酿过梅子酒,李子酒,桑葚酒差不了太多。   倒是王氏帮大忙,她多付了王氏一点工钱。   照理说,她是到孟家帮佣的,主家让她做什么都是理所当然,没有额外付钱的道理,但瞳瞳还是照付。   她对王氏说:“我不确定酿出来的酒味道好不好,你先把这门手艺学起来,倘若能成日后需要仰仗你的地方还很多。”   王氏岂有说不的道理?她不仅学得认真,还到处宣扬嫂子待人宽厚。   名声都是被人传扬出来的,因此瞳瞳在村人心目中的地位越来越高。   午后开始开始下雨,雨势不大,天气闷得厉害。   王氏小日子来了,瞳瞳让王氏先回去休息。   黄昏,方方的桌子边母子俩坐着,晚儿画图,瞳瞳算帐,这些日子没有进帐,银钱像水一样花出去,转眼匣子里剩下的不多,尤其在挖好地窖之后,她果真是个货真价实的败家子。   “娘,您看!”晚儿讨好地把图画拿到她面前。   瞳瞳放下笔细细看,她很讶异,晚儿小小手腕竟然这么稳,能画出直直横横的线条,相当不简单。   她把晚儿抱到膝间,亲亲他的小脸頬,说:“我的晚儿真聪明。”   晚儿咯咯笑不停,这时门外出现马鸣声,他仰起头道:“爹回来。”   “嗯,爹回来了。”   她没想到说出这几个字,心里头竟然会一阵轻松,好像……好像她日夜等着良人回来。   好像他是她真正的丈夫。   丈夫?真真正正的吗?微微怔愣,眉心蹙起,瞳瞳握紧双手,她不知道把大哥救出来这件事,会不会连累到孟殊和晚儿?   如果会的话,她能为自己自私连累他们吗?倘若不想自私,那么他们就不该是“真真正正”的夫妻,就该泾渭分明,对吧?   只是念头起,心就闷得厉害。   尚末理清感觉,晚儿就拉起她的手,重复说:“娘,爹回来。”   点点头,她把晚儿放下地,告诉自己,瞎操心什么呢?三十万两呢,也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能够凑齐。   丢掉念头、丢掉心闷,她撑起伞,牵着晚儿走到门口。   拉开门门,他就站在外头,一双眼睛亮得吓人,没说话,却是满脸满眼的笑意,他欢……喜欢有人为他等门、开门。   看着他新长出来的胡子,这么忙?忙得没有时间打理自己?他没穿蓑衣,身上全湿透了,他把马拉到马厂里,喂上草料。   转身,他不顾身上还湿着就抱起晚儿,粗粗的胡渣蹭着他嫩嫩的小脸问:“想爹不?”   “想爹了。”他不介意爹的胡渣,小小的手臂捆住他的脖子。   孟殊意外晚儿的改变,笑眼望向瞳瞳,他很清楚是谁的功势。   他亲儿子几下,儿子捧着他的脸亲几下,两人亲来亲去、玩不停,这是过去不曾发生的事,瞳瞳像一把钥匙,打开晚儿的心门。   望着两父子间的亲密,瞳瞳微哂啊,“先洗澡,免得风寒,厨房里有热水。”   “好。”孟殊一把将晚儿扛上肩膀,惹得晚儿咯咯笑不停,最近他迷上骑大马。   “跟爹一起洗澡,好不好?”   “好。”   两人笑闹着往屋里走去,看着他们的背影,瞳瞳又笑了,她不确定他们是不是真真正正的夫妻,却感觉他们是真真正正的一家人。   洗过澡,瞳瞳做好晚饭,蒜泥白肉、酱烧排骨、蟹肉豆腐羹,蒜香菠菜、卤白菜,四个菜一个汤,分量十足,她清楚孟殊的食量有多惊人。   看见新鲜菜色,未上桌,父子俩已口水直流。   她帮两人先盛好汤在一旁放凉,再将菜肉夹到小碗里,用剪刀剪得碎碎的,放到晚儿跟前,他正在学习自己吃饭。   和写字一样令人讶异,晚儿的手很稳,好像是从第四次拿汤匙喂食之后,就很少将米粒菜餚掉满地。   吃一口肉菜饭,晚儿脸上净是满足。   儿子开动了,当爹的却始终没动箸。   “不饿吗?”瞳瞳问,还是不合胃口?   “饿了。”   “饿怎么不吃?”   “没人夹菜。”他的表情加上口气,十足十的痞,形象和老大完全不搭,要是村民们看到现在的孟殊,肯定会认定他被鬼附身了。   还是晚儿性子够沉稳,见多了爹在娘跟前耍无赖,不足为奇,自顾自吃饭。   又来……她叹气,却不想在儿子面前同他争执,于是为他夹菜,满足他的需求,于是他乐意了,也为她夹菜。   一顿饭吃下来,他们的筷子往别人碗里伸的次数,和往自己碗里摆的一样多。   “酿酒、做果酱,明天进城。”几个词,晚儿完整地表达他和娘的计划。   果酱做好了,不多,却也有三十几个陶瓷,她打算拿到城里卖卖看,现在她想钱都快想疯了。   “行,我没事,陪你们进城。”   “明天不出门吗?”   “不,接下来半个月都不出门。”   换句话说,他会一直待在家里?   这不关她的事,真的,她的工作不需要他协助,不管他在不在家,她都能把日子往稳妥里过。   过去数年,她很成功地被训练没有男人支撑门面也无所谓。   只是……他的话竟然安慰到她。   半个月呢,接连的半个月里,每天醒来,他都会在身边;接连的半个月里,她都能看到他的痞样:接接的半个月里,他的声音会在屋里每个角落播放;接连的半个月里……忍不住地,她开心了。   “所以半个月后就出门?”瞳瞳追问。   “我才刚进门,你就算计着要我出门?”   他看到了,看到她听见“半个月”时的笑脸,所以她希望他在家?这个认知让他心情愉悦。   但他刻意曲解她的意思,刻意朝她凑近,问:“当真一点儿都不想我,我可是想你了,每天、每个晚上都想。”   流氓!当着儿子的面说什么呢!   脸微红,她觑他一眼,推开。“我想你做什么?谁晓得你出门会不会更自在逍遥。”   话说出口,她想咬掉自己的舌头,说什么呢,这是在抱怨还是娇嗔?   “差点儿没累死还自在?至于道逍遥,童童不在,谁陪我逍遥去。”   隐含暗示的话,炸红她的脸,这人越发没脸没皮的。   自动忽略掉后面那句,她捡前面的问:“累死?你去做什么?”   “娘子终于对我的事感兴趣了?”他的口气暧昧,眼光更暧昧。   她咬牙道:“并没有。”   “真没有?没有的话,我就不说光做啰。”   不说、只做,他在桌下抚上她的腿,挑逗得她心跳急促,这人……不是普通流氓。   “晚儿兴趣,爹爹说。”晚儿衡出这句。   孟殊一怔,正在挑逗的手停下。   瞳瞳捂嘴轻笑,抬高下巴,看他怎么回答。   “爹去挣银子,给晩儿买书。”   糊弄人的答案把晚儿给糊弄了,儿子扬起笑眉,吃一大口饭。   他要快点长大,识很多书,变成很厉害的人。   见瞳瞳似笑非笑地望着自己,孟殊知道,她没那么容易被糊弄,说:“我没偏心,给儿子买礼物,自然也给娘子买。”   她耸耸肩,没把他的话当真。   第五章 买地种草药(2)   饭后孟殊抢着洗碗,瞳瞳领着晚儿消食过后,准备哄他上床睡觉。   孟殊抱走儿子,说“热水备好,你先去洗洗。”讲完对儿子说:“想不想知道爹去了哪里?做了什么?”   “想。”   “上床说去。”   父子的相处与过去大相径庭,晚儿对老子不再带着防备,孟殊对儿子不再手足无措样的他们像对真正的父子。   她不知道以前两人干什么去了。   待回房时,孟殊已经躺在床上看书,瞳瞳坐到镜前。   见她进屋,他放下书,拿起干净帕子走到她身后为她擦干。“这些天,你做不少事。”   “嗯,草药已经种下,先看长势如何,明年再决定要不要继续种。”   “十几亩地,一百两,你买贵了。”   他连这个都知道?见她蹙眉,他微晒,为她解惑。“有人进城,村长就会顺道让人送信。”   所以村里发生的大小事,他都了如指掌。   “你一直待在城里?”   “没有。”   “所以城里有熟人?”   “对,很多。”   孟殊的人际关系和领导力,她亲眼见识了。   他有好几面,在她面前的痞,在村人面前的威严,在外人面前的斯文亲切。   他要是行商,肯定会把人给吃得死死的,要是当官,连皇帝都要被他哄了。   他是个相当高明的戏子,让人分不清哪个才是真正的他。   “桑葚酒什么时候可以喝?”   “酒至少得酿上一年,能不能成功还不好说。桑葚酱倒是做不少,我打算明天进城卖卖看。”   “苏记酒楼的老板为人实诚,你可以去那里试试。”   “酒楼会想要我的果酱吗?我应该到雑货铺、点心铺子试试吧。”   “苏记酒楼的生意大,不只在岭南,全国各地都有,旗下也有雑货馆、点心铺,岭南这边的生意,都是由孙掌柜在打理,我和他有交情,对他的性情有几分了解。”   “好啊,明天过去问问看。”   “家里钱够不够用?”买田种地、建地窖……她再省吃俭用,也剩下不多了吧。   “明天再看看,卖掉果酱后,或许会有进帐。”   “光靠果酱?那些挣不了太多。”   “看看啰,说不定我有能耐。”做生意她有经验,光是几味简单的药丸买卖,她都可以撑起两个家,她对自己有信心。   他呵呵笑开,没反驳她。   “用掉的钱我会还你,地登记在你名下,我以租赁方式,年底将租金算进账本里,至于雇工的钱,我也会在年底还清。”   笑凝在他嘴角,瞬间脸色变幻。   就这么想同他泾渭分明?就算他们已经成了夫妻,就算他对她表现出无比亲昵,她还是没打算和他水乳交融、永世不分?   眉头紧皱,他想自己还不够努力,还排挤不掉她心底的男人,既然如此……   孟殊打横抱起她,就不相信等她怀上孩子后,她心里还能存着那个男人。   就算存着……存着就存着吧,他不信十年、二十年,他还焐热不了她的心。   他眼底的慾望浓厚,她知道他想做什么,似乎每次两人靠近,他就会出现这号表情。   她不知道自己哪里吸引了他,怎么总让他迫不及待?但她晓得,在他的攻击下,自己节节落败。   对于他的热情,她无法拒绝,也不想拒绝。   她的“不拒绝”让他弯了眉,扑上她的身,他寻找思念已久的嘴唇。   才十几天啊,他学会日夜思念,他想早点回家,想着有她香气的被窝,想与她共赴云雨,想把她紧抱在胸前。   好像抱着,心就满了,那些曾经失去的就回来了,好像她在,心就定了,哀伤就远离。   他喜欢她,一天比一天更喜欢,他从没想过会这样喜欢、在乎一个女子,她打破了他的认定。   唇贴上她的,带点迫切的汲取,她的手从他的背滑到他手臂,这时……她使劲全力推开他。   他竟被推开了?   她看着他,寒声道:“把衣服脱掉。”   她……知道了?   他本想痞痞回上一句“娘子如此狂野,为夫甚喜”,但她的表情让他说不出痞话,她在生气,非常非常生气。   她当然生气,过去几年她总在恶梦中惊醒,她梦见大哥,裴哥哥伤重不治,留下她一个人面对这世间。   所以她对伤科特别下了功夫,师父不在,她仍然勤练开刀、缝合技术,她不确定能不能派上用场,但至少安慰了自己的梦。   手艺越发精进后,梦中他们再受重伤,自己便能俐落上前,亲手医治,像编剧似的,梦中的自己为他们治好伤口,领着他们返回家门。   亲人团聚,是她一生最大梦想。而现在……是的,他受伤了。   在她紧迫盯人的眼神中,他脱掉衣裳,一面脱还一面解释,“伤不重,真的!只是皮肉伤。”   她没理会他的解释,坐直身子,冷眼看他。   低下头,看着那么大一包……他笑得更卡了。“不严重,只是包得很大包,看起来吓人,是我自己包的,包的不好。”   她还是没说话,她生气,不晓得在气梦中的亲人还是气他,气自己?她找不出因由,只觉得念念不平。   她动手拆掉棉布,手臂上一道五寸长的伤口,虽没有出血,但皮肉翻开、狰狞不已。   伤成这样还和晚儿泡澡,他要命不要?   她越生气,孟殊越觉得该解释些什么,于是说道:“没事的,只是被树枝划伤,过几天就会好。”   她冷冷开口,“你知道什么事会教人憎恨?”   “什么事?”他呐呐的问。   “被人骗了,对方还觉得你是傻子,好骗得紧。”   垂下头,他暗恨自己。   怎会忘记她不是普通妇人,她是个大夫,这伤划得那么整齐,哪里的树技能办得到?   只见她忽地直直往外走去,她气到要……离家出走?   她在气头上,他该不该追出去?   追,怕她更生气,不追,深夜外头好危险。   就在他犹豫的同时,她再度进屋了,背着药箱,拿着烈酒。   见状,他松口气,不是离家出走就好。   “坐下!”她说。   他坐。   “手靠在桌上。”她说。他把手靠在桌上。   “不准喊,不准把晚儿吵醒。”她说。   他用力咬住牙齿,觉得不够表示自己合作的决心,他把刚刚覆在伤口上的棉布绑在嘴巴上。   总之,她说一,他做一,绝对遵从。   见状她气笑了,抽掉棉布,恨恨道:“不知道这很脏吗?不知道病从口入吗?”   他扯扯她的衣袖,涎着笑脸说:“不知道,你教教我吧。”   见过这么痞、这么无赖的男人吗?   “我要缝合伤口,手边没有麻药,你忍着点。”   “嗯,来吧,我不怕的。”拍拍胸脯,继续他的痞。   她瞪他一眼。“怕也要缝。”   先用烈酒消毒过伤口,再拿起羊皮线和针细细缝合,不想教他吃痛,她下手很轻,但这种事哪能避过疼痛?等到她缝完最后一针时,他额头已经密密麻麻地佈满汗水。   包扎好后,她一面收拾一面说:“我很生气。”   “我看出来了。”   “既然受伤,就不应该冒雨回来、不应该抱晚儿、不应该洗澡,你知不知道,如果伤口发炎,你会高烧不止,甚至药石罔效!”   “对不住,我只是心急,离开家太久。”   他认错态度良好,让她无法借题发挥。   但是,有差那几天吗?成亲一个多月,他至少有二十日不在家,难怪晚儿与他不亲,难怪儿子性情孤僻……   等等,她这是在埋怨他?她认真了妻子角色?   叹气,她问:“你在外面做什么?为什么会受剑伤?”   两人相对眼间,他摇头。“我不想对你说谎,但这件事我不能说。”   “因为我知道了,将会承担风险?”她问。   “对,不过你放心,这次是我太大意,以后不会了。”   他要做的事,为顾虑她的安危,不能说;她要做的事,为顾虑他的安危,是不是也该保持距离?只是世事无常,谁知哪天分离在即,不说不问、强硬拉开距离,是否若干年后遗憾悔恨?   “你为什么会变成老大?”她猜想,危险的事与这个“老大”身分有关?   “你想知道?我告诉你。”   这个可以讲?所以受伤的事与老大无关?   他拉着她上床,一样,她在里面、他在外,他用没受伤的手将她环过来。   “那年家逢巨变,我带着妻子和家资远离故乡,不料遇到拦路盗匪,把我们给抓上山。见我有一身武功,他们说服我入伙,当时晚儿的娘怀上了,在那种状况下,为保妻儿平安我只能够点头应下。   “但晚儿的娘是大家闺秀,她无法忍受在土匪窝过日子,她时时规劝我,让我带她逃跑,但是她的身子很糟,哪禁得起折腾,我没理会她,成日跟着几个当家到处跑,眼看我越来越像盗匪,她抑郁不已。”   所以在生下晚儿后,忧思过重而亡?瞳瞳没追问这个。   “你怎么会从啰啰变成老大?”   他笑得很自满。“因为我聪明啊。”   “怎么个聪明法?”   见她有兴致,他忙不迭的往下说。“我很快摸熟寨子里的各号人物,并与大家打成一片,当时的几个当家性情暴躁,经常打骂下头的人,我便对他们怀柔亲切。”   “笼络人心?”   “嗯,一方面笼络人心,一方面建功立业。”   “建功立业?”瞳瞳瞪他,还真敢说。   “对,几次劫掠,我领着兄弟们全身而退后,大当家越发看重我,拨出十几个人给我,   我痛恨贪官,便带他们去打劫贪官。”   “山寨里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每次打劫回来的财物,出手的兄弟可以分得一成,三月后,我那队抢回来的银子是全寨里最多的。   “分的钱多,又都能平安而返,加上我脾气好,从不打杀部下,之后越来越多人想跟着我,不到半年,我从啰啰变成小当家,也渐渐让几个当家对我心生妒忌,想对我动手。”   “后来呢?”   “一手怀柔,一手挑拨,先闹得他们内斗,在他们对彼此动手时,我暗中下重手,就这样,当家的一个个死于非命,小当家慢慢变成大当家。”   几句话说得轻松,但她明白哪有这么简单,几百个人的大山寨,没有律法、规制,行事全凭心意,上头的一个不高兴,就会人头落地。   从小当家到老大的过程,他得使出多少心计才能完成,再加上一个不支持自己的妻子一个需要被照顾的儿子,这条路他走得分外辛苦。   “后来呢?”   “头头都死了,话,我说了算。那时晚儿渐渐大,我再怎样,也不能让儿子跟着我当土匪,于是我寻到此处,买地,想办法助兄弟转匪为良民,之后就如你所见,建村立户、经地屯田,帮大家都娶上媳妇。时间久了,大家习惯种植,好汉村就能从匪窟变成真正的村落。”   “晚儿的娘是个怎样的人?”   “性情温和亲切,重规矩、守妇道、爱面子,她很好,是我不好。”提及晚儿的亲娘,他垂眉。   是愧疚吗?大概是吧,一条性命呢!   但事情已经过去,人只能往前走,握住他的手,她低声道:“别想了,明天还要早起。”   “好,睡了。”他的手悄悄往上,覆在她胸口。   她推开他。“别闹,你伤着。”   “已经十几天……我憋得厉害,要不,你上来,我任你辛割。”   她是屠夫吗?宰割什么?   不理他,她背过身,只是轻轻的叹息在耳后响起,手臂收紧,他暖暖的呼吸喷在她后颈,带起心悸。   吻从她耳际开始,他含住她的耳垂,低声道:“童童,我想……”   这晩,终究是教他遂了心意,但与过去不同,他用尽耐心,慢慢地将自己揉入她每一分知觉里……   第六章 遇上怪和尚(1)   这是瞳瞳第二次进城,城不大,但往来的人不少。   岭南给京城人的印象就是个穷乡僻壤、专门流放犯人的地方,她不晓得自己是怎么被送过来的,只记得一路上颠颠簸簸,醒醒睡睡。   为让她更乖一点,每餐饭里都加了料,让她无力反抗,就这样,月余后她来到这里,结识生命中另一个男人。   她承认自己是幸运的,出嫁四年,裴哥哥没拿她当妻子,而孟殊不过一面,便强势进驻她的生命。   他是个好人,一个处处为她着想、处处为她盘算的好男人。   孟殊把晚儿和瞳瞳送到苏记酒楼前,说道:“我去办点事,马上回来。”   “嗯,小心点。”   “我会的,你们也小心。”孟殊点点头,离开。   他故意的,故意不在身边,看童童能从孙掌柜手上挖到多少,人老成精,孙掌柜不是简单人物。   看着孟殊远去的背影,瞳瞳牵起晚儿,道:“我们进去吧。”   “好。”他乖乖应声,对于“回应”这件事,他越来越熟练。   酒楼生意不差,虽然只有七、八桌客人,但现在不是用饭时间,就有这么多客人,再过一会儿肯定会有更多人。   一名伙计上前打招呼。“夫人用饭?”   “不,请问孙掌柜在吗?”   “你找我们家掌柜有事?”   “是的。”   “谁让你来的。”   “我家相公,”孟殊识得孙掌柜。”   孟殊?听见这名字,伙计表情郑重起来,忙引两人入座,转身往楼上去。   不久孙掌柜下来,那是名五、六十岁的长者,微胖、皮肤白皙,笑盈盈的,感觉很亲切。   他上下打量瞳瞳,她是主子的新媳妇?老早说过好几回,让他把人给带来,主子笑笑不答,还以为是个上不了台面的人,没想到眼光不差,二十两银子能买回这样的姑娘,赚了!   “小娘子请坐。”手一摊,他坐到瞳瞳对面。   伙计自作主张,送来一壶茶和几样点心,都是酒楼里最贵的。   孙掌柜觑伙计一眼,他吐吐舌头,把盘子往前一推,向晚儿极力推荐。“小少爷,你试试芙蓉酥,味道可好啦。”   “行了,下去!”这个猴精,孙掌柜在心底暗骂两声。“不知小娘子今儿个找老叟,有何要事?”   “我想与您谈一笔生意。”瞳瞳落落大方回答。   “生意?”这答案让他意外极了,主子竟让妻子感觉穷困而需要抛头露面做生意以求温饱?   “是的,您尝尝看这些。”她打开食盒,里面有用桑葚酱做的各式甜点,个头不大,小小的,但每个模样都可爱极了。   昨儿个夜里,她想既然要把东西推销给酒楼,就该想想他们的需求,于是天未亮,就起床摆弄起这些。   孙掌柜拿起桑葚酥,咬一口,酸酸甜甜、酥酥脆脆的口感在齿间漾开,眉心一挑,相当不错,夫人的手艺惊人,再拿起桑基杏仁放入口中,有口感,加上炒得香脆的杏仁,让人停不下来。   他逐一试过,桑葚餐包,桑葚馒头,桑葚冻……越吃越惊讶。“这些都是小娘子琢磨出来的?”   “是,本来只想桑葚酱卖给孙掌权,可是想到来酒楼的客人肯定更喜欢喝酒、不爱果茶,于是便做了些小点,也许更符合孙掌柜的需要。”   “没错,小娘子聪慧,这些的确更符合酒楼需求。我能试试你的果茶吗?”   “嗯,请孙掌柜命人送上一壶清水及干浮茶壶。”   “行。”   清水送上,她先把桌上原本的茶滤过到壶中,再各自舀起果酱放入清水及茶水中,各自搅拌均匀后倒入杯子,分别放在孙掌柜面前。   “这是只加清水的,甜中带点微酸,桑葚能补血、健脑明目,脾健助消化,很适合小孩,也能加在茶水中,味道会与茶水相融合,不同的茶会产生不同味道。”   孙掌柜分别试过后,表情认真了起来。“你打算怎么做这笔生意?”   “我家里还有三十七瓮,之后还会陆续再做,直到桑葚期结束,我打算每卖二两银子,但孙掌柜必须一口气全买下。”   有了六、七十两本金,接下来她要把心力投注在制药上,将桑葚酱的事托给王氏打理。   她没时间到城里挨家挨户销售。   “二两?小娘子可知这酱能放多久?”   “我不确定,但我放进不少糖,应该可以撑上一、两个月。”   “小娘子想多了,岭南气候温热,放不了那么久,如果我全买下,卖不掉的话,怎么办?”   若孟殊在场,肯定会轻嗤几声,凭孙掌柜的本事,肯定两天内就销售一空,他这是在压价。   犹豫片刻,瞳瞳问:“孙掌柜的意思呢?”   “每瓮一两五百钱,有多少,我收多少。”   “三十瓮,每瓮一两八百钱,之后做的我自己想办法。”   “小娘子能想什么办法?这一瓮至少有十来斤吧,谁会在家里一口气买这么多果酱回去摆着?何况又是大家没试过的新东西。”   “孙掌柜不能再出多一点吗?做这东西需要大量的糖,糖本身就不便宜,加上人力,只卖一两五百钱,我觉得不划算。”   “要不每瓮一两六百钱,不能再多了。”   硬生生折掉四百钱,孙掌柜哪是孟珠说的“为人实诚”。   她皱皱眉,道:“如果是这样……也行,不过食单我就不买了。我本打算把点心的食单卖给孙掌柜,让孙掌柜的酒楼能够推陈出新,引来更多旧雨新知。”   孙掌柜眉目微凝,下一刻,笑容重现。   很好,不是个软弱易欺的,有她在,苏家门楣有望,主子爷无心生意,正需要有人对此上心。   “小娘子可知,苏记酒楼是城里最大的酒楼,除了我们,你找不到更合适的买家。”   “现在是,以后……未必。”   她斩钉截铁的回答,引得孙掌柜一怔。“小娘子这话怎么说?”   “我有一手好厨艺,除这些小点心之外,我也琢磨出不少菜色,如果合作愉快的话,我不介意把更多食单卖给苏记,否则,等我担够本钱,左边开一家童记、右边开一家孟记,也非难事。顾客的眼睛雪亮、舌头敏锐,到时候苏记能不能稳居城中第一,就值得商权了。”   “小娘子是在威胁老夫?”   “孙掌柜想多了,不过是实话实说,我本无心经营此业,只是想用食单换点本钱,好经管别的事业,倘若情况不允许,我也只能先用手上的本事换点银子,再往自己想做的事里钻。”   她没有威胁啊,听听,口气多温柔,看看,表情多和善,她只是陈述事实,真的!   就这样子,老看少、少望老,半晌,两人齐声大笑。   “先把腌制料给备好,很简单,只要抓好配比,就不会有问题,茶叶泡开之后,加入糖和酱油搅拌好……记得这是重点中的重点,水滚后才将鸡蛋放入,千万不能煮得太久,久了,蛋黄太熟就不好吃,也不能煮得太短,蛋白必须熟透。”   “捞出之后剥壳,直接泡腌料中,我习惯泡一个时辰,师父您可以斟酌自己喜欢的口味,来决定时间增减。”   她一面说,旁边的二厨利落地把十几颗剥好的蛋放进腌料中。   瞳瞳拿起其中一颗没泡料的,切开,里面的蛋黄半生半熟。   大厨看见直皱眉头,这样的蛋……能吃?   看见他的表情,瞳瞳想笑,第一次制作溏心蛋时,自己也是这副模样,见师傅连吃三颗,她忍不住尝了,之后一试成主顾,爱上这味儿。   “晚儿来试试看。”见大厨迟疑,她把蛋递给晚儿。   晩儿也没见过这样的鸡蛋,但娘说的话,他没有不信的。   舀起半颗蛋,咬下,浓浓的香气自齿颇间溢出,他瞠亮双眼,说:“还要。”   “晩儿喜欢?”瞳瞳问。   “喜欢。”他把另外半个吃掉,又把碗往瞳瞳跟前。   大厨和二厨见状,孩子不会说谎,反应最真实,于是大起胆子跟着尝试,他们捞起刚放进腌料里的蛋,没切,直接放进嘴里,一口咬下,蛋黄和着蛋白在舌间翻搅。   不是故意的,但他们下意识模仿起晚儿的表情。   惊喜!做过一辈子的菜,不晓得蛋也能这样吃。   “现在鸡蛋尚末入味,等腌得够久,除咸味之外,还会有淡淡的茶香。”   “嗯。”大厨猛点头,直到现在,他才真正佩服起小娘子。   “好了,最后一道菜,仔细看啰,做法我已经写在食单上,我只示范一次。所谓三杯料理就是麻油一杯、酱油一杯、酒一杯,这是道很简单的家常菜,同样的做法不只可以煮鸡肉,某些菇类,鸭、田鸡、鳝鱼都可以做,不过今天我稍微改了一下。   “油热了,先把姜蒜、鸡腿用大火炸到表皮金黄收缩,捞起理沥油,把余油倒出,重新把姜蒜鸡肉放回锅中,加入辣椒、酒、酱油和糖,用中小火翻炒,炒到汤汁收干,再加葱段爆炒一下。   “起锅前,先把小砂锅放在另一口炉上烧热,最后把煮好的食材钟到烧热的砂锅里,撒上九层塔、盖上砂锅盖,就可以趁热上桌。”   她一面说一而做,把最后一道菜放在桌面上。   好啦,四道菜、一个汤,呼加上小点心五样,她对着大厨说:“可以送出去了。”   瞳瞳洗好手,领着晚儿到外头,孟殊已经到了,他坐在卓边和孙掌柜聊天。   看见瞳瞳,孙掌柜笑弯两道眉,道:“好啦,我得看看我的两百八十两能够买到什么。”   孟殊意外,没料到瞳瞳竟有这么大的本事,能从孙掌柜手里挖到两百八十两。   孙掌柜邀瞳瞳、晚儿入卓。   二厨上菜,溏心蛋、三杯鸡、当归羊肉汤、避风塘虾和素菜双菇争鸣上桌,锅盖打开香味四溢,旁的客人纷纷转过头来。   光是这味儿,孙掌柜便晓得,今儿个花的银钱值得!   这顿饭吃得实尽欢,瞳瞳和孙掌柜说说笑笑,看来合作愉快。   孙掌柜满脸贼笑,童氏的本事不差,但这此菜……就算她把价码再往上拉抬,他也会接受,她输在不懂行情。   他拍拍孟殊的肩膀,意有所指道:“这是你最成功的一笔生意。”   买下一个能够发家致富的媳妇,岂仅仅是成功可以形容?   口袋有钱,走路便有风了。   瞳瞳很得意,晚儿更得意,两个人抬头挺胸走出苏记酒机,雄赳赳、气昂昂的模样,十足十像个战士。   孟殊不知道她怎么办到的,能让孙掌柜甘拜下风的人,世间没几个。   他与有荣焉,跟着母子俩的脚步走出苏记酒楼,他也忍不住雄纠纠气昂昂起来之后,他们绕城一周,他跟着她进了“济世堂”。   瞳瞳拿出药单往柜上一摆,看见上头的数量,药童咋舌,连忙到里头请来吴掌柜。   吴掌柜颇有两分意外,多看孟殊两眼后,低眉问:“不知道小娘子买这么多药,想做什么?”   “我想制药丸。”   药丸?心头一惊,他急问:“小娘子可知京城里的百草堂。”   “是,那里卖的养荣丸、六味地黄丸就是出自我的手,不过那药并不适合岭南百姓。”   闻言,吴掌柜心跳得厉害,意思是,她可以制出更多、更好、更适合这里的药丸?   想着,目光又连连往孟殊身上飘。   “不知道小娘子的药丸制好后,打算怎么卖?”   京城里,药铺子竞争多,为了不让方子外泄,她从长生堂和其他药铺子分别进药材,制好的药丸却只在百草堂销售,合作多年,双方都愉快。   但这里不比京城,可以买药卖药的辅子,选来选去也就这么一家,肯定不能用京城中惯用的法子。   但都是深懂药理的,会不会一来二去,药丸的方子便泄露出去?也许方才看到药材数量、稍一琢磨,人家已经琢磨出几分道理……   她望向孟殊,眉心微蹙。   “你打算亲自制药,卖给吴掌柜吗?”孟殊问。   点点头,她回答,“是这么打算的,雇几个人在家里做,可以照看晚儿。”   “那得耗多少时间,你要管田里的药材,要制药,还要打理家务,会不会太辛苦?晚儿年纪还小,他成天就想黏着你,要不……与吴掌权合作,你觉得怎样?”   听孟殊这样说,吴掌柜眼珠子亮了,笑容掩也掩不住,猛对孟殊点头。   “是啊,小娘子,小公子需要您花时间照顾,若您肯合作,我出人、你出方子,再教导   下人制药,我负贵药材和销售,每年我分炼两成利润,你觉得怎样?”   他本来想说一成,但瞄一眼孟殊后,立马提高到两成。   两成?瞳瞳忖度,这样她并不亏,只是……这样好吗?倘若对方有心欺她,她怎么会晓得帐本上的利润是真是假?   “三成!”孟殊道。“药丸制作仅此一家,别无分号,吴掌柜想做这门生意,只能找我们,但想做这门生意的药铺子很多,我们不一定要找济世堂。”   三成!主子爷他会不会,会不会……太宠老婆了?   只见孟殊转头对瞳瞳说:“济世堂有近三十家分号,素有救世济民的好名声,应该不至于亏了你,吴掌柜的为人我还是信得过,只要签下契书,就不担心。”   孟殊这样说,瞳瞳想想后,同意了。   吴掌柜见事成,忍不住道:“我这里半个月之内就能召集人手,不知道姑娘想制什么药丸?”   “我本打算先做归脾丸,岭南天气湿热,百姓常食瓜果凉水,易脾湿心虚,归脾丸由当参、白木、黄耆、龙眼肉、酸枣仁、木香、当归、远志、甘草……等中药所制,具健脾养心,益气补血的功效,可治气血不足导致的心悸、健忘、失眠、肢倦乏力、食然不振等症。   “此地暑气热,多蚊虫、细菌滋生,听说常有慢性咽炎和急性尿路患者,我想在六味地黄丸上加入知母和黄柏两味,制出知柏地黄丸,对此疾极有效果……”   既然成为合作伙伴,瞳瞳再不藏着掖着,把能说的挑着讲了。   这一聊,申时将至,他们才离别吴掌柜。   第六章 遇上怪和尚(2)   送走一家三口,吴掌柜让伙计看好门,衣袖一甩,急忙往苏记酒楼跑,他心急啊,急着告诉孙老头,他们家主子爷买了个好媳妇,老主子在天有灵,肯定会喜极而泣。   没想到才刚出大门三五步,就看见孙老头眉开眼笑地站在街角。   “怎样?”   没头没尾的一句话,但吴掌柜就是听懂了。“你也看见了?”   “主子让夫人到苏记和我谈生意。”主子爷肯定是想让他看看夫人的模样,才让夫人上门的,没白疼主子爷啊,知道他心里始终记挂着他的亲事。   “夫人也同你谈生意了?”   “是啊,夫人有一手好厨艺。”   想起中午那一餐,直到现在,嘴里还留着香气,不行,得找个时间再去把夫人的好菜给挖出来。   不过下回肯定不能再这么抠门,主子爷护短,要是一而再、再而三让夫人吃瘪,主子肯定心生不喜。   “夫人也同我谈合作。”   “合作?”   “没错,你知道京里百草堂卖的养荣丸和六味地黄丸是出自谁的手吗?是夫人呢!”   不过短短几年,百草堂光靠这两味药药便翻了身,成了京城数一数二的大药铺,往后他们可是要和夫人长期合作,不知道夫人那里还有多少药方。   主子真好,懂得肥水不落外人田。   这话倒真是冤枉孟殊了,他根本不知道瞳瞳会制药丸,更不晓得百草堂与她有关,倘若知道她的打算,孟殊肯定会想方设法劝她打消念头,又怎会把她往济世堂带?   她赚钱是为了将被流放的“心上人”给弄出来,他何必帮忙?   是他们满城绕,只绕出自家这间药铺,他别无选择。   至于鼓吹瞳瞳与吴掌柜合作,纯粹是为了要做假帐,好教她少赚一点,好吧好吧,他派承认,他就是不爽她为旁的男人尽心尽力。   “上回那个实在上不了台面,希望这位夫人能够兴旺门楣。”   “肯定行,你有没有看到小主子?上回咱们见到他时,呆呆愣愣,什么话都不会说,现在一脸的聪明相,方才在我那里,还画一幅画、写两张大字呢。”   “主子会写字了?”   “对,写一个一、一个人。”说穿了,就是一横以及两撇,至于他说的画,就是一堆歪歪扭扭的圈,可他是个浮夸的老头子。   “夫人确实把小主子教得很好,他都能自己吃饭了。”   两个人吱吱喳喳说个不停,把瞳瞳夸得天上有、人间无,只差没说她是财神爷降世、观世音仁慈了。   飞快把家里缺的油盐糖纸、布料……都给买足。   东西绑在马背上,孟殊一手牵马、一手牵晚儿,晚儿另一手牵着瞳瞳,黄昏的太阳把三个人的身影拉得老长。   仰望天边云霞,家家户户升起炊烟袅袅,这样的生活,简单却教人心满。   “买一辆马车吧,进出城方便些。”瞳瞳说。   “好啊,下回进城买。”   “我有钱。”   拍拍荷包,自从药箱里的银票被人饭子搜光之后,直到现在,她才又对未来有了希望。   所以说啊,有钱撑腰,胆子才肥。   “娘子这么会赚钱,为夫要更努力才成。”   “当然,我们家晚儿要念书,要科考,还要娶熄妇,每件事都要花到钱,你得更努力点。”她能供出一个探花郎,就能再供出一个状元郎。   “遵命,娘子。”他喜欢她的计划,这表示她会待在晚儿身边,看着他长大、娶妻生子,对吧?   晚儿也喜欢自己是爹娘讨论的话题,他仰起头,看看眉开眼笑的爹和笑逐颜开的娘,小小的手握紧两人,说:“要赚钱,养很多弟弟妹妹。”   一句话,瞳瞳红了险,这是谁教的啊?   不用怀疑,就是亲爹教的。   儿子这话说得太好,他一把将儿子抱起来,放在马背上,狠狠亲他好几下,还在他耳畔说:“儿子,好样的。”   惹得晚儿咯咯笑不停。   瞳瞳无奈,但看着父子笑开的模样,忍不住嘴角上扬。   没有儿子挡在中间,孟殊握上瞳瞳的手,不赶路,慢慢往前行。   他说:“我想把隔壁那块地给买下。”   “做什么?”   “盖大房子,至少再多盖五间房。”   “为什么?”瞳瞳不懂,现在两间房,一家三口恰恰好,盖房做什么?   “咱们得使点力给晚儿添几个弟弟妹妹。晚儿一个人太寂寞了,没有玩伴,挺可怜的。”村子里除晚儿之外,最大的小孩是王武山媳妇肚子里的那个。   瞳瞳垂眉,这话……不该胡说的,她还没想清楚未来该怎么做。   不过她回答,“晚儿确实需要一个同龄玩伴。”   孟殊喜上眉梢。“你同意?”   那么今儿个起,夜里他得多加把劲儿。   “嗯,下回进城给晚儿买个小厮吧,比他大上两,三岁就行。”   闻言,孟殊闷声道:“与其买个伴,不如给他生个伴,有亲兄弟互相照应会更好。”   她不回话,眼前什么事都不能想,只能专心赚钱。   见她不语,他明白不能再持续这个话题。“晚儿,喜欢爹给你的礼物吗?”   “喜欢。”晚儿笑盈盈回答。   “娘子喜欢相公的礼物吗?”孟殊又问。   “喜欢。”知道她要种药,他给她买不少药材种子和种苗,她很高兴,他送的不是金簪玉环,而是她心之所欲,这份礼送进她心坎里,他相当细心。   “你有任何需要,都可以跟我说。”他不介意负担她。   思索片刻,她转过头,认为需要把话挑明了。“相信我,我要什么,可以靠自己事取到。”   这是要划清界线?偏不,他不给她机会,退让半步的他,抢前几步,坚持道:“相信我,就算你可以取得到,也比不过我给的。”   “我喜欢自立自强。”她吃软不吃硬,他坚持,她更固执。   “我的女人不需要自立自强。”   “结论是——我不是你的女人。”   “我的结论是——你必须学会做我的女人。”   “你答应过我自贖的。”   “没错啊,自贖后的你不再是孟家奴婢,而是孟夫人。”   什么?这样也可以?“你这是出尔反尔。”   “我不介意食言而肥。”   “我介意。”   “无妨,肥的是我,你不必替我担心。”   她什么时候担心他肥不肥了?她担心的是未来。“你真可恶。”   “没关系,先苦后甘,你可以先觉得我可恶,以后再觉得我可爱。”   没有这样子的呀!她还想再争辩几句,只是一个托钵和尚迎面朝他们走来,他背着光看不清长相,即使看不清,但他周身散发出来的气场,让人不自觉的深受吸引,不自觉的停下争辩,也不自觉的感到舒服、妥贴。   这是种无法形容的感觉,即使是小小的晚儿,也情不自禁地停下嬉闹看着前方,一瞬不瞬。   蓦地,和尚在瞳瞳跟前站定。   孟珠直觉把瞳瞳拉到身后,他习武,很清楚对方没有武功、没有恶意,甚至没有侵犯的意图,但他就是就是想护着瞳瞳,好像对方靠得够近,瞳瞳就会跟着他走似的。   直到终于看清楚了,那是个很老很老,老到无法形容的和尚,他的眉毛头发全是白的很长的头发和很长的胡须缠在一起,只是再看清楚些,他的脸上没有皱纹?   光洁的皮肤不见斑点,眉眼鼻唇……好看吗?不对,不该用好看不好看来评论,而是该说他让人别不开眼。   慈眉善目?亲切和善?这都不足以形容,他有股强大的吸引力,让所有人都想朝他靠近。   因此瞳瞳从孟殊身后走出来,迎视对方的和善。   “你是谁?”老和尚问。   “我是瞳瞳……”   话出口,她竟然觉得自己讲错了,竞然觉得自己正在说谎,可她真的叫瞳瞳啊!为什么会觉得错了呢?没道理啊。   “你是谁?”老和尚再问一次。   突地“何育彤”三个字钻进脳海,直觉地,就要从她的嘴巴钻出来。   老和尚摇摇头,笑道:“忘记了啊?没关系,认真想,总会想出来的。”   他的口气无害,但他举起手指叩门似的,朝瞳瞳额头叩去,一下,两下……第三下时,她被孟殊一拉,再度护在身后,他眼底泛起浓浓的警戒。   老和尚注视孟殊,目光在两人身上流转,半晌后微笑,原来找到了啊,找到命定之人很好、非常好。   “再加把动,把爹娘哥哥都找出来吧!”他说得语重心长。   瞳瞳听不懂,任何人听到这样的话,都会认为对方是个疯子,得赶紧离开免得被缠上了,却瞳瞳无法认定他是疯子,相反的,她把他的话给听进去了,她努力想、认真想,她有强烈的慾望,想要记起老和尚要自己想出来的事。   可是……无法啊!无能为力的感觉让她好沮丧。   “说清楚点好吗?我爹一直都在,从来没有丢掉过,只是有了后娘,他就不要我了。”   这样的爹,她不想要。   “你娘呢?找到没?”他们的话始终对不上,不晓得是谁在语无伦次。   “我娘死了,再也找不到。”   “谁说她死了?分明话得好好,你必须用心想、用心找。”   不可能啊,娘分明葬在祖坟里。“找到又如何?我爹已经有了新欢。”   和尚莞尔,摇摇头,还真是鸡同鸭讲。   “认真想想,你会记起来的。”   “我没有忘记过什么,我的脑子很好,连六、七岁踩着板凳在灶台上做饭的事都记得清清楚楚,我没有忘记过任何事。”她试着向他解释自己的头脑状况。   只是……果真这般确定,她何必一再举例证明?她应该对对方嗤之以鼻。   所以她是真的心虚,是真的忘记?那么被她丢掉的是什么?   失忆的沮丧,让她感觉悲伤,像掉进一个巨大的漩涡,使尽力气也无法游上岸,莫名地,她有想哭的慾望。   “师父,我忘记什么?告诉我,我需要答案。”   和尚失笑,弹指,往她额头打去,他的力气很小,甚至没在上面留下任何痕迹,可是热辣辣的、锁心的灼热感,让瞳瞳下意识的抚上额际。   老和尚不再说话,对着孟殊一笑,托钵继续往前走,一口一声阿弥陀佛,佛号传进瞳瞳耳朵,像暮鼓晨钟,不断敲击她的脑袋。   下一刻,不受控制的眼泪汩汩流下,彷佛手指弹的不是她的额头,而是她的心口,仿佛那一下,将她心底打出个大洞,哀伤从洞里争先恐后钻出……   她的眼泪让孟殊吓着,他抱紧她,拍着她的背,不断的说:“没事的,有我在,记不记得起来都没关系。”   她摇头、再摇头,哀伤瞬间将她淹没。   她不想哭的,却哭得凄惨无比。   晚儿被她吓坏了,也跟着哭泣。“娘、娘……”   晚儿的哭声把她从深沉的悲伤中拉回来,瞳瞳微愣,她在做什么?推身上前,她把晚儿从马背上抱下来,亲亲他的额、亲亲他的脸。   “娘别哭。”晚儿叫她别哭,自己却哭得无比凄惨。   “对不起,是娘不好,娘不哭了。”她说着、保证着,努力扬起笑颜,只是无奈的泪水自顾自的往下掉。   但她的亲吻安抚了晚儿,小小的手掌一下一下抹去她的泪。   看着妻儿抱成一团,孟殊心酸得厉害,张开双臂,环住母子俩,他恨了,莫名其妙的和尚、莫名其妙地勾出这一场,莫名的让他深爱的亲人伤心至此,他有揍人的慾望。   孟殊咬牙道:“有我在,谁都不许教你们哭!”   第七章 想起一切(1)   即使回到家,瞳瞳仍然恍惚,她吃不下东西,试着开心,却开心不起来。   孟殊担心,晚儿更担心,他今儿个特别乖,不教人哄,自己便乖乖上床,还推着亲爹去哄娘。   但是怎么哄?他的拥抱,温暖不了她眼底的冰凉,他的亲吻,吻不去她脸庞的哀伤。   他捧住她的脸,认真问:“告诉我,我该怎么做才好?”   他在乎她的感觉,在乎她的哀愁,他但愿能够为她抹去一切悲伤。   摇头,她也不懂,为什么一句“你是谁”会让她堕入无底深渊?   眼前彷神出现迷障,迷濛的烟雾混乱了她的认知,她是谁?这么简单的问题,她怎会找不到答案?莫非她不是甯语瞳?莫非她曾经失落过什么?   “我想洗澡。”她想洗去无边无际的雾霾,想重新看清楚自己。   “好,等我,我去烧水。”只要有事情可以做,只要能够帮到她,他愿意倾尽所有力气完成。   备好很多的热水,他把瞳瞳抱进浴桶水中,温热的水与肌肤紧密贴合,她舒服地微眯起眼睛。   见她松弛了眉心,孟殊捏捏她紧绷的肩膀,低声道:“泡泡水,把所有烦恼全交给我,不要操心。”   听见他温柔的呵护,糟糕,她又想哭了。   她坚强了好久,久到数不清时日。   小时候不想教哥哥担心,她学着坚强;长大后为让哥哥专心课业仕途,她坚强;成亲后,她为支撑袁家门户而坚强,她一路坚强,一路受伤,却始终咬牙硬撑着。   她不敢放松、不敢快乐,甚至连幸福都不敢想像。   唯一有过的想像,是裴哥哥终会走到她身边,为她支起一片天,为她找回哥哥,让她不再害怕孤独,让她有权任性、有权柔弱,但最终……想像成了泡影,她仍然需要坚强。   孟殊一个用银子买下自己的男人。   他尤许她自贖,他对她好到难以想像,她想做的、他全力支持,她还来不及做的,他为她规划,他甚至说“你有任何需要,都可以跟我说”。   可是她哪里敢啊!万一他只是逢场作戏呢?她怎能放任自己沉溺?万一他给着给着又突然要收回去?她怎能再忍受一回椎心刺骨的痛?   所以她说谎,说自己喜欢自立自强,所以她反对自己是他的女人。   她很清楚遍体麟伤的自己,必须撑住那口气,咬紧牙根才能挺得过去。   她不能接受太多温柔,不能备受关心,因为那会令她溃不成军,她必须让自己的坚强骗过所有的人。   可是他的声音那样温暖,他的目光那样温柔,明知道一失足就是万丈深渊,她仍然忍不住想要靠近。   “怎么又哭了?明天我进城把那个臭和尚抓起来狠揍一顿。”他咬牙道。   他在为她声讨、为她心疼,她知道的,知道他悪劣的口气之下藏着多少关心,她反手握住他的,不管会不会把他弄湿,抱住他的脖子,一再说:“谢谢,谢谢你对我这好……”   一愣,这是第一次她对他主动。   孟殊反手抱住她,他问:“真对我有这么多感谢?”   “嗯,真有这么多感谢。”   “那就当我的女人、当我的妻子吧。”   他说,她却沉默。   “真这么不喜欢我?”他闷了。   不喜欢?怎么可能。   都说喜欢这种东西是一天天累积的,但他不累积,他一口气给齐。   他处处为她周全,事事为她着想,好汉村里的村民,因为他,尊她敬她善待她,他的存在让她自由自在、畅意开怀,生活于她,从来不曾这般轻松过。   还样的他,怎能不喜欢?   只是,她害怕,害怕为他疑心,害怕患得患失,害怕丢掉自己,因为害怕所以逃避,既然不愿结束,最好的方法是避开结局。   于是她隐瞒心情、埋藏渴望,假装喜欢从来不曾发生过。   “对不起。”她低声道。   他好闷,从未这般没底线地对待一个女人,没想到他的全心全意像石头丢进大海,连半点涟漪都激不起。   “真是没良心的女人。”他抱怨一句,下一刻,自信心复燃,因为他是打不死的蟑螂。   “算了,没关系的,我还有大把时间让你喜欢上我!”   丢下话,他关上澡间,走进厨房,他要为她做一碗热腾腾的面。   看着他离开的背影,瞳瞳满腹歉意,觉得自己像养不熟的白眼狼。   憋住气,低下身,她把头埋进热水中,温热的水让她每个细胞松开,她像跌进云里般软软暖暖的云将她裹起,她很舒服,舒服地想睡觉……   “不要……爸爸,我害怕,你别走好不好?”她怕极了,怕爸爸一走,会和妈妈一样,再也不回来。   “彤彤乖,爸爸已经打听到确切消息,这次一定可以把妈妈带回来。”   “如果消息正确,我们花钱请别人去把妈妈带回来,好不好?”   她惧忍,她有强烈预感,这一去,她会在失去妈妈之后,又失去爸爸。   “彤彤放手!”爸爸凝重了口气道。“他们说妈妈受伤昏迷,妈妈需要我去将她唤醒,你已经长大、必须学会独立,就算爸妈不在,你也能把自己和哥哥照顾好,对不?”   “不对,不要,我不要爸爸走!”就算自私,她也要自私到底。   一双眼睛紧盯着爸爸,强烈的不安、强烈的预感,让她抓住爸爸不放。   “彤彤,找不到妈妈,爸爸这辈子都不会快乐,这些日子,爸爸过得像行尸走肉,活着比死更痛苦,你希望看爸爸这样吗?”   行尸走肉?活着比死更痛苦?不由自主地,彤彤松开手,她无法对爸爸残忍。   爸爸拍拍她的头,提着行李,毅然而然转身。   这一别,她再没有收过父亲的只字片语。   “你在做什么!”孟殊一把将她自水里捞起,他太过惊吓,将她紧紧地抱进怀里。   她在他怀中不停地咳嗽,像要把心肝肠肺肾通通咳出来似的,她又咳又喘,狼狈的模样教他心疼。   他仍然紧张,他的心狂跳不止,她怎么可以……   发现她整个人没入澡桶,像具尸体般毫无动静,瞬间,彷佛有人拿把大斧狠狠地砍上他的心。   她想自我?一个和尚,说了几句没头没脑的话,她就不要活了?   凭什么!他说错了,他要进城,不是把和尚找出来揍一顿,而是要把他找出来,砍上十刀八刀,了结他的命!   他从来不曾暴戾过,但现在,他暴戻了,因为他的……   她还在咳,不断地咳着,他拍她的背,捧住她的脸,把她的散发顺到耳后,她苍白的小脸上有着苍白的委屈,他细细打量她,她哭得凄惨无比。   “怎么了?有什么委屈尽管说出来,我替你讨回公平。”是那个有后娘就不要女儿的人渣吗?还是欺凌她的恶毒后母?他的手段很多,定能教他们痛不欲生!   “孟殊……”她趴进他胸口,环住他的腰。   “怎样?”   她眼睛红、鼻子红,哽咽道:“我想起来我是谁了。”   换好衣服,吃过面,孟殊把瞳瞳抱在膝上,同她说话。   他不让她坐在椅子上,他必须时刻把她抱紧,因为不这么做,他会不安心,是,她把他吓得太严重。   “我不是这个时代的灵魂,我来自于百年后。”   接着,她花很多时间跟他介绍二十一世纪,这是古人很难懂的逻辑,但他没有斥责她胡言乱语,他试着理解与想像,这让她心生感激。   孟殊点点头问:“然后?”   “我有个哥哥,他生病了,是小脑萎缩症。”   “小脑萎缩症?”   “简单的说,就是错误基因产生的错误密码,命令身体制造出有毒的蛋白质,这种有毒的蛋白质堆积在身体当中,会让我们的神经细胞提早退化死亡。”   “我听不懂。”   “那是二十一世纪的医学。你很难懂的。”   “用简单一点的话,我试着听看看。”   “小脑萎缩是一种从娘胎里带来的疾病。刚发作时,走路会有喝醉酒的感觉,没办法提重物,肌肉僵硬,动作笨拙。   “慢慢的连眼球都没办法转动,白天倦怠、夜晚清醒,病人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经常摔跤、说话不清楚、写字有困难,吃东西或喝水时容易呛到。   “当情况越来越严重,就必须卧床,最后会因为衰竭或呼吸中止而死亡。”   “所以你哥哥……”   “哥哥在十五岁那年发病,他生病,我发誓要努力念书、考上医学院,在二十一世纪窗学院是要成绩最好的人才能考得上,我考上那天,握住哥哥的手告诉他,一定会治好他的病。   “父母也为哥哥的病伤透脑筋,我父亲是名外科医师,但家学渊源,受中医薰陶长大我的妈妈也就我娘是记者,父亲为了哥哥的病,经常待在实验室里,而妈妈跑去当战地记者,那是很危险的事,却可以赚到很多钱的职业。”   “然后呢?”他还是听得一知半解,但她肯说,他不想打断,也会尽力去理解。   “妈妈在战场上失踪,当时一起派驻的记者告诉我们,妈妈死了,公司连抚慰金都发下来,但爸爸不相信,他到处请托人寻找妈妈的下落。   “我念大三时,有消息传来,说妈妈在当地的医院养病,爸爸一听便急着要去把妈妈回来,但我有第六感,感觉爸爸这一走,我就再也看不见他。   “我求他别走,可是他说,找不到妈妈,活着犹如行尸走肉,他的哀恸让我明白,我留不住他。”   “所以他走了,不再回来?”   “我不知道,两个月后我出车祸,被大卡车碾在车轮子底下,然后穿越到这个时代,却失去对前世的记忆。”   沉默片刻后,孟殊道:“老和尚指的父母,是指你上一世的亲人?可是你们身处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你要怎么寻到他们?”   “我已经找到了。”她苦笑摇头。   是啊,找到了,什么师父啊,根本就是爸爸,难怪嘴巴那么刁,难怪懂得一堆奇怪菜色,难怪有好医术,难怪对谁都脾气古怪,唯独对她例外,觉得她无比可爱。   爸爸也穿越了,为什么?因为哥哥、妈妈也在这里,对吧?   想起家人,空空的心甜了、满了,和尚挑起的愁思瞬间蒸发,因为这里有她渴盼的家。   “他们在哪儿?”   “我先告诉你,我这一世的家人,好吗?”   当然好,她愿意对他坦承,愿意他来分享她的故事与秘密,他只有开心的分,因为他终于在她心底佔重要的地位。   “这一世的亲娘在生下我后死去,爹将外室娶进门,生下两个妹妹,那时我和哥哥的活不至于太难过,至少爹愿意供哥哥念书,爹始终盼着哥哥考上进士,从商户晋身为仕族。   “但自从后娘被号出喜脉,大夫确定她肚子里的孩子是男孩后,哥哥不能上学了,因为必须把钱省下伞来养弟弟。起初哥哥强忍不满,因为我年纪小,需要人照顾,我们必须待在那个家里。   “直到有一回,我手脚慢、家事没做好,因而和妹妹起争执,被后娘推撞,导致头撞到桌角,整个人都不好了,大夫说得用昂贵药材吊着,但能不能活命还得看运气。听到这个后娘和爹商量后,决定不救了,就让老天决定我的生死。   “哥哥闻言,怒火攻心,腆着脸去求舅舅。我娘是嫡女,舅舅是庶子,本就不亲厚外公外婆早已经不在,哥哥上门求助的时候,没有半分把握,但他还是把舅舅给求来了。”   “你大哥怎么办到的?”   “当年外婆把自己的嫁妆全给了娘当陪嫁,这笔嫁妆不少,哥哥用嫁妆跟舅舅谈判,只要舅舅肯帮一把,要回来的嫁牧就分五成给舅舅。   “财帛动人心,舅舅全力相挺,在舅舅同父亲谈判过程中,争执不断,谁到口的肥肉肯吐出来?后娘便坚持,要余回嫁收可以,但我和哥哥都得从赵家除籍。   “后娘以为这样就能威胁得到舅舅,那点嫁妆拿来养大两个孩子是赔本生意。然哥哥早就发话,他没打算依附外祖家,继母的话吓不着舅舅。且舅舅心心念念着五成嫁妆,哪在乎我们是否会被除籍,便点头应下。   “哥哥本只想拿回嫁妆治我的伤,没想到闹得这么严重,但事成定局,哥哥二话不说抱着我离开,之后我曾问过哥哥后不后悔,哥哥回答,“失去你,我才会后悔。”就这样那年我才六岁,哥哥带着我,开始我们的独立生活。”   那个过程,不管经过多久,回想起来都倍感辛苦。   幸好有裴哥哥在,他帮着他们赁屋,帮着买下丫头、小厮,他给他们鼓励打气,兄妹两才能一步步走过来,认真说来,她对裴哥哥不该有怨,他对他们甯家有恩有义。   孟殊心疼着,六岁的丫头、半大的少年,如何把日子给撑下来?   亲亲她的额头,他说:“不怕,以后依靠我。”   依靠他?可以吗?抬眼,瞳瞳眼带着犹豫。   摇摇头,她继续说故事。“大哥进学堂继续念书,他很会读书的,到最后考上探花郎那是很难狠难的事。”   “确实。”孟殊说道。若非家道中落,他也有机会参加科举的,只是……眸光微黯。   “我哥哥好厉害的,哥哥说,他永这不会忘记,那日从学堂回来、看见宝珠在烧火,整张脸被烟熏得黒\漆漆,宝财来回提水,半桶水又撒掉大半,而我踩在木凳上,站在灶前炒菜的模样。   “那时看见哥回来,我转头对他露出笑脸,说:“哥哥等等,马上就开饭了。”哥回说饭菜很难吃,我又丑又脏,但那是他吃过最幸福的一餐。”   “宝珠和宝财?”   “我们搬出来后买的丫头小厮,哥哥要上学,不放心我一个人在家,但我们日子过得很节省,连一分钱都舍不得乱花,舍不得银子,自然挑不到年纪合适、伶俐通透的下人,那时宝财九歳、宝珠七歳,只比我大一点。”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你的厨艺是这样磨练出来的?”   “不,是师父的刁嘴训练出来的。”   “师父?”   “我从外头捡回来一个受重伤的男人,当时哥不在家,我硬着头皮,拿出半个月的菜钱给他请大夫。   “对这件事,哥很无奈,娘的嫁妆要养活四个小孩都撑不了几年,他有时间还得帮同学抄写课业,为人代笔,只为多赚点钱,没想到我又在外头捡回一个大男人,那时他肯定觉得压力更重。   “但哥宠我,看着我可惩巴巴的模样,无法拒绝。哥摸摸我的头,问:“妹妹是不是想要有人疼?”我哥怎么这么聪明啊,我一个眼神,他就知道我要什么,是,我想要长辈疼惜,想要被宠被哄,受伤的大叔恰恰满足我对父亲的想像,我真觉认定,他可以扮演好父亲,给我我想要的。哥哥无奈叹气后,还是把大叔留下来。”   她说很多话,孟殊倒茶水,递到她嘴边,他道:“不需要想像,以后宠你疼你哄你的事儿就交给我做。”   用这么郑重的口吻,说出这么甜蜜的话,教她……怎生承受?   她窝进他怀里,环住他的腰,低声道:“谢谢。”   “这是身为丈夫该做的。”不管她怎么想,他都认定丈夫这个身分。“再说说师父的事儿。”   “大叔脾气古怪,清醒过来后,非但没有感激,还嫌弃大夫开的药很烂,他写下药方让宝财出门抓药,他厉害呢,他开的药比大夫开的更便宜,更有效,不过十来天,大叔就能下床活蹦乱跳了。   “大叔对谁都不客气,独独待我好,他喜欢我,虽然老是挑剔我做的菜,老是嫌弃我不会认字念书,老是折腾我,让我来来回回热药……哥哥看不下去,却见我乐在其中,说道   “幸亏瞳瞳性子好,不与他计较,换了人肯定要哭鼻子。”   “大叔的伤痊疗后,绝口不提离开的事,他手把手教我认字念书,教我背药头歌,教我药理,哥哥讶异,说大叔是个能人,让我好好学习。   “但我心知肚明,为养活一家五口,哥哥的灯亮得更晚了,他接下很多抄写的差事,只为着让我多一个人疼。   “大叔也看见了,有天他在纸上写下一堆药材和工具,二话不说丢给大哥。大哥没有犹豫,把东西给买回来,为打造锅炉器具,我们把娘最后一点嫁妆全给花光,我还记得,有大半个月,我们只能啃粗馒头。   “东西买回来后,大叔把我和宝珠、宝财使得团团转,我们腾出一间房,弄成药室,大叔领着我们切药,磨药、炮制药材、制作药丸。最后他把一盒子药丸丢给大哥,说:“拿到百草堂卖。”   “大哥问:“为什么是百草堂,长生堂不行?”大叔回说:“你在长生堂买药材,再把药丸拿去那里卖,他们很快会琢磨出门道,你想把这个赚钱本事拱手相让?”   “大叔问得哥无语,只能点头应下。临出门前,大叔叮嘱道:“百草堂的掌柜会看人下菜碟儿,你这副菜样儿,他肯定会压价,一丸没卖到五文钱,就别回来。   “那次哥一丸卖七文钱,难得地让大叔对他满意称赞。自那之后,我们家桌上餐餐有鱼有肉,生活越过越好,能够吃饱睡好,四个小孩身量飞快往上窜。   “我们甚至在学堂附近买下一幢两进房子,大哥带着我和宝财、宝珠住在前头,后面全归大叔……药室、书房,应有尽有,后院还闢出一块地种药材。   “本以为大叔待不了太久,没想到他说我有习医天分,便正式收徒,他对我很严格,我心甘情愿受下,我很清楚,不比别人更努力,怎能出类拔萃。”   她花这么长的时间谈论师父,他明白了。“师父就是你前世的父亲?”   “对,刚开始他找到机会就试探我,他唱我喜欢的歌,背在现代每个人都会的九九乘法,他带我玩前辈子最爱的游戏……可惜,我对着一切都没有记忆,我想父亲肯定很沮丧。   “没关系,想起来就好,他现在在哪里?”   “不知道,他离开了。”在大哥出事前的一个月离开。   “放心,我们总会把他给找出来。你大哥呢?既然他成了探花郎,家里环境又改善了,你为什么会落入人贩子手中?为什么做妇人打扮?”   “大哥入罪流放,临行前把我托付给好友,我与他成亲了。”   “然后?”是家大业大容不下孤女?是没有娘家支撑,任意对待她?还是婆媳不和,被逐出家门?光是想像她的遭遇,他的胸口就一阵阵发疼。   “迎亲当天他离开了,我还算不上他真正的妻子,便认真地为他操持家业、养育幼子、侍奉婆婆,数年后他返家,却带回心爱女子。我想啊,这样的委屈,我不受!于是决定到岭南找回我的大哥,没想到运气很背,被人贩子给掳了。”   这样的委屈,他也不允许她受。   第七章 想起一切(2)   孟殊随着她气愤完,又忍不住欣喜,原来她攒钱要救的人不是“前夫”而是兄长啊,他真正大大松一口。   “不怕,从现在起你的运气会非常好、无比的好。”他说得斩钉截铁。   “为什么?”   “因为你有我,你的运气,我负责。”   可以吗?她真的可以拥有他?“你没听明白,我成过亲。”   “我也成过亲,你不亏。”   什么她不亏,明明就是他亏了,以他的条件,可以娶更好的女子。   “我是个弃妇。”   “他蠢得放弃你,不代表我跟他一样蠢,即使明珠蒙尘,我也能从沙礫把你挖出来。”   瞳瞳失笑。“你怎确定我是明珠?”   “你是不是明珠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喜欢你,我想对你好,我想把所有最美好的东西拥到你面前,换得你一个微笑,换得你一世平安幸运。”   她认真望着他,为什么……这样好?难道她真的可以非常幸运、无比幸运?   垂下头,她喃喃自语,“以前总觉得喜欢谁就应该拼命对谁好,不计一切,不在乎付出是否能够得到回报。”   “现在呢?”   “现在觉得谁拼命对我好,我就该喜欢谁。孟殊,我该喜欢你吗?”   她的问题引出他的大笑脸,他的笑有点贼、有点痞。“当然应该,以后我会对你更好无限制的好,让你对我的喜欢不断往上加。”舍不得离开他。   憑窗往外探,他看见孟殊骑着大黑马从街道那边过来,很精神,也很令人……瞩目。   没办法,他长得太俊俏,别说在这里,就是在京城,也是一眼就令人难忘。   想不透,他怎么就把大胡子给刮了?留着胡子,低调一点不好吗?何况在岭南许多男人喜欢留胡须,认为那是身分地位的表徵,他留胡子,半点不突兀。   过去有胡子作掩护,几年来都没出事,可胡子一刮,才多久时间,他就让人给盯上了。   离开窗边,走回桌旁,男子为自己倒一杯热茶水。   男人的左脸有一道深刻的伤疤,皮肤黝黑,眉深嘴阔,嘴角拟着一抹似笑非笑,他有双精明锐利的眼睛,左腿微跋,他的手指不停地轻敲桌面,在思索什么似的。   孟殊下马,尚未走进苏记酒楼前,他就发现酒楼外头有几个眼熟的。   眉心微蹙,他沿着楼梯快步上二楼雅间。   在看见酒楼外那几个人之前,他心情飞扬,因为怀里揣着一封信,还温热着,他想,这回阿尘应该可以顺利返京了吧。   没想到推开门,发现坐在桌边的竟然是左静,不是阿尘。   心头一凛,他转身就走,然一声轻唤唤住他的脚步。   “苏蒙!”   知道他是苏蒙的……孟殊皱眉旋身,再看一眼左静,心里端着疑问。   孟殊、苏蒙,没错,他们是同一个人。   当年皇上登基,知道雀王有不臣之心,在掌握证据后,让苏蒙的爹爹——御史大臣苏胜起奏章状告霍王在封地里横徵暴敛,鱼肉百姓。   没想到霍王人在封地,仍然掌握部分朝臣势力,结果苏胜一家被大火烧了,上下几十口人,无一幸免。   事情传到皇帝耳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手法如此粗暴,恰怡证明了霍王的有恃无忌,这把火烧的不仅是苏家,更是皇帝的威信。   他痛恨霍王胆大妄为,却也看清楚他在朝中势力远大于自己的想像,为此皇帝只能咬牙,吞下苦果,认了朝臣指控,苏胜污蔑皇亲贵胄、挑拨朝野和平。   苏家人在大火中丧命,与祖父母在云州生活的苏蒙逃过一劫,消息传回老家,苏琛睿智,心知这是霍王的报复,便连夜送走苏蒙和他的妻子,苏琛就怕霍王不肯收手,意欲斩草除根,他必须为苏家留下一条血脉。   苏琛所虑最终成真,在苏蒙与妻子离开半个月后,云州老家又被一场无情大火吞噬,从那之后,苏蒙隐姓埋名,四处流浪。   直到被盗匪所掳,直到成了贼窝老大,直到洗黑为白,直到联络起当年的掌柜,重新经管起苏家商网,直到见当年一起营救小童的甯语尘,那颗成了死灰的心再度复燃。   他发誓,要为家人申冤,要霍王以鲜血偿他苏家数十条人命!   孟殊缓步走回桌边,弯腰细审,好半晌……终于看出来了,他大翻白眼问:“你干么易容成左静那副鬼样子,七月半还没到,就出来吓人?”   “我们被左静上了。”   左静是霍王的谋士,这些年霍王有他为左右手,在岭南做了不少事,他私蓄兵马、搜刮民脂民膏,所有动静都表明了他的野心。   当年皇帝以流放为名,让甯语尘到岭南,是为着捜罗霍王罪证,化名为阿尘花大把功夫,才得到霍王的信任,慢慢地从一个帐房先生走进幕僚中心。   然而左静怎能容他受竞争功,因此处处盯着他,企图寻他错误。   来到岭南,语尘没有可用人手,又在人家眼皮子底下做事,虽然查到罪证,但要往京城送可不容易,幸而遇见少时结识的苏蒙。   他很庆幸,苏蒙并未因为苏家覆灭而亡。   于是两人合作,甯语尘将査到的证据透过苏蒙手下的商业网,悄悄地往京城递送,这两年苏蒙为语尘做的事更多了,杀人灭口、故布疑阵、往霍王私蓄的兵马中理入暗棋……   苏蒙一点一点地渗透霍王的势力,甯语尘慢慢赢得霍王信任,双管齐下,只待最后结局。   甯语尘笑着起身,把门关上,入座,他将偷出来的帐册推到苏蒙面前。   苏蒙打开,飞快翻阅,天!霍王居然和朝中这么多人有金钱往来,这东西送上去,朝中肯定要大大震荡一番。   “你把这个偷出来,霍王会不会……”   “不会,这份是我膡写的,不是霍王手里那本。”他记帐,并且把每一条帐牢记在脑中,夜里回到房里,再一一膡录。“多久能够送到皇上手里?”   “给我半个月。”苏蒙说。这话说得容易,可谁知道,当初为了布置这条通往皇帝跟前的秘密管道,耗费多少心血功夫。   “行,我可以再撑上一段。”   “你都被左静盯上了,还撑?”苏蒙把信递给他。“快点看看,说不定皇上让你现在就收手。”   甯语尘失笑,苏蒙不了解皇上,皇上从不做功亏一篑的事,要做,便做到底。   打开信,甯语尘读了,果然……他把信交给苏蒙。   他没在客气的,拿起信,从头到尾看过一遍。   唉,皇上非但没有要他退,还让他留着以便起兵时里应外合。   皇上知不知道这有多危险?合着别人家的孩子死不完?“该死!”他低声咒骂。   “别操心,这几天左静被霍王派到外头办事,如今却出现在城里,你认为霍王会怎么想?”甯语尘指指自己这张脸。   对,他刻意的,刻意引得霍王的暗卫注目。   半年前,在皇上的示意下,甯语尘让苏蒙在外头放出错误讯息,左静以为五石散是好东西,特地呈到霍王眼前。   五石散是一种中药散剂,有壮阳、强体力、治阳疗功效,服用后可让人性强亢奋,身体肌内尔觉变得高度敏感,在长期服用之后,却会导致精神恍惚、无法控制自身,暴躁多疑最终发狂痴呆,霍王已经服用近半年,症状渐渐浮现。   霍王变得疑心病极重,任何人不照他的意思行事,就会引得他消忌不悦。   甯语尘之所以令左静不满,就是因为他太乖、太听话,一言一行都顺着霍王心意行事,因此赢得霍王信任,这让左静深感危机,想方设法要除掉他。   而苏蒙近乎天人的容貌,以及三番两次和甯语尘碰面,让左静嗅出了端倪。   他正准备出手,甯语尘便给他备下这份大礼,易容过的他,成功引起霍王暗卫的注意,待事情捕到霍王跟前……甯语尘满心期待后续发展。   “蒋仙儿那里安排好没?”甯语尘问。   “消息已经传出去,很快霍王就会晓得左静和蒋仙儿的关系。”   蒋仙儿本是香袖招的红牌,香袖招的幕后老板是苏蒙,起初开店的目的是用来捜集各方情报,以便对付霍王。   左静敏感多疑,他发现香袖招似乎与阿尘有几行关系。   然而霍王心眼多,他担心就这么摘出去,非但伤不了阿尘,还会让霍王认定他在打异己,于是透过旁人的口,令霍王怀疑红袖招有问题。   这招坏了甯语尘和苏蒙的大计,只能摸摸鼻子收手,让红袖招成为货真价实的青楼。   然他们及时收手,令左静找不到更多的证据来证明阿尘有异心,于是“以身涉嫌”,前往青楼探査,这一查……查到蒋仙儿床上。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左静被蒋仙儿的温柔收服,左静的妻子颇有河东狮吼之势,他不敢把事情摆到明面上,只能在外头与蒋仙儿共筑温柔郷,听说连孩子都有了。   这下子,蒋仙儿的事一旦博进河东狮耳里,那位暴躁冲动的左夫人会不会把左静这些年背着霍王做的事给透露出来呢?   疑心起,甯语尘将会取代左静成为霍王的左右手,届时别说皇上不让他收手,就算要他现在走,他也不肯。   “霍王让左静办什么差事?”   “你想做什么?”   “想在他的差事上头动手脚,让霍王疑心他为皇上办事。”   因为苏蒙送入京城的讯息,这段时日,霍王人马折损、三番两次吃瘪,却查不出问题所在,不如趁机将所有的事全往左静头上推。   嘴角微勾,甯语尘道:“你真坏。”   “奸商嘛,我不奸雨下对得起谁?”   “你奸商当不久了,皇上对苏家有愧,待霍王之事了结,苏家必会起复,更别说这些年你为皇上做了这么多事。”   眉弯,苏家的冤……地下的长辈们能安心了吗?“说吧,左静办什么差事。”   “十几年前,霍王要陆玥苹为妻,她的父亲是个知府,在岭南卢县为官,他非常宠爱女儿,自愿为霍王搜罗金银财富,预备日后举事。”   “有这么个尽心尽力的岳父,霍王有福。”   “没错,但陆大人官位太小,在朝堂上使不了力,于是霍王又看上许相爷的嫡女,迎她为侧妃。”   “霍王野心大,会这样做,理所当然。”   甯语尘点点头。“传言,陆玥苹的父亲为霍王寻到一处金矿,刻下藏宝图,本想献给霍王,不料发现女儿被苛待,一怒之下,把藏宝图给了女儿。   “后来霍王知道岳父找到金矿一事,追着要宝山地点,他不顾情分把岳父抓起来,企图从他嘴里挖出答案,没想到竟将人凌虐至死。”   “胆大包天的畜生,别说那是岳父,陆大人还是个朝廷命官,说弄死就弄死?”   “这些年霍王弄死的官员还少了,若非如此,岭南能让他一手把持?”   “所以呢?他找到藏宝图了?”   “没有,但他知道岳父死前见过妻子,猜测藏宝图在妻子手中。”   “陆玥苹人呢?”   “陆玥苹知道父亲被丈夫虐死,气病了,大夫轮番入府,都治不了病,只说时日无多,最后一个入府的大夫叫做何桐,他离开后不久,陆玥苹死去。   “霍王疑心,派人追杀何桐,却仍没找到藏宝图,事后霍王命人追查,查出何桐是陆玥苹的青梅竹马,因此更加确信东西落在何桐身上,可惜何桐已经不在了。   “但霍王并没有放弃寻找金矿,既然陆大人在岭南为官,金矿必定与岭南有关,于是向皇上要求以岭南作为封地。”   “穷山恶水的,他自请到此,皇上定然龙心大悦。”   “没错,皇上还以为他肯安分了,若非消息陆续传进京里,皇上不会对霍王起疑心。”   更不会罗织罪名,让甯语尘流放岭南,他是皇上安排的棋子。   “没有藏宝图,霍王还能寻到宝山?”   “他循着陆大人的足迹到处探访,两个月前,左静在城里发现何桐,他没死,又出现在岭南,你说这意味着什么?”   “正常人在经历死劫却没办法对付凶手的情况下,自然是有多远离多远,然而他却选择回到岭南,代表他知道金矿的下落!”   “霍王就是这么猜测的。我们这群人当中,只有左静见过何桐,因此霍王派他出去寻人。”   “这件事交给我,我的人多,若左静真有本事找到何桐,我看看能不能把人从他手里救走。”   门板被敲两下,小二进雅间送酒菜,他压低声音对苏蒙说:“东家,楼下有几个人来意不善,正准备往楼上闯。”   人来了?很好!苏蒙把帐册交给小二。“拿给孙掌柜,让他藏好。”   “是,那些人……”   “让他们上来。”苏蒙道。   “是。”小二退下去。   苏蒙走到墙边,撩起一幅画,那里有扇密门,通往隔壁仓库,仓库里有道梯子,可通地下密室,那里准备充分,衣服粮食水样样有,任何人都可以在那里活上十几天,密室后头有条数百尺的密道,顺着密道可通往城外。   “小心点。”领行前,甯话尘道。   “我小心什么?不过是一介商人,霍王要召见,也只能唯唯诺诺捧着礼物上前讨好巴结,你才需要小心,没事别跟我这个商人混在一起。”   “需要小心的不是我,是左静。”甯语尘指了指自己的脸。   “没错,是左静。”   莞尔一笑,甯语尘走进密门后。   苏蒙放下图画,走回桌边,看着新上的菜色,这都是他家娘子想出来的呢。   可惜甯语尘没机会吃,下回再请他一顿吧!   正想着,砰的一声,门被粗鲁撞开……   第八章 蝴蝶效应(1)   “老大受伤了。”   正在做菜的瞳瞳将铲子一扔,匆匆忙忙往外跑,刚到大门口,就看见远方一群人簇拥着,苏蒙趟在木板上哼哼唧唧喊个不停。   脑浆在瞬间凝结,所有可怕的、血腥的画面跳进脑袋中,瞳瞳忍不住眼眶发热,鼻酸,恐惧上扬。   他伤了?很严重吗?严重到连站立都有困难?严重到忍不住疼痛吗?   她大步跑去,没注意到晚儿也跟在后面,摇摇晃晃的往前跑,在看清楚木板上的苏蒙时,她控制不住哭了。   怎么会伤得这么厉害?他的嘴角带着血丝,进气少、出气多,惨白的脸孔令人惊惶,是谁伤了他?   握住苏蒙的手,只见他勉强睁开眼睛,勉强拉出一丝笑意。   “别担心,我没事。”   伤成这样怎么可能没事?他能糊弄过别人,哪骗得了她,她是大夫啊!   她没说话,拉着他的手往家的方向走,眼泪一颗接着一颗坠,坠得他心好痛。   她的掌心很软,软得他心也跟着发软,不多久,另一只手也被小小的掌心握住,是晩儿,他也在哭。   现在他也说不清楚了,不知道是心疼还是欢喜,看着母子俩的眼泪,真是的……演得太过了。   时间往前推——   霍王府的侍卫抢进门里,苏蒙把猥琐、惶恐的商人演得淋漓尽致,对方还没开口,他立马吓得瘫软在地。   “左静呢?”   他矢口否认却左顾右盼,摆明“本人正在说谎”。“爷、爷找人吗?这,这里只有我一个,没有别人啊。”   接下来一阵拳头加恐吓,他オ“不得不”低头,语无伦次说:“爷饶了我吧,左、左爷从窗戸跳下去,他,他跑很远了,说,说不许我透露他的事……”   他结巴,他哀哀叫,他被逼问后,把所有的事全招了。   “……对对对,我是捧过蒋仙儿的场,可那是在她跟左爷之前的事,我没想到左爷怎么会突然想到我,我发誓,左爷不在的时候,我绝对没有上水烟胡同找蒋仙儿。”   “哪来的暗渡陈仓?哪来的旧情复燃?我和蒋仙儿不过是路边偶遇,左爷误会我了,他特意来警告我,可,没有的事儿,让我怎么认……”   苏蒙唠唠叨叨说着,目的只有一个——坐实左静确实逗留在城里,并且将蒋仙儿的事给透露出来,顺带将左静与香袖招做出几分关系联想,这边一点,那边一点,霍王的想像力分无关远弗届,左静的罪,甩不掉了!   那时,苏蒙确实挨打了,可他谁啊,自然能够避过要害,让每一拳都打在明面上,看起来很惨,其实全是皮肉伤,无碍的。   但戏得往下演,还有两个眼线跟着呢,只是心疼,心疼母子两的金豆子。   终于,他被抬进屋里,瞳瞳把所有人都给打发回去。   关上门,眼泪一收,她把晚儿抱在膝间哄着,口气不善道:“还要再演吗?”   他做了个噤声动作,凛神细听,目光往外扫过,片刻后松口气叹道:“对不起,让你们担心了。”   方オ握住他的手时,她趁机为他把脉,确定没有内伤,伤全在表面上,这才放下心。   如果他是个纨绔便罢,可他身怀武艺,这样的伤怎会让他叫喊不停?所以他在演戏,她便配合他演出。   定眼望他,片刻后,她轻声对晚儿说:“去厨房,让王婶婶给你做饭吃,好不好?”   “娘一起。”   “娘先给爹上药。”   “爹很痛。”   “我知道,我会小心一点,上过药之后就不痛了。”   “晩儿帮爹吹吹。”   儿子的关心,让苏蒙心甜不止,更后悔了,他不该教儿子这么担心的。   “晚儿别担心,娘在呢,你乖乖吃饭、好好长大,以后再有坏人欺负爹爹,你才能护着爹爹,对不?”   瞳瞳的话很有说服力,晚儿点了头,乖乖走出房间。   门关起,她拿过医药箱,一语不发的细心为他上药。   看着她的表情,他知道她恼了,带着几分讨好笑脸,他说:“我给晚儿买了两个小厮,明天牙婆就会送过来,一个五岁,一个七岁,以后有人陪晚儿玩,你就不必时时挂心。”   他离家数日,带回一身伤,就为着买回两个小厮?什么时候买人也是危险工作?她没应声。   看来气得有点大,苏蒙转换话题。“我刚看到那十几亩地的草药,长势很好。”   关他什么事?沾了烈酒的棉布擦上伤口,痛得他龇牙咧嘴、满脸求饶,她本想更用力的,这会儿却放轻了动作。   “接下来我都不会出门,在家里好好陪你,行不?”   “你上次也这么说,可是没过三、五天,又不见人影,食言而肥,你不见胖,倒是我的心边宽了,不在乎、不介意,我才不管你是不是在家。”   她说着违心之论,他完全理解。如果不在乎、不介意,怎么会一直挂心?拉拉她的手他给她一张俊美无俦的笑脸。   哼!那日她向他交了底,隔天他就不见踪影。   知道她怎么想的吗?她想他被吓到了,她想他把她当成妖魔鬼怪,她想他在乎她嫁过人……   她想过很多,每个想法都让自己不愉快。   她试图告诉自己,他没那么重要,就算失去了也无妨。   她试着说服自己,反正早晚都要放下,早点放下早轻松……   谁晓得,她全想错了,他不回家竟然是为着去冒险受伤。   “小姐小姐别生气,小生这厢有礼。”   甩开他的手,瞪他两眼,她问:“为什么?”   扳倒霍王是皇上心口不能说的秘密,为这个秘密甯语尘受过多少委屈,他连家人都没讲,他说了……万一泄露了怎么办?苏蒙脸上净是挣扎。   “不能说是吗?那就别讲。”   无所谓的,反正她对他不重要,她的担心、紧张、焦虑只是多余,她之于他……   委屈了……是,委屈得很。   只是无数的失望挫折,造就她对人情世故的通透,她知道难过不必逢人就讲,哀愁只能靠自己消化,终有一天,吞下足够的失望,她将会强大,届时再多的委屈也会云淡风轻。   所以她说“那就别讲”,口气很通情达理,她的表情未变,眼角的温柔仍在,但他知道,她难过了。   她对他交心,他却对她隐瞒,不公平对待,会不会让她把心收回去?下意识地,他握住她的手。   “做什么,我在处理伤口。”   他拉着她坐在自己身前,从身后抱住她,他压低声音,在她耳边说:“我在帮皇上收拾霍王。”   土匪?老大?农户……他果然不是简单人物。   早该猜到的。   那天他告诉她许多超乎想像的事,瞳瞳全数接收了,原来他身上背负的家仇比她更甚。   她对他的“旧友”迷感兴趣,但是从头到尾,她除了倾听,没有发问。   不过这回,他说话算话,待在家里整整一个月,没有出门。   脸上的伤早就养好,他成天在她和晚儿身边转着,不过偶尔她还是会从他嘴里听到一些消息。   比方百姓向朝延呈上万民书,状告霍王横微暴献,导致百姓贫病交迫、流连失所。   比方他的“旧友”成为霍王最得用的手下。   比方皇上派出一队暗卫,正朝岭南而来……   每次说到这个,他眼底有掩也掩不住的兴奋。   晚儿和新加入的小厨阿晨、阿曦处得很好,三个人从早到晚绑在一块儿,谁也离不了谁。   苏蒙教他们习武,瞳瞳教他们背诗,晚儿爱上扮老师这游戏,时不时拉着阿晨、阿曦,考校他们认字、默书。   当然,多数时候三个人像脱缰野马,在村里上下蹦跶个不停,但也因此晚儿的语汇进步得更加神速,现在一口气可以说上一、二十个字。   瞳瞳也忙,吴掌柜那里动起来,他租下一间很大的院子当制药厂,瞳瞳几乎每天都进药厂,手把手教导他们如何制做药丸。   有空的时候,她也会绕到苏记,现在孙掌柜待她的态度,简直就是在迎财神,她教大厨做菜,他把银票奉上,初识时的斤斤计较没了,他慷慨得让瞳瞳怀疑自己有没有认错人。   当然,孙掌柜的态度丕变,是因为主子爷一声命令,既然她努力扩钱不是为了野男人而是为着营救亲哥哥,他理所当然要帮上一把。   放下笔,瞳瞳把桌面收拾干净,问:“晚儿呢?”   “张寻带着三个小家伙上山,说是要摘棠梨子。”   “快中秋了,山上的棠梨子应该熟透了,我答应给他们做糖葫芦。”   “你待他们太好,天天给他们弄吃的,晚儿都快变成胖墩子,就是阿晨、阿曦都肥上一圈。”   瞳瞳失笑,昨天王氏还在抱怨,才刚上身的衣服,怎么又小了。   “孩子本来就是用来宠的。”她理直气壮。   “你就宠着吧,哪天三个傢伙爬到你头上再来哭。”   “你就是被宠大的,也没见你变坏啊!”   苏蒙告诉她了,告诉她小时候的他有多痞、多霸道,多让家人头痛,但祖父母不管不愿,就是要把他捧在掌心里罢着。   “这话,倒是有几分道理。”一笑,苏蒙拉起她说:“走吧。”   “去哪里?”   “去后山,你不是一直想到后山看看有没有珍贵的药材。”   后山和前山不同,高山峻岭、林木茂盛,里头毒蛇猛兽很多,但也因此鲜少有人迹,最好的药材往往长在那样的环境里,她心动不已。   “你要陪我?”   “不然呢?谁敢当着我的面说要陪我娘子?”   说到这个,瞳瞳笑开。   张寻见晚儿短短时日学会说话、学会背诗认字,懊恼极了,到处说:“就说就说,娶对媳妇旺三代,当时我就不该省那二十两,要是把人娶回来,我家儿孙很快就能替我争个爵位了。”   爵位有那么轻易得的吗?   还是玩笑话,但落入苏蒙耳里就变了味道,他把张寻拉到前山狠狠揍一顿,就因为他提及二十两银子。   苏蒙恨不得瞳瞳早点忘掉这事,张寻偏要旧锅炒冷饭。   “等我。”   瞳瞳进屋换了一身旧衣服,背起箩筐。   出门时,刀剑、绳斧,该带的东西他全备上了。   她一笑,“瞧你这样子,我有预感,今天肯定会收获不少。”   “为什么?”   “因为成功是留给准备好的人。”她指指他身上的配备。   这话……是这样解释的吗?不过苏蒙接话,“有没有人参、灵芝我不敢说,但虎鞭熊胆背定跑不掉。”   他走在前面、她跟在后头,他牵着她的手、配合她的脚步,他喜欢被她跟随。   进入蓊郁的林子里,参天高木挡住阳光,带来一丝凉意,他们一面走一面聊天,什么话题都可以说。   她说:“你知道什么是蝴蝶效应吗?”   “不知道。”   “南方的一只蝴蝶无意间拍拍翅膀,北方很可能会爆发一阵飓风。”   “怎么可能?”   “科学证明是可能的。”   “所以……”   “所以我们碰到的每个人、遇到的每个契机都很可能是蝴蝶羽翼的那一搧,可能将会酝酿起一阵飓风,擦身而过的人、来不及对上眼的东西、本以为只是人生中不重要的点,殊不知蝴蝶效应,那个小点很可能会改变一生。”   “你想告诉我什么?”   “有没有想像过,如果当时你决定省下二十两,现在的我会变成什么样子?一个截然不同的女子参舆你的生命,你又会是什么模样?”   他会不会也温柔以待,会不会他比现在的自己更快乐?   他停下脚步,转身,她很矮,他很高大,他必须弯下腰才能让她看见自己眼底的笑意。   他回答,“我不会去想像你的问题,因为我很确定,没有你,我不会快乐,没有我,你不会幸福,我们是最适合在一起的男女。”   她笑了,他哪里来的自信啊,为什么每句话都这样斩钉截铁,不容置疑?   “不说话是不同意?”   他凑得离她很近,近到她能闻到他的气息。“我可以不同意吗?”   苏蒙一哂,迷人的眉眼鼻唇让她心跳加速,似乎是他每次靠近,她都无法忽略他的影响力。   “不可以。”   “为什么不可以?因为夫为天、妻为地,夫为妻网?”   “不是。”他说。   “不然……”   “因为,我爱你。”后面三个字,他说得分外轻、分外缓慢。   但一个字一个字,她听得清清楚楚,像有人放大了音量在她耳边说似的,脸红、心跳做过那么多夫妻间的事,她仍然为他心悸。   “你怎么能够确定?”她问。   “如果连这种事都不能确定,我还能确定什么?”   “也许今天爱,明天就不爱了。”   “烧过火吗?”他没回答,反问。   “烧过……”   “当火快想灭了,你往里头添点柴,它就会再度燃烧,哪天你觉得我不够爱你了,那就添点情,添点意,添几分甜蜜,我就会再度热烈的爱你。”   “哪有那么容易。”   “有,你说过的,以前你总觉得喜欢谁就应该拼命对谁好,现在觉得谁拼命对你好,你就该喜欢谁。我先拼命对你好,让你爱上我,之后爱上我的你拼命对我好,我便也爱上你,然后爱上你的我再度拼命对你好……周而复始,我们之间不会有你担心的问题。”   “所以我是庸人自扰?”   “不,那是未雨绸缪,是在幸福里患得患失。”   她患得患失?因为喜欢上,便也忧心上?看着他潇洒俊美的五官,她不禁轻叹。   好吧,承认了。承认她不是运气太差、被人贩子掳走,而是运气太好,上苍为他们安排特殊的相逢。   拂开她额间的散发,他亲上她的额,小小的一下,没有夜里那样激烈热情,但微润的甜蜜浸淫……   “第三个。”苏蒙突然说。   “第三个什么?”   “奇怪的符号。”   “什么意思?”   “从刚オ到现在,我已经看到三个奇怪的符号。”他是个观察力强的男人,何况练武识他的眼力比一般人更好。“而且,我们好像一直在原地打转。”   “符号在哪里?”   他牵着她的手往南走过将近十步,指着一棵树干,说:“在这里。”   瞳瞳的手指轻轻描绘着符号,她突然激动起来,拉住他的手道:“这不是符号,是英文字,除非还有其他穿越者,否则……这很可能是我父亲留下的。”   “你确定?”   “英文字母有分印刷体和书写体,多数人都使用印刷体,但我父亲偏好书写体,你看这是T字,他总是把T字写得又圆又胖,而且留下一条长长翘翘的大尾巴。”   书写体大概只有电影里头、中古世纪的人会用了吧。   “所以,可能是他?”   “我父亲对古代的东西抱持着高度兴趣,他热爱捜集古剑,古钱,和古时候的书籍。爷爷常笑说,幸好我爸学医,否则他肯定会去学风水,当捡骨师。   “我爸只要碰到骨董,眼睛就转不开了,妈妈会自信满满的说.“我是你爸爸最年轻的收藏。”爸爸就大力反驳,“你不是我的收藏,是我的珍藏。”   “你父母亲感情很好。”   “是啊,他们晒恩爱从没避开我和哥哥,若不是哥哥生病,我们家会一路幸福下去。”   见她情绪低落,他搂过她,轻拍她的背。“都过去了。”   “嗯。”她点点头。“爸不知道从哪里收来一本秘笈,好长一段时间,他疯迷了,常在老家的森林里摆阵,自己玩不够,还拉着我和哥哥破阵。”   所以,他们绕来绕去都在同一个地方,是伯父摆的阵法?阵法他只耳闻过,未曾亲眼见。   “你会破阵吗?”   “我有这么厉害就好了,爸爸担心我和哥哥挫折太大,以后不陪他玩了,就帮我们作弊,他会在角落贴上英文标签——东三、南五,西二、北六让我顺着指令往东边数三棵调走去,再往南走,数五棵树,助我一路破阵。   “等我玩得熟透后,他又使坏,东三指的其实是西六,西二指的是东四,东西互换、南北互换,数目增倍。”   “所以这是什么意思?”   “East3,指的是东三,我们先往东走数三棵树后,若是没有找到新指令,就再回原地往西数六标树。”   父亲的规律有四、五种,她每种都试,总会试出结果,如果阵法真的是爸爸摆的话。   第八章 蝴蝶效应(2)   就这样,他们不厌其烦地试着,他们不知道会试出什么结果。   苏蒙只拿它当成游戏玩——一个父亲宠爱女儿的游戏。   但瞳瞳心急,她不确定是不是像过去那样,只要破除阵法,就能看见父亲的笑脸。   一路走、一路数,时间分秒过去,午时将过,他们尚未破阵,没想到却在“南七”之虚,看见在阵法中打坐吐纳的左静。   苏蒙心头微凛,左静怎么会在这里?他不是去找何桐,寻找传说中的金矿?   听见脚步声,左静眼睛陡然睁开,变得清明,他抓起身旁的长剑直指苏蒙。   他们都知道彼此,左静让人跟着苏蒙和甯语尘一段日子,而苏蒙很清楚左静拥有一身好功夫,不容小觑,只是左静已经在此地受困许久,明显地精神不足。   苏蒙直觉将瞳瞳拉到身后,两人对视,都在评估对方。   虽然陷在阵里、看不见两人,但左静很早就听见他们的对话——   男子说:“接下来要往哪里?”   女子说:“上面写往南四,那就是往北八棵树,我们试试看。”   男子说:“不行,那里没有符号。”   女子说:“那就是方向间隔、跳过北往东。四除以二,两棵树……”   他们一路说一路朝左静靠近,很显然仅得阵法,世间懂阵法的人少之又少,他们不是普通人。   左静挪了挪身子,目光落在瞳瞳脸上,这么年轻的女子,竟然会解阵法?这必是上苍恩赐,欲助霍王完成大业,才会让自己在绝境中遇上她。   不过他没有轻忽苏蒙,他的下盘极稳、脚步很轻,定有一身的硬底子,眼下自己体力不济,只求一招让对方毙命,才能挟持这女子为自己所用。   他盘算着,笑容却越发温和,若非熟知左静为人,苏蒙怕是会为他所惑。   就在左静审势待发的同时,苏蒙悄悄退一步,环住瞳瞳的腰际。   突然左静扬手抛出一物,瞬间紫色粉尘包围两人,与此同时,左静看准位置,举剑朝苏蒙方向刺——   竟然刺空了!怎么可能?他挥开粉尘,试图看清楚。   没想到,身后一个凌空劈过的声音出现,左静连忙举剑往后挡,但终究慢了一步,手臂中招,鲜血直流。   猛然转身,他发现苏蒙已站在自己正后方。   就在之前左静朝他抛出紫雾的同时,他抱着瞳瞳窜身上树,将了瞳瞳留在树上,自己飞身下来,予以重重一击。   左静讶异于苏蒙的反应,更没料到他武功如此高强,右手受伤,他换左手举剑,朝苏蒙连番刺去。   左手也能使剑?苏蒙微诧,他手中只有一把斧头,没有称手武器,近不了左静的身,只能一再闪躲。   他不停地往后退,到最后甚至是带着玩笑似的绕着树木跑,只见左静脚步越发沉重,猜想左静已然力竭。   果然,接连多日无水无粮,左静体力不济,再加上手臂鲜血直流,渐渐地,他跑不动了,弯下身扶着大腿猛喘着气,半晌抬头道:“小兄弟,是我错了,方才我不应该想要挟制于你……”   小兄弟?左静装傻,以为苏蒙不晓得自己知道他,企图减低苏蒙的戒心,让他手下留情。   怎么可能呢?甯语尘早提醒过,他们已经被左静盯上,他岂会不知道自己是谁?   苏蒙轻哼,手下留情?作梦吧!   甯语尘易容引王府侍卫到苏记,他拼着鼻青脸肿也要黑左静一把,目的就是让霍王对左静起疑心,痛下杀手,如今老天亲自把左静送到他手上,只有一个理由——   让他为兄弟仗义一把!   “我们无冤无仇……”左静叨叨说着,想令苏蒙分心。   可惜他不吃这一套,凝声道:“说错了,我们之间有深仇大恨。”   “怎么可能,我们又不认识。”   “左先生贵人多忘事,选记得苏胜吗?那是我的亲爹。”苏蒙直接捅破窗户纸,因为他没打算让左静活着离开这里!   苏胜?那一家子不是都被火给烧死了吗?   当初是他建议霍王派人放的火,就连苏胜老家的老像伙们也无一幸免,怎么还会有漏网之鱼?   他怔愣,还没想清楚,就见一柄锐利的斧头朝自己飞过来,疼痛起,有东西嵌入额头……   瞳瞳没有开口,但她有眼睛,自从孟殊提到苏胜之后,整个人的气势就变得不同,他从未提及家人真名,但,苏胜是他亲爹?他不是姓孟,单名殊?   苏胜?这个名字很熟悉,她曾经在哪里听过……   确定人死透了,苏蒙架起柴火,将左静烧得面目全非。   他要左静自人间蒸发,连尸体都找不到,除了报仇,他还要左静在霍王跟前顶下所有罪求,替甯语尘争取更多的时间及平安。   理好左静后,他问:“想继续走吗?还是往回?”   有密语暗号,他们可以在阵法中来去自如。   “继续吧,我想早点找到父亲。”   “好。”他期她伸手。   她将手心叠上,这一刻别的想法都没有了,只想跟着他,一路走到底。   何通用震惊不已,他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瞳瞳,是他先向瞳瞳伸手,然后她朝他他奔去,满心满肚子的话挤在喉嘴口,最终化成一声哽咽。   她扑进他傻里,哭得很彻底。“爸爸……”   突地,何桐的身子变得僵硬,瞳瞳喊他“爸爸”而不是“师父”?发生什么事?瞳丫头死了?他的瞳瞳穿越了?   推开她,他审视她的眉眼,问:“你叫我……”   “爸爸,爸爸……你是我爸爸。”她没数自己喊了几声爸爸,只想把满肚子的难受给喊出来。   “语瞳?育彤?”他不确定的问。   “对!我不只是救下何桐的甯语瞳,还是被你丢下来的何育彤,你一心想去找妈妈,却不管我和哥哥,你知不知道我有多害怕?   “你说我长大了,可我哪里大了,我分明才念大学,应该交男朋友、玩乐的年纪,却每天被沉重的课业和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我没有那么聪明,考上医学院只是凭着一股倔……   “你走了,我每天看着躺在床上的哥哥,心里猜测会不会明天哥哥就无法呼吸了?我真的害怕,妈妈丢下我们、你也丢下我们,如果我又被哥哥丢下……   “你知不知道大货车辗过我身子那一刻,我脑子里想的是什么吗?不是疼痛、害怕,而是……我死了,大哥怎么办?”   她一面说一面哭,多年委屈化成无数的抱怨。   何桐楞楞地看着女儿,聪明的脑袋被榨成浆。   一对傻父女,就这样看着彼此。   而在一旁的苏蒙也呆掉了,她说她不只是甯语瞳……   甯语瞳?是语尘家的那个甯语瞳吗?是自己年少时救下的漂亮丫头?是被语尘托付给袁裴的妹妹?是……   原来他们那么早之前就相识了?这就是她口中的蝴蝶效应?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没想到……”   一个直喊爸爸的女儿,一个直说对不起的爸爸,两人泪眼相对,过了好半晌,两人才能用正常的言语,正常地说出自己的经历。   他说,何桐是一名大夫,与陆玥苹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在陆大人将女儿嫁给霍王后,何桐了无生趣,失去活下去的动力,渐渐地他生病、衰弱,直至死亡,然后他穿越了。   他承接原主的记忆,记起陆羽苹那张与妻子一模一样的脸,他猜想,会不会重度昏迷的妻子也穿越了?   在现代,他追着妻子跑,哪里有消息便往哪里去,在古代,知道妻子可能在哪里,他证会不想让办法进霍王府一探究竟?   也想方设法,终于进霍王府为陆玥苹治病,但她病得很重,他没机会探问穿越的事,只匆匆拿走一对银环立刻霍王府,从此展开被追杀的过程。   谁晓得,他会让瞳瞳救下,她是那样的聪明可爱,独立自强,性格顽强得像蟑螂,除了不喊他爸爸之外,言行举止都与自己的女儿一模一样,他怎能不疼不爱不认?   他把一身医术教给她,她没喊爸爸,他却早已经把她当成女儿。   他想,或许吧,或许老天让他来这一遭,是想让他再见见所有的亲人,那么或许有机会他能遇到健康的儿子。   这样的想法,让他在古代生存下来。   直到无意间在银环上发现机关,他打开机关,从里头找到若干纸片,他将纸片拼起来竟被他拼出一张藏宝图。   他认定这是妻子的托付,于是走遍千山万水,到处想找到画中大山。   皇天不负苦心人,他找到了,两、三个月以来,他试着探寻这座山的秘密,受过无数的伤,几度差点儿被野兽吞噬,于是他布下阵法、自我保护,而受困在阵中的虚弱动物,带给他充足的食物。   前几日左静找来,他本着好心想将人放走,没想到一照面,左静认出他,而他也认方是曾年霍王府的左管事。   左静有武功,他打不赢,只好东钻西藏,利用阵法将他困住。   至于留下符号,并不是想让儿女依循着找来,只是为了提醒自己,顺利在阵法中进出。   “伯父解出这座大山的秘密了吗?”   “是,这座山蕴藏大量的黄金,我认为这就是霍王处心积虑想要找的。”   “没错。”苏蒙点点头,佩服何桐的智慧,在毫无头绪的情况下,他竟能寻出脉络,猜出答案,还下子语尘真的可以功成身退了。   瞳瞳紧紧拉住父亲的手,深怕松了,他又要抛下自己。   她睁着一双大眼睛,急道:“爸,我知道妈妈和哥哥在哪里……”   何桐留下阵法,和苏蒙、瞳瞳一起回家。   她以为找到前世的父亲、今生的师父,已经是巨大的惊喜,从没想过幸福会接踵而至。   马车上,苏蒙对她说:“记不记得我曾经告诉你,我跟好友帮皇上办差。”   “记得。”她一直对他的旧友很感兴趣。   “今天我常你见见他。”   不过是几句平淡的话,瞳瞳无法想像,苏蒙竟带给她这么大的礼物。   他的好友叫做甯语尘,是与瞳瞳关系深厚的人。   看见哥哥那一刻,她咬着唇,身子抖得厉害,她揉揉眼睛、再揉揉,豆大眼泪被她给揉出眼眶,往脸颊类刷出两道痕迹。   瞳瞳扯着苏蒙,激动问,“是你吗?你用三十万两银子把我哥哥贖回来了?”   他为她做许多事,帮她找到苏记酒楼,让她用食单换回银子,帮她找到合作制药的吴掌柜,他没让她太忙,就让她成了小富婆,他让村人崇拜她,他为她寻来许多的种子种苗,他带她找到父亲,他甚至把哥哥带到眼前。   “阿蒙没那么能干,别感激他。”甯语尘瞪他,居然用二十两买回他的瞳瞳,那是他捧在掌心的亲妹妹啊,二十万两都不换!   “阿蒙是谁?”瞳瞳问。   甯语尘一听,火大,不满道:“你什么都没告诉她?你真把她当妻子,还是买回来的奴婢?”   苏蒙举双手投降,能怪他吗?他是皇帝的暗棋,此事何等机密,自己的身世何等机密他能到处宣扬吗?   何况……有啊,上次受伤时他有说,说霍王的不臣之心,说皇帝的心头刺,说自己在帮皇帝办事,只是没说得太全尽罢了。   “不是不说,事情一椿椿接踵而来,我找不到说的时机。”   突如其来的和尚,令人难解的前世今生,紧接着又找到霍王心心念念的金矿……消息多到连他自己都需要时间消化,何况是瞳瞳?更何况他也才刚知道,她是自己当年救下的小丫头,不是童童,而是瞳瞳,这能怪他吗?   这种解释,甯语尘当然不接受,他直接把苏蒙的身世说透了。   瞳瞳恍然大悟,他竟是苏蒙?是那个被歹徒揍得鼻青脸肿,是问她“长大后嫁给蒙哥哥好不好”的蒙哥哥?   原来他们的缘分起源于多年以前。甯语宸道:“瞳瞳,你先在好汉村待一阵子,等我把这里的事处理好,我给他写休书一封,哥另外给你寻个好对象。”   苏蒙急了,怎么可以这样!他用手肘支开甯语尘。“瞳瞳,别听你哥的,他把你嫁给袁裴,结果嘞,为他操持多年家业,最后落到什么地步?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千万别信你哥的眼光。”   他还真值得哪里痛就往哪里捅,甯语尘狠瞪他,瞪得眼珠子都快滚出来。   昨天阿蒙找到他,告诉他瞳瞳的遭遇,他气得一夜袭转难眠,当初怎么就信了袁斐,相信他会好好照顾瞳瞳?   他拉过瞳瞳,摸摸她的头,低声道:“对不起,哥让你受苦了。”   她又哭又笑,“哥没事就好。”   能够顺利找到哥哥,能够知道他不是被当作犯人对待,知道他正在施展长才……她相信了呢,相信有孟殊……有苏蒙在,她的运气会非常非常好。   兄妹见面,有说不完的话,他们说了彼此遭遇与心情,任何一个话题都能拉出一篇精彩故事。   她说:“赵语光越大越纨绔,小小年纪就迷上赌博,许是被人讹诈吧,赵老爷还不清赌偿,家里的房子,铺子通通卖掉,也补不了缺洞,最后赵老爷和柳氏狠心,把女儿赵语华赵语媛嫁入大户人家为妾,才把钱给还上。”自离开赵家,她已不称赵老爷为爹了。   “幸好你们早一步离开赵家,否则被卖的就是瞳瞳了。”苏蒙庆幸。   “你怎么知道这件事?”甯语尘问。   “赵老爷曾经上袁府找我借钱。”   “你借了?”   “没有,赵老爷和柳氏气得到处败坏我的名声,那阵子挺难熬的,走到哪里都被人指指说点,幸好伯母肯体谅。”   “这笔帐先记着,我会同赵家算清楚。”苏蒙咬牙切齿道。   看着面目狰狞的苏蒙,再看看满脸温柔的瞳瞳,甯语尘缓缓吐气,但愿这回妹妹没有所遇非良人。   第九章 前后夫君对峙(1)   之后的事情进行得飞快,苏蒙领着兄弟挖出金矿,连同霍王妃陆玥苹留下来的银环为证,送进京城,面呈皇上。   另一方面,苏蒙和卫语尘合力放出消息,说左静找到何桐、挖到金矿,却选择入京投靠皇上。   霍王慌乱,派出一批批武功高强的暗卫,企图将左静抓回来,但他们没有抓到人,倒是一批批被人给收割了。   甯语尘挺身,表示愿意为霍王马前卒,带领军队杀入京城,他的赤枕忠心感动霍王,霍王将手上的兵符交给他。   而中毒已深的霍王,精神不济、情绪暴躁,成天沉溺于男女情事上,他没有跟随军队入京,反而留在岭南,只待甯语尘一战功成,迎他入京为帝。   这是很荒谬的决定,但此时此刻的霍王早已做不出理智的决定没有暗卫和军队的霍王,就是只没牙齿利爪的老虎,皇帝派来的暗卫,轻易取走了他的项上人头,而甯语尘顺利将八万大军送到皇上手中。   一处金矿、八万大军,再加上霍王的项上人头,登基多年、背后芒刺终于去除,皇帝没有这样高兴过,他大肆封赏有功人员。   此次的首功,甯语尘封忠义伯,留京任职正三品太常寺卿。而当年为推翻霍王失败,家族遭难的苏蒙封毅勇伯,担任皇帝跟前带刀侍卫,那是个三品武官。   替朝廷寻到金矿的何桐入太医院,封五品医官。   何桐还留在岭南,只甯语尘和苏蒙先行进京。   今日第一次早朝,皇帝赐下府邸、无数金银,看得百官眼红不已,但无论赏赐什么,皇帝都不亏,想想那可是八万士兵及一整座金山,何况能够不动兵力就灭了霍王,这功劳,怎么赏都不为过。   退朝后,甯语尘和苏蒙一路行来,都有人向两位新任伯爷打招呼。   没错,他们可是香饽队,如今皇帝怎么看他们怎么顺眼,今日早朝,因为两人,气氛则愉快热烈,连过去最受宠的袁将军都要错边站。   远远地,袁家朝他们走近,视线相对间,甯语尘和苏蒙嘴边浮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态。   老友再见,恍如隔世,他们退去年少时的青温,长成伟岸青年征战多年,杀伐无数,袁裴身上多了坚数沉稳、英气逼人的气息,精锐张扬。   甯语尘容貌仍一如当年,长眉斜飞,只是一双眼睛深邃幽远,内效沉语,令人抓摸不透。   至于苏蒙,英英玉立,朱面丹唇,俊朝不凡,便是女子都鲜少有如此的好颜色,她一身月色长袍,雍容贵气,可惜雪亮的目光中隐有愠怒,锐利逼人。   袁裴走近,脸上净是罪恶。   甯语尘选择视而不见,直到人来到跟前,他才搭起苏蒙的肩问:“阿裴,你还记得阿蒙吗?”   让话问得太刻意,就算不认得,毅勇伯封号一出,还有谁认不得苏蒙,何况若非苏家蒙难,当年他们一直都有书信往来。   “记得,阿蒙,这些年你过得好吗?”   “有点辛苦,不过苦尽甘来。不谈这个,我们到你家去吧,我想要见见瞳瞳,当年那个漂亮的小丫头,如今不知长成什么模样。”苏蒙口气很痞,但一双眼睛却看得袁斐很心虚。   袁裴紧蹙双眉道:“语尘,对不起,我把瞳瞳弄丢了。”   那一年,是袁裴打了胜战要回京的那一年,也是了瞳瞳后第一次见到袁裴的那一年。   袁家上下都动起来,从里到外打扫得干干净净,应该念书的慎之少爷没上学堂,他跟着忙得团团转的娘亲打转着。   因为爹爹要回来了,离开家数年的爹爹马上就要回来了!   “京酱肘子送了没?”瞳瞳第五次绕进厨房。   “夫人,别担心,爷回来,好菜立刻能上桌。”菜色是夫人亲自拟定的,之前还盯着大伙先做一遍,都确定没问题的。   瞳瞳轻吁口气,自从收到信,确定我哥哥返京日期,总是提着心。   她一下子想做这个、一下子想做那个,明明计划周延、实行妥当,临到头了,却还是担心哪里做得不够。   “紫儿。”   她才开口,紫儿立刻接话,“衣服全备好了,小厨房里烧着热水,爷一回来可以马上洗漱。”紫儿没等她开口,就把自己负责的部分交代清楚。   见状,慎之拉住她。“娘,您歇歇吧,别慌。”   呼,瞳瞳吐气,是啊,慌什么呢?   思念这种东西是会习惯的,她习惯等待,习惯思念,突然间他就要回来了,骤然改变的习惯,自然教人心慌。   她停下紧张,抱住儿子,弯腰把头埋进他颈窝。“慎儿,你爹要回来了呢。”   “这话,娘说过好几次啦。”   “你说,是真是假?会不会伸个懒腰,转头发现只是作梦?”   慎之回答,“不会的,爹真要回来了,今儿个大军进城,鞭炮声从街头响到街尾,百姓们都争相看飞骑将军呢。”   爹得先进宫见过皇上才能回家,皇上能体会亲人心思,不会留爹太久吧,他想。   瞳瞳弯弯眉眼,是啊,裴哥哥好能耐,官位一升再升,升得她措手不及,让没做足准备,自己成了四品诰命妇,不知这次返京,皇上会不会又一时兴起,把他的官位再往上挪?   但愿不要,不是她矫情,实在是……贵妇圈很难混,要不是她医术太好,才对她客气几分,要不一个克母名声,就能压得她低头。   “慎儿还记得爹吗?”   “有点模糊。”终究相处时日太短,分别又太久了。   “你爹是个开朗、健谈,很有趣的男人,小时候的他有些别扭,因为他被舅舅压得可凶了。”   “舅舅怎么会压爹爹?”   “谁让爹爹会念书,那时候祖母身子可好啦,修理小孩的气势和打土匪差不多。”   “原来爹杀敌的气势是同祖母学来的。”慎之恍然大悟。   袁老夫人听着,呵呵笑起来。“明白了吧,棒下出孝子,打骂出能人,你娘把你给宠上天,日后肯定有苦头吃。”   “オ不会呢,我会孝顺娘,会努力上进,我和娘打过勾勾的。”慎之说得斩钉截铁。   一家子和乐融融,瞳瞳真心感激,能嫁入袁家,是她最大的幸运。   等裴哥哥回家,也许可以可以帮着想想办法护哥哥回来吧?等哥哥回来,再要个嫂嫂,她的人生再无缺憾。   “老夫人、夫人、小少爷,爷已经到了东街……”   三人互视一眼,异口同声。“到外头接人去。”   袁裴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簇新的屋宅,楠木做的黑金色大门,簇新的院墙,门前南安气势磅礴的石狮子,这是……他的家?   见他停在原地,出门迎接的林管事笑盈盈地解释,“爷,您没看错,这里是咱们家,去年夫人买下隔壁几户老房,拆掉重建新宅院,有五进呢。”   新宅院、新下人、新气象……他家瞳瞳怎么这般能干?他从没料想过,才短短几年,家中竟有如此变化。   两扇大门缓缓打开,里面几个人簇拥着主子们走出来,刚走到门口,目光与袁裴对上倏地,袁老夫人泪水汪汪,潸然而下。   袁裴快步上前,屈膝跪地。“娘,不孝儿回来了。”   “回来就好,你回来……娘这颗心就安了。”袁老夫人把儿子给扶起来。   鼻头发酸,笑容却灿烂,裴哥哥黒\了瘦了,但身形挺拔,剑眉斜飞入鬓,鼻梁挺直,一双丹凤眼散发着勾魂魅力。   日光投射到他面上,如今的他神威凛凛,英气逼人。宛若天神。   胸口微暖,思念多年,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她再不必一个人苦苦支撑,此后,她的人生将会有一双强健的臂膀陪着她走过。   她从不言苦,但怎能不辛苦?她只是个女子,有得依靠,谁愿独立?   开心畅意,觉得所有辛苦都值了,所以日子会越来越好,对吧?有裴哥哥在,他会为自已顶起一片天,会……笑在瞳瞳嘴角凝结。   袁裴侧身,露出身后的女子,她十七、八岁,鹅蛋脸,新月眉,明眸含怯,红唇轻抿,娉娉婷婷,细柳生姿,姣美得令人惊艳。   她手里牵着个六、七岁的女孩,也是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   她发现瞳瞳看着自己,脸色微微苍白,下意识抓住袁裴的衣袖,满心满眼的依赖和抱歉。   瞳瞳隐约猜测到什么似的,咚的一声,心沉入谷底,而袁裴举目对上她,脸上有着无措所以……她猜对了?   只是四目相对,瞳瞳的喜悦瞬间被剥离,冰冷寒意从四方钻入,仿佛从高空坠落,失速的感觉像双大手紧紧要抓住她的心,迫得她无法呼吸。   望着袁裴的双眼,红丝渐渐浮上,眼底凝结出晶莹珠泪,这么好的日子不该哭的,但她无法阻止泪淌,只能垂下头,遮掩不断扩散的无助与茫然。   突地,诚王世子郑禹青的话不断在耳边反覆——   值得吗?值得吗?值得吗……   慎之上前,对着袁裴兴奋喊:“爹,您终于回来了。”   目光徽诧,那个小心翼翼、循规蹈矩,深怕被遗弃的小男孩长这么大了,他变得热情大方、快乐……这是被善待宠爱的孩子才能有的表现。   瞳瞳待他,确实如同亲生。   “慎之长这么大了。”他拍拍慎之的肩。   “嗯,慎儿已经开始念四书,能扎一个时辰马步……”   见愼之滔滔不绝,袁老夫人并不知道慎之非亲生孙子,只道父子情深,这话起了头,怕是止不住,忙道:“有话进屋里再说。”   “是,祖母。”慎之应声。   袁斐始终没有对瞳瞳说话,瞳瞳也不知道如何开口,眼看婆婆一手拉着慎之、一手牵着袁裴进屋,她下意识退到一旁,等发觉该跟上时,裴哥哥身后的女子已经走入门内。   站在身后,她看得一清二楚,裴哥哥走在前头,却反手握住那名女子,女子又拉着小女孩,一群人热热闹闹地进屋。   突地,她觉得自己成了局外人,突地,她发现这宅院似乎盖得太小,小到让她找不到容身之处。   “夫人。”紫儿轻唤。   瞳瞳回过神,啣起苦色,说道:“进去吧。”   只是每走一步,心越沉、脚越重,酸涩在舌间不断搅动。   “娘,月娘是我的救命恩人,以后会在这里住下。”   很简单的一句话,但所有人都明白怎么回事了。   屋里一片静默,所有人都有几分不知所措,这种时候,瞳瞳有权利哭泣、理怨,有权什么事都不必做,但是她太骄傲了,骄傲得不肯让人看笑语。   于是她的身子抖得厉害,却站出来发号施令。   她说:“春风、夏雨,你们领程姑娘到秋苑安置。”   “是。”   她偏过头对程月娘道:“程姑娘,暂时让她们两个伺候姑娘,明后天,我再让牙婆上门,让姑娘挑选几个合用的。”   “多、多谢袁夫人。”她有些娇羞、有些惶忍,她望着瞳瞳的眼里,有着教人心疼的委屈。   “慎之。”袁斐低唤。   慎之快步上前。“是,爹爹。”   袁裴拉着慎之走到小姑娘面前,道:“她是雪儿妹妹,你帮爹招呼,带她到处逛逛、熟悉一下家里,行不?”   “行。”他应下声,对程雪儿道:“哥哥带你去玩,好吗?我们家里可好玩啦,娘在院子里给我搭了秋千,你想不想荡!”   慎之领下爹爹给的差事,热情地拉着小姑娘走出厅门。   挥退屋里伺候的,门关上。   婆媳想加上刚进门的袁斐,三人均是沉默,半晌袁老夫人道:“这些年你不在,袁家是瞳瞳一手撑起来的,看我们如今过什么样的生活,不必说你定也明白瞳瞳是怎样的尽心尽力。”   “人人都羡慕我有个好媳妇,我旁的不求,只求你平安回来,和瞳瞳生几个小子闺女,咱们家也就圆满了,可你……你弄出这一出,有没有想过瞳瞳的立场?”   袁裴咬紧牙根、握住拳头,压得指节咯咯响。“月娘是我的救命恩人,我不能弃她于不顾。”   “你打算怎么做?照顾她一辈子?也行,照顾的法子很多,你认她为义妹,我帮着给她找门好亲事,再时上一副嫁妆如何?”   见母亲这样说,袁裴浓眉紧蹙,又道:“月娘已经委身于我。”   噗地,瞳瞳忍不住笑意,只是泪水漫过笑意,在裙摆间坠出两滴墨黑。   “你怎地如此糊涂?这是无媒荷合啊,你现在风头正盛,就不怕御史参你一本。”   “娘……”   袁老夫人不理他,转头对媳妇。“瞳瞳说,你想怎么做?”   她明白的,明白婆婆的小心思,前面的指责不过是为着诱出她一句——为着裴哥哥名声,把人纳了吧。   是啊,她原本以为是裴哥哥外头生的儿子都能视如己出了,再纳一名妾室又如何?   反正她宽容大肚,反正她贤慧淑德,反正她是袁家媳,就该事事为袁家考量。   只是这袁家妇……好像没有她想像中那么好做。   缓缓吐气,抿紧变唇,她把眼泪逼回去,抬眸对上袁斐。   只是人还是那一个,怎地觉得陌生了?   “不是我想怎么做,而是袁哥哥想怎么做?”放下话,她一瞬不瞬把望住袁斐。   “我想要她为平妻。”   一句话,投下震撼弹,不是小妾、姨娘或通房,而是平妻,这是要有多大的情感基础才能促成这样的事?   瞳瞳静望着他,一语不发。   只是啊,那把刀子在她心口不断地刨着,刨出肉屑、刨出鲜血,刨得她疼痛不已,却发不出呼救声。   袁老夫人却是清楚,自己的儿子有多倔强,当年他可以不顾自己以死相胁、非要投身军旅,可以为此与她长期冷战,他要的东西,从来都只会要到手,那么最终只能委屈瞳瞳。   “你们夫妻好好谈谈吧。”袁老夫人缓缓起身,她拍拍瞳瞳的手说:“他是你日盼夜盼オ盼回来的男人,别盼出一个身合心离才好。”   瞳瞳心坠得更加厉害,身合心离、身离心合?她不知道哪一种更好些,她总告诉慎儿别害怕分离,可现在她却怕了。   厅里剩下夫妻两,只是,他们算得上是夫妻?他甚至没为她掀开过喜帕,情分这是浅,她怎能奢望他站在自己这边,为自己着想两分?   婆婆走了,她抬眼,认真问:“其实程姑娘并不是裴哥哥的救命恩人,对吗?”   就如同慎儿不是他的亲生完子,那只是让婆婆必须接受他们的藉口。   袁裴诧异望着她,她怎么知道?   “裴哥哥说谎的时候,常会把指节扳得咯咯作响,斐哥哥肯定很爱程姑娘吧,爱到不故对婆婆说谎,也要迎她入门。”   “瞳瞳,对不起。”   瞳瞳抓皱了裙摆,即使明白对不起她,他仍然坚持要做,可见得啊……抬眼看天,她努力把失望给憋回去。   “怎么认识的?”她提了个无关紧要的问题。   “她是流民,双亲和弟弟都死了,她样貌姣好,引人觊觎,是我从那些人手底下将她救下……”   他叨叨说着自己的英雄事号,兴奋略带羞怯的模样,像个小少年而非英挺伟岸的大英雄。   她从没见过他这样子,是不是每个人在爱情面前都会变得傻气?是不是只要爱情来到面前,谁都无法抗拒?   于是瞳瞳明白,这场仗尚未开打,她已经输得彻底,在裴哥哥心里,谁胜谁负,一清二楚。   “月娘是个温柔的女子,她绝对不会越过你,不会想与你一较长短,好好与她相处,瞳瞳会发现,她是个多么好的女子。”   她真的很想哭呢!程月娘不想与她一较长短?那是因为不需要相较,她已经稳坐泰山了。   一个胜利者,何须对匍匐在足前的失败者痛下杀手?   她是多么好的女子……   所以当她觉得程月娘不够好,原因肯定是她没有好好兴之相处,对吧?   三言两语间,他已经把两个女人的位置提得那样明显,她还有什么好说的?   “以后这是你当家,月娘不会与你争夺,你就把她当成另一个慎儿,用你宽大的心接纳她,行吗?”   这个家是她赚来、立来的,本就该她当,何必说得好似……因为程月娘不抢,她才没有机会失去?   至于另一个慎儿?能够这么相较的吗?   袁裴一句接着一句说,她没有插嘴,只是泪水已经泡了心,但她没哭,因为她很清楚眼泪的分量取决于观众的心,她在他心里是……零。   突然恍然大悟,原来盼望,思念是她一个人的事,原来爱情只是她的想像,原来他无心无情,原来她于他只是……   只是什么呢?一场托付?一个对好友的承诺?一个无法卸下的责任?   可,不需要的呀!她可以不当弱女子,她可以独自活得好好的,她不需要同情、不需要无心承诺,她可以的……   袁斐还在叨叨絮絮地说着程月娘的好,他以为说得够多,就能说服瞳瞳喜欢上月娘,殊不知他越说她越伤心,越觉得自己是个撤头彻尾的大傻瓜。   心扭得厉害,胸口压迫得严重,她喘不过气来,她的痛苦对应着他的快乐,他在多年后归家,给予她最沉重的一击。   此时此刻她无比想念哥哥和师父,垂眉,再抬眼,她深吸气,要生生将委屈给憋回去。   “裴哥哥,我明白了。”她一笑。   她的明白让他放心,他道:“皇上会为我和月娘赐婚,圣旨这两天就会到。”   又是赐婚?这么携心程月娘在她面前矮一载?   咬紧下唇,她尝到腥血味。失笑不已,原来这就是他所谓的“不争”、“不一较长短。”   程月娘何必争呢?已经有人为她争,为她论出长短了呀!   瞳瞳笑着,清澈的目光看得他心虚,却看得自己心悸,这就是男人……   “如果没有别的事,裴哥哥,我先回房。”   “好。”他应声,见她起身,在双脚跨过门栏那刻,他又唤,“瞳瞳。”   “有事?”她回头。   “这几天我歇在月娘那里,刚到新环境,她会紧张。”   “我理解。”她点头,理解自己オ是该会会不争、不一较长短的人。   “瞳瞳……”他欲言又止。   “嗯?”   “月娘怀上了。”   轰地,程月娘怀上!甯语瞳被砸上,被天外飞来的巨石给狠狠砸中,砸成一堆烂肉。   这是先斩后奏?但奏不奏又如何?心死都死了,还能活转回来吗?   她深吸气,再度转身往外,走两步,折回来,她在他面前站定,咬着牙问:“还有其他更坏的消息吗?”   一愣,袁裴的验僵住,半晌无语。   “没有?很好,我知道了。”   这次她真的走了,走得飞快,好像后头有妖怪在追逐。   看着她落荒而逃的背影,袁裴长长地叹口气,终究负了她。   回到屋里,脚步依然迅速,匆匆关上门,她跑到床边。   看到熟悉的大床,她松口气,说不出是什么感觉。   是认真参加一场大考,原认定该金榜题名,不料放榜日,却无法在榜单上寻到自己?   来来回回,一遍又一遍,找过无数回,然后松口气,认命,知道此处无自己的容身之地?   无容身之地?恍然大悟,不管她曾经怎样努力,这里从来都不是她的容身处,几个无眠的日夜,让她心力交瘁,本以为会熬过无数寂寞终究会盼来温暖,谁晓得迎面袭来的竟是酷例寒冬?   眼前一片昏暗,她跌进床里,软软的床,温柔地包围了她的悲哀。   被一双不知名的野兽追赶,瞳瞳狂奔狂吼,她以为跑得够快,就可以躲避被吞噬的命运,没想到……一路奔逐,最终仍落入那张血盆大口。   她在胃袋中被囚禁,在漫无天目的黑暗中恐惧,她一点一点被胃酸溶触……   第九章 前后夫君对峙(2)   “夫人,醒醒。”紫儿的声音把她唤醒。   猛地惊醒,她满身是汗,额头汗水一滴滴从鼻子滑到唇边,轻轻舔过,微涩微咸。“什么时辰了?”   “刚过午时不久。”   午时,她竟然睡了近九个时辰?   “昨天的晚膳呢?”她准备过数日,菜单料酌再斟酌,为着阖家团圆而备下的晚膳。   “夫人睡下,爷让人别打扰夫人,那边先用了。”   那边?哪边?秋苑那边?“老夫人和小少爷呢?”   “刚刚老夫人与爷、小少爷和程家姊妹用过午膳后,已经回屋里歇下。”   恍然大悟,是那边啊!是袁家“那一边”,和甯语瞳无关的“那一边”,确实是阖家团圆餐,只是她……不在团圆的圈圈内。   “宝珠姊姊来了,想见夫人。”秋阳进门禀报。   瞳瞳深吸气。“让她进来。”   宝珠并没有随她嫁入袁府,瞳瞳把她留在老宅当管事娘子,负责制药厂。   梳洗过后,瞳瞳见了她。   “小姐,这一季的盈余两千六百多雨,我留下六百三十八两应急,剩下的两千两全在里,小姐点收。”   瞳瞳几次想搬大药厂,最终歇了心思,树大招风,袁裴我不在,她不想引起太多豹狼觊觎,因此数年来供应的仍然只有百草堂,收入稳定,能小康,却无法大富,但好歹靠着盈余把袁家制成如今模样。   看过账本,瞳瞳把银票推到宝珠跟前。   “姑爷已经回来,家里的吃穿用度再不需要靠咱们,这银票你就积攒着,等哥哥回京后,再把银票交给他。我和百草堂签下十年长契,往后像现在这样,逐月供药就行。”   宝珠道:“制药的事奴婢会继续进行,万万不会出半点差错,只是银票……还是由小姐收着吧。”   瞳瞳了偏头微晒。“过去几年是情非得已,我打心底不愿意把娘家与婆家的产业混在一起,如今姑爷回来,恰恰藉此机会把两边的东西分得清清楚楚。   “当初我没把药厂当成嫁妆,便是想为大哥在京城里留下一片产业,好待日后返京不至于半点基业都没有,所以还是你收着。”   “大少爷真的会回来吗?”   “会的,一定会的。”她必须这样相信。   夜渐深,身为主母,应该在晚膳上张罗入席的,但是想起“那边”,瞳瞳竟连动作都不敢。   她不出现,那边会更和乐融融吧。他们会聊着边关大小事,在裴哥哥的刻意之下,他们将彼此了解,互相熟悉,倘若她出现,只会破坏气氛对吧。   那就再缺席一次,也许缺一回,两回,三回……她将一路缺席下去,她可以在袁家当个隐形人,乖巧地、安静地、无波无滩地,直到生命终了。   只是……这样子有没有关系?这样的生活,她要不要?   她不知道,心还乱着,脑子更乱,所有和理智相关的东西全数消弭。   慎之抱着包状进屋,看见儿子,瞳瞳放松了表情。   “娘,您看。”他把包袱放到桌上。   “这是什么?”   “新衣服,雪儿妹妹的姊姊做的,一套送给我、一套送给娘。”   打开包袱,里头有两套崭新衣服,程月娘很会做人,相较之下,她确实不是个大方主母。   “慎儿喜欢雪儿妹妹吗?”   “喜欢。”他毫不考虑地回答了。   笑容僵在瞳瞳脸上,这么快就收服两个人,两颗心?不是刻意的,但她越来越觉得自己的存在很多余。   见瞳瞳不语,慎之的笑也僵了,他舔舔唇,迟疑问:“娘不喜欢雪儿妹妹吗?”   “如果娘不喜欢,那慎儿也可以不喜欢吗?”   她看出他脸上的挣扎,她知道逼迫孩子选边站很可恶,但是她贪婪地想知道他的答案。   虽然瞳瞳清楚,知不知道都不会改变状况;虽然瞳瞳明白,不该用自己对慎二的一点恩情来阻止他的心,虽然理解这样的贪婪不聪明,她却还是……愚蠢贪婪了。   他皱眉,他痛苦,她却持续用沉默逼迫他。   最终,慎之咬牙。“如果娘不喜欢,我便不跟雪儿妹妹说话了。”   她逼出自己想要的答案,却也在慎儿脸上看见自己的残忍,她想抱抱他,想柔声告诉他。   “对不起,娘不是真心的,你想喜欢谁便喜欢谁,不必在乎娘喜不喜欢”,只是还来不及说话,已见袁裴冷着脸大步走进屋里,他一语不发地看着瞳瞳,彷佛她做了多么荒谬的事。   “慎儿,你去告诉祖母,你们和月姨、雪儿妹妹先用饭,不必等我们。”   袁裴是来唤瞳瞳到前厅用晚膳的,他知道她心里难受,知道她昏睡一整天,他带来慎儿和月娘亲手做的衣服,企图缓和气氛,没想到瞳瞳会在背后唆使孩子。   看着严肃的父亲,慎之不知道自己做错什么,他焦急地看着娘。   瞳瞳苦笑,他听见了?要秋后算帐了?也好,算清楚一点,算得她更明白自己的定位,更清楚自己的付出是多么白痴的事情。   她摸摸孩子的头,说:“乖,你先去吃饭,记得……”   “不可以偏食。”母子俩异口同声,像过去般默契十足。“可娘中午也没吃。”   真好,还有个儿子记得自己还饿着,可是有人迫不及待要算算帐本了。   “娘和爹爹谈过就吃,别担心,用过饭后别急着坐下来念书,要先消食。”细细叮嘱过,她送走慎儿,转身对上袁裴。   “你容不下月娘?”他开门见山问道。   “是。”她实话实说。   “她有我的孩子,皇帝同意赐婚。”   “这两件事我是被迫接受的。”   “不管被不被迫,你都必须接受。”   “如果我不呢?”   “你不能不,这是无法更改的事实。”   “我改变不了别人,却可以改变自己。”   “怎么改变?变得恶毒自私?变得爱挑拨离间?难道搅乱一家子的平静会让你比较快乐?你非要把日子往苦里过,这样真的会比较好?”   原来她悪毒自私?原来在他心目中,她是个挑拨离间的女子?无声失笑。   “在今天之前,我不苦。”她回答。   “换言之,你并不想我回来?可以,我立刻请旨,带月娘长驻边关。”   他这是在逼她当悪人,明知婆婆多么盼望他回京、承欢膝下,他却用这个来威胁不厚道,太不厚道了。   她心疼,疼得喘不过气来,疼得派水直流,她拼命瞠大眼睛,努力看清眼前这个男人,她想知道,他还是不是她认识的裴哥哥。   “瞳瞳,你错了,你不应该离间慎儿和雪儿,他们将来要同处在一个屋檐底下,必须亲相爱、亲彼此为知己,我很高兴他们能够投缘,你不该因为自己的狭义妒忌,破变他们纯粹情谊!”   恨恨咬紧下唇,她道:“慎儿是我的。”   “他不是你的,他是他自己的,他有权利选择喜欢谁、讨厌谁,你可以控制八岁的他等他十八岁,你还能强迫他?到时,你只会让他恨你。”   他说的话是真的,却不是她能够听进去的。   她问:“所以你恨我?”因为她逼迫他,她企图改变眼前状况?   “我不恨你。”袁裴上前,握住她双肩,认真说:“只要你能放下心结,诚心接纳月娘,我们家就可以和乐幸福,难道你不想要过平静的日子?”   拧眉相望。   换言之,她不放下心结、不真心接纳,幸福便离她遥远?换言之,她必须谋杀真心、毁灭感情,才能换得一世平静?   她低声问:“告诉我,怎样才能做到接纳?若我也与旁的男子有了首尾,裴哥哥是不是也可以放下心结、真心接纳?裴哥哥,别自欺欺人,一山难容二虎,后院有两个女人,便定无法和乐幸福,平静早在你带程月娘进门那一刻就破坏殆尽了。”   “哪家哪户没有三妻四妾,为什么他们可以?”   “是真可以还是假可以?是表面平静底下暗潮汹涌,还是表里如一?别傻了,女人的战争难不见刀枪血肉,却一样残酷。”   “意思是你非要对月娘下手?你非要对亲人残酷?非要发动战争?”   这话说得多偏颇啊!他怎敢确定,不是月娘对她下手?不是月娘对她残酷?不是月娘发动戦争?   仗未开打,她已经是他假想的敌方,这样的日子……怎么过?   “瞳瞳,你怎么了?怎会变成这副模样?我的瞳瞳对谁都大方善良,我的瞳瞳仁慈宽厚,她不会容不下一个无华的可怜女子,更不会搅得后院混乱,无法安生。”袁裴说得痛心疾首。   她指指他胸口。“因为这里只有你的月娘,没有你的瞳瞳,因为你已经放弃我,我再不是你的瞳瞳。”   “固执有意思吗?非要与月娘一较长短,有意思吗?”   有意思吗?她也好想问这一句呢。   守这么多年有意思吗?尽心尽力为他建立一个家、一个坚强堡垒有意思吗?在不爱自己的男人身边坚持不存在的爱情,有意思吗?   答案显而易见。   深吸口气,捂住心痛,她摇头,“斐哥哥,我们和离吧。”   他想也不想吼出声,“不行。”   “为什么不行?感情最怕的就是拖着,一个满心欢客计划着将来,一个已经计划着离开,也许先转头的是我,但我们都心知肚明,这段感情是谁先放的手。   “裴哥哥,对自己诚实一点吧,捫心自问,你真的爱我吗?在你心里,我真的有资格与月娘一较长短?其实……并没有,对不?”   他噎住了,望着她,他无法说谎。   黯然垂眸,她猜对了,果然爱情只是自己的想像。   “若是早与他人两心同,何苦惹人错付了情衷。裴哥哥,放手吧,各自高飞,各自幸福,不好吗?”   “我承诺过语尘,我会照顾你一辈子。”   大丈夫一言九鼎,他说出口的话,再难,都必定做到。   “我并不想要这样的照顾。”   “由不得你,语尘已经把你托付给我。月娘的存在不会改变,你必须改变态度,你别无选择,但我可以承诺,除了月娘,我再不会纳其他女子进门,我会尽量做到一碗水端平,不会让你倍受委屈,只要你愿意敞开心胸,便会发现没有想像中那么困难。”   别无选择?她竟让自己落入别无选择的境地,多悲哀……   点点头,她道:“那么我去庙里,为袁家祈福吧。”   “月娘一进门,你就进庙祈福,你让外人怎么看待月娘。”   听値了,重点不是她进庙祈福,而是外人如何看待月娘?这便是传说中的一碗水端平?   寒意从脚底窜上,她慢慢地看着裴哥哥,心如刀割,原来必要的时候,男人可以这么残忍。   他从怀里掏出万两银票。“收下吧,娘说了,这些年家里的吃家用度都是你拿出来的。”   折算……银货两讫,从此他再不欠她?   她把银票往前推,道:“不必,就当我偿还当年的救命之恩。”   他看她一眼,没有接手银票,转身离去。   这意思是他不欠她、负她,一张银票买断过往,从此他是丈夫、是她的天,只有她听话的分,没有他将就的理?   错了,她以为情分是再多钱都买不断的东西,原来是可以买断的。   就着烛火,静静看着桌上的银票和新衣,瞳瞳倔强地抹去眼泪,她转头看着屋里的桌床绮柜,突然觉得,这个地方好陌生……   她用万两银票,为裴哥哥和程月娘办了场盛大婚礼,所有人都称谈她贤慧,天晓得,她不愿意担负这样的名声。   婚礼那天,宫里来了赏踢。   瞧她做人多么失败,连后宫娘娘都要藉由赏赐告诫她这个主母,厚待程月娘。   婆婆在笑,程月娘的温柔收服了她。   慎儿在笑,牵着雪儿的手不放。   裴哥哥在笑,喜得佳人,幸福连连。   所有人都快乐得不得了,太多的快乐挤压了她的忧愁,所以她冷眼看着他们的笑,就也跟着笑,灿烂地笑着,她用笑容一点一点刨断与他们的情分,切割她曾经的努力,并且深深地埋葬自己的爱恸。   她会好起来的,她这样告诉自己,就算复原的过程很痛,她也能够熬下去。   婚礼过后,她把中饋交到林管事手中,关上门,自禁屋中。   她日夜都在抄经,但下人的耳语让她知道,婆婆和新媳妇比母女更亲,也知道慎儿和雪儿感情深厚,日日玩在一起。   鸠占鹊巢,她一手建立的家,有了新主人。   她不允许自己伤心,她骄傲、她固执,她要强大地将自己与袁家人剥离。   “你这是何苦?”婆婆问。   她更想问:是谁说了,把儿子和媳妇摆在一块儿,她选择媳妇?   不过也没错,她的确选择媳妇,只是……选择了新媳妇。   慎儿每天下学都来问安,但她很清楚,自己的笑隔了一层膜,他们的心越离越远。   终有一天啊,终有一天她会成为袁家的陌生人,她知道的……   时序拉回到现在。   屋里一阵乒乓声,程月娘在门外,忧心仲仲地垂着泪,程雪儿握住她的手,无声安慰。   慎之小小的脸上看不出心情。   他想娘了,很想很想,但是……大人的世界很难懂,他论不出谁对谁错。   “很好,我把瞳瞳交给你,你竟是这样待她?”甯语尘气结。   “对不起。”袁斐垂头,脸上身上到处布满青紫。   一阵静默,三个男人相对无语。   苏蒙却在这时想起瞳瞳说过的话。   我曾以为喜欢谁,就应该拼命对谁好,不甘一切、不在乎付出是否能得到回报。   冷眼看着袁裴的将军府,京城寸士寸金,不管是衣食住行都比旁的地方昂贵,在这样的情况下,瞳瞳还是把将军府给撑起来了。   她守着婆婆和丈夫幼子,期盼丈夫回归,没想到人回来,却也带回另一个女人,她没有反抗权利,只能被迫接受。   难怪她要放下努力经营的一切,难怪她要逃。   “数年守候换得如此回报,真令人心伤。”苏蒙幽幽地说道,他心疼瞳瞳。   “我以为瞳瞳可以接纳月娘。”   “凭什么她可以?因为你的月娘温柔贤淑、善良体贴?因为你认为她不会与与瞳瞳争位?袁斐,你把事情想得太理所当然。没有女人愿意和别人共享丈夫,除非她根本不在乎你,这样做,对瞳瞳不公平,对程月娘也不公平。”甯语尘沉重道。   苏蒙接道,“想想你离开时,家里是什么光景?瞳瞳オ十四岁,尚未及笄,语尘被流放,她连伤心都未收拾妥当,就要接手你留下来的责任。   “生病的婆婆,年幼的稚子,和一幢颳风下雨就要漏水的破房子,为了挣钱,她抛头露面,你知不知道她曾经被纨绔调戏?她吓坏了,回到家还得装作无事。   “她就是个孩子,身边还得带个孩子,她不得不逼迫自己早熟懂事,她日夜盼着你回来,当她的顶天梁柱,可你做了什么?   “她嫉妒?她狭隘?她无容人之心?她不愿意把日子往好里过……你就这么迫不及待拿把刀往她心窝子捅!”   苏蒙的话,一句句剜着袁裴和甯语尘的心。   这些话,瞳瞳半句都没有对他们说过,她总是张着双明媚大眼,总是乔装坚强,小小的她从没在旁人眼前脆弱。   心都疼了,因为瞳瞳。   “你怎会知道这些?”袁裴问。   “因为她被人阪子绑走,因为我从人牙子手中将她买下,她长得一副好模样,若不是我买下她,你认为她会被卖到哪里?”苏蒙迎上他的目光,毫不心虚的逼问。   “瞳瞳在哪?我去接她回来。”有瞳瞳下落,袁裴心急。   “然后呢?再让她受一次委屈,无数冤枉,再让她伤心一辈子?不必了,当初如果你告诉我,你不喜欢瞳瞳了,我必不会将她托付与你,是我的错。”甯语尘语重心长道。   “语尘,对不起……”他对好友饱含歉意。“这次我保证,接她回来之后,我会尽力弥补她、尽力待她好。”   他真心认错,真心想要挽回,他是喜欢瞳瞳的,那是自己从小就疼着、哄着的小丫头,   有人想伤害她,他也不许。   “不必了,她要的感情你给不起,你给得起的,她不稀罕。”甯语尘摇头。   “你的意思是……”   苏蒙接话,“意思是你给不起的,我来给,从此以后,我才是语尘托付之人。”   “阿蒙,你和瞳瞳……”   “我们是缘分天定,谁晓得人贩子会千里迢迢把她送到岭南,谁晓得我们会在千里之外相遇?我买下她,我们朝夕相处,我认为她值得我付出所有,既然你给不了她爱情,那么放弃吧。”   “你要我放弃?”   阿蒙不介意瞳瞳成过亲?不在意名声?过去就算了,现在他是皇帝亲封的毅勇伯,又深受皇帝所喜,日后升官晋爵是必然的事情,他愿意娶一个再嫁妇?   “是,和离吧,当初赐婚是你去向皇上求来的,皇上那里由你处理。”   等这些琐碎的麻烦事解决,他将再次迎娶瞳瞳入门。   至于名声?那是男人给的,只要得丈夫看重,只要丈夫前途无量,所有人面对她时都低头。   想起瞳瞳,苏蒙俊美的脸庞充满幸福光晕,他终于重新有了家,那个家里有个深爱的女子,夜夜掌灯等着他,这样的日子是他渴求,渴盼的。   “语尘,你也同意?”袁裴问。   “谁能给瞳瞳幸福,我便同意谁。”甯语尘回答,妹妹的快乐是他唯一的。   看着两个昔日好友,袁裴突然有被排挤在外的落寞感觉。   第十章 入京沦为妾(1)   送走苏蒙和哥哥那日,天空下起蒙蒙细雨,瞳瞳以为自己早已经习惯分离,没想到……   还是难受得紧,夜里她必须抱着苏蒙的衣服才能入睡。   其实苏蒙很忙,成亲后,他并没有日日在身旁,但这回……也许是有太多的讯息衡击,她需要一块定心石镇压不安。   白天,她藉由忙碌驱逐危机感,夜里,她有的只是带着他气息的衣衫陪伴。   对,这份不安相当不合逻辑,明知道此去京城是拨开浓雾见天明,是鹏程万里、前途无量,她没有道理惶然,只是她也不明白,就是担心,就是隐隐难安。   秋风起,秋梨黄,王氏送来一篮梨子。   昨儿个瞳瞳将它们切丝加水,放入川贝、生姜、罗汉果,用文火熬上三个时辰后,滤出汤汁,再加入剪成片的红枣、百合与水,二煎两个时辰。滤出汁水后,再加入金银花、薄荷与清水进行三煎。   经过半个时辰,将三次滤出来的汤汁放在一起用小火熬上,直到变得浓稠,加入蜂蜜,滴水成珠即可。   何桐看着瞳瞳细心地将秋梨膏收进陶瓷里,笑道:“你对晚儿真上心。”   入秋后,晚儿又开始咳了,咳得她一颗心疼得紧。“他可是喊我娘亲的。”   “这么没私心?如果以后有自己的孩子呢?”   她放下汤勺,认真说:“爹,我始终相信维持人与人之间情分的是感情,不是血缘,我疼他爱他,他定然能够理解,也定能还我一世情意。”   “那袁裴和袁慎之呢?”   一句语,他戳破她的认定。   瞳瞳无法回答,她没说话,他也不逼迫,给足时间空间,让她认真面对自己。   半晌,她摇头轻喟。“我想,是我的错,是我错解一份感情。”   “错解?”   “那年裴哥哥从歹徒手里救下我,我勾着他的脖子、把头埋在他胸口,那刻我感到无比安心,无良父亲、恶毒继母,他们让我随时感到恐惧,这辈子我都在追逐安心二字。”   “安全感这种东西并不存在。”何桐道。   “没错。别人给不起安全感,这种东西只有自己能给。”   “你终于想通了。”   “对,我在哥哥,在裴哥哥,也在你身上寻找安全感。我很清楚每个女子长大都需要成亲,裴哥哥成了我最好的选择。”   “于是我放任想像力无限制扩大,想像与他生活,想像与他心意相通、琴瑟和鸣,甚至在他身上想像爱情。只是到头来认真弄清楚了,方才明白,于他,我始终是个妹妹,一个被好友交付的责任。他或许喜欢我,或许感激我为袁府做的,但那些都不是爱情。   “爱情像把火,轻而易举就能把人烧得理智全失,一百分的责任加上一千分的喜欢,也远远抵不过受情袭击,于是我输得彻底,只是赢我的,不是程月娘而是爱情。   “输赢无须较真,重要的是你得懂得认赔杀出,我很高兴,你没死脑筋地在那个不属于自己的窝里熬上一辈子。”   “是啊,我也庆幸自己的决定。”   “为庆祝你想通,今晚涮个羊肉锅打打牙祭?”他爱极了女儿的厨艺。   “好啊,我做的菜叶豆腐乳很成功,用来沾羊肉最对味。”   此时屋外马蹄声起,不久王氏打开门,通哥儿带着信进屋。   “嫂子。”通哥儿拱手唤人。   “通哥儿回了,那老大……”此次进京,苏蒙身边带上几个人,通哥儿是其中之一。   “嫂子,皇帝封老大为毅勇伯、三品带刀侍卫,能在皇帝跟前行走,以后肯定是要留在京城,老大让我送信回来,让嫂子先把行李整理好,过几天护卫队到达好汉村之后,再一起上京。”   接过信,瞳瞳道:“一路赶回来,累坏了吧,我让人给你下碗麵。”   “不必了,我在路上吃过干粮,我也得回去把家里的东西整好,田地、房子都得处理掉,往后我要跟着老大一起住在京里。”他不敢看瞳瞳,低着头拒绝。   通哥儿的态度有点奇怪,但瞳瞳没有追问。送走通哥儿后,她打开信细看,笑意在脸上持续,温柔的笑靥让周遭的人为她感到开心。   王氏羡慕极了,就知道她是个有福气的,三品官呢,能跟着老大,这辈子嫂子再不必忧虑。   “阿蒙信上写什么?”何桐问。   苏蒙的父亲苏胜是个好官,祖父苏琛是个精明商人,在世的时候,铺子开遍天下,马队往返东西,苏家覆灭之前,苏蒙关掉所有铺子,将苏家势力地下化。   一年后,再慢慢地一家家重新开设,换上不同店名,重新进入市场,不管苏记酒楼、香袖招、济世堂……通通都是他名下的产业。   苏蒙的做法很聪明,一来不招人眼,二来让苏家彻底在霍王眼皮子底下消失。   苏蒙非常有钱,如果他愿意,可以直接撤钱把好汉村的兄弟们全都养起来,可他没这么做,他教导他何自食其力,由盗匪转为良民。   他是个很厉害、很有想法的人,任何人遇见他,都是幸运的。   “阿蒙让我们进京,说护送的人再过几天就会到,让我先把行李整理好。”   这几句话值得她一面看、一面笑?糊弄谁。何桐翻白眼,不想说就用父亲锐利的眼睛盯得她满脸通红,瞳瞳别开眼,假装无视,转移话题道:“爹,我得赶紧准备,药铺和酒馆那边不担心,京城也有分号,但药田的事得交代清楚。   “眼下尚未看到收益,怕是没有人愿意承接药田,我想还是雇人照看着,等收成时间到,再让呉掌柜过来收药。至于这间房子……要卖吗?还是留……   见她顾左右而言他,何桐失笑,女大不中留啊!“既然有了喜欢的人,就彻底把袁裴放下吧。”   “我记得曾经问过爹,怎样才算真正放下。”   何桐微笑点头,他也记得。   “你还没回答,我却自己说了。我说,当哪天不再反复复习两人相处的片段,不再想着‘失去我是他最大的损失’上,不再介意是不是要活得比对方好,然后突然发现他已经很久没有在心里出现过,就是真正的放下。”   “爹,有阿蒙在,我很难不放下,他强大的存在感硬是把裴哥哥挤出我的脑袋,所以是的,我放下了。”   “那就好。回京后第一件事,就是要给你办个风风光光的婚礼,我的女儿可不能随便就跟了人。”   “低调些,我怕赵老爷抢人。”瞳瞳玩笑道。   毅勇伯夫人,三品诰命呢,听起来很了不起,赵家那群苍蝇肯定怎么都赶不开,哥现在肯定也很头痛吧,赵老爷知道儿子如此出息,应该会想尽办法巴上去。   “他有资格跟我抢人?我可是五品大医,何况这等小事语尘能处理的。”   “是啊,我有个很厉害、很强大、处处护着我的哥哥,还有个世子爷哥哥,谁敢动我一下……对了,回京最重要的事不是办婚礼,而是先找机会和妈妈、哥哥见上一面。”   闻言,何桐苦笑,真的是情怯了。   疑惑在心,却无人可问,他们真的是他的亲人?前世的缘分是否延伸到此生?穿越而来,他与彤彤身分已变、容貌却未改,倘若这是穿越的定理之一,那么与妻子、儿子容貌相同的陆嬷嬷和诚王世子,会不会真是他朝思暮想的亲人?   比起何桐,瞳瞳多了几分笃定。   未想起过去之前,她只觉得陆嬷嬷待自己特别亲切,而诚王世子处处对她上心。还有那时谈起的“飞机”是不是测试?诚王世子在测试她是不是穿越人?   “多想无益,见了面自然有解答。”何桐拍拍她的肩膀说:“不早了,去把晚儿和阿晨、阿曦找回来,那三只不知道又跑到哪里野了。”   “好。”她拉下父亲的手,像小时候那样握住他的食指中指,说:“爸,我相信路会走越开阔,认真的人有权利心想事成。”   “我知道,别担心我,去吧。”   嫣然一笑,转身往外,金黄色的夕阳洒满身上,入夜的风微凉,来到这里将近五个月从陌生到熟悉,从外客成为村民,好汉村带给她太多记忆。   命运总是峰回路转,在她以为前行无路时,许她一个柳暗花明。   手背在身后,缓步前行,瞳瞳任由风在耳边吹过,进京后,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回到这里?   待在这里的时间不长,却给了她许多美好。   这几个月,村里的壮汉又向牙婆买回不少女子做媳妇,陆陆续续有不少人怀上孩子,现在连王氏都怀上了。   再过不久,除了鸡鸣狗叫声,这里还会有小孩的笑声,哭闹声,她可以想像那幅热闹非凡的景象。   看着药田,草药长势良好,她曾和吴掌柜谈过,如果可以的话,想再多买一些田,多雇佣好汉村的壮汉来种植,让大家添点收入,现在这件事,得托付吴掌柜了。   “嫂子。”一声低唤,瞳瞳转身。   是张寻,那个经常把“后悔没花二十两银子”挂在嘴边,也经常被老大修理的人。   “张三哥有事?”   “嫂子想进京吗?”   “当然。”这种事没什么好怀疑的。   “嫂子要不要考虑考虑,其实留在这里挺好的。”他支支吾吾说。   “我也喜欢这里,不过嫁鸡随鸡,相公在京城任职,我自然要过去照顾。”   “可是老大有人照顾了啊!”他一急,话号口前出。   “什么意思?”苏家还有人吗?   张寻看着瞳瞳美丽的容顔,想起她温柔地替大家治病的模样,心一横,咬牙出卖老大,“晚儿的亲娘没有死。”   闻言、心头一颤,瞳瞳问:“怎么可能?没死的话,为什么……”   “大家都说她死于难产,其实不是。晚儿的娘是个大家闺秀,她很生气老大被掳进寨子后竟然和我们同流合汙,那时候她经常哭、经常和老大吵架,我们都看在眼里,知道林娘子瞧不起我们,可是我们没办法啊,有谁天生喜欢当强盗?何况老大要是不帮当时的当家们做事,他们哪能活到现在。”   “所以呢?”   “有次山上掳来一个叫蔡嘉佑的年轻人,当时林娘子已经生下晚儿,和赵大娘负责做饭,林娘子给蔡嘉佑送过几次饭后,不知怎地两人竟看对眼了。   “后来蔡嘉佑的亲人送来了身银两,林娘子竟央求老大放她离开,说是继续待在山寨她一定会死的。老大很为难,晚儿还那么小,正需要娘亲照顾,但林娘子哭得那么可怜,最后他还是让林娘子跟着蔡嘉佑走了。”   “然后……”   “老大在京里当了大官,林娘子又找上老大。”   “然后……”   “还有什么然后,人家是夫妻,当初那种状况下两人又没有和离,现在回来,老大让她进了门,然后……又当夫妻了。”   “老大让她留下了?你确定?”   “当然,她是晚儿的亲娘,老大的媳妇,怎么能够不留下?”   哦,原来自己做了那么多,终究不是晚儿的亲娘,他和林娘子没有和离,自然是夫妻。   身为夫妻本该是一体。   那她算什么?用二十两银子买回来的贱婢?   心瞬间封冻,又一次,再一次……她不断地被抛弃。   怎么老是这个样子?同样的重复、同样的命运,世事雷同得让人恐惧。   她深吸气、深吐气,不断告诫自己要冷静。“这件事是谁告诉你的?”   “是通儿哥,他刚从老大身边回来,他说的话再准确不过。”   通哥儿……送信回来的通哥儿,苏蒙很看重的小兄弟,他有意思栽培他,这次进京特地带他一起去,是他啊!如果是他,真实性就很大了。   猛然转身,她快步往通哥儿家走去。   她走得很快、几乎是跑步起来,一颗心急得快跳出胸口。   很痛的,但她硬撑着,她要走到通哥儿面前问个清楚,这个消息是真是假,是苏蒙刻意借他的嘴传到她耳里,好教她知难而退?或者是要瞒着她,他欲享尽齐人之福?   越走越快,越跑越快,她终于跑到通哥儿家门前。   他正在洗马,是苏蒙的大黑马,他骑了回来。   认出瞳瞳,大黑马扬蹄走到她身边,蹭上她的脸。   犹记那时苏蒙扬着眉、笑弯嘴角问:“我的晚儿、我的马怎么都喜欢你啊?肯定是因为我太喜欢你了。”   他很痞的,男人不轻易出口的喜欢,他像不要钱似的拚命往外说。   “嫂子。”发现她神色不对,通哥儿有几分担忧,皱起眉头。   “是真的吗?”她望着他,眼神无比郑重,口气是从未有过的认真。   “什么真的?”他才刚问出口,就看见张寻追着嫂子过来,他气喘吁吁、一张脸涨得通红加上满脸的心虚,证实了通哥儿心底的猜测。   该死!这傢伙……他不过是为嫂子不值,抱怨上几句,他怎么就把事情给捅到嫂子跟前?   老大要是怪罪下来……该死,真该死!   “晚儿的亲娘去找老大?老大把她给留下来了?”   通哥儿狠狠刨了张寻一眼,忙解释,“嫂子别多想,林娘子在蔡家后院当个小姨娘,日子过得不好,知道老大上京,这才找上老大帮忙,老大对她没有多余心思,不过是给口饭吃,收留下来,没有旁的。”   他说很多话,她却只听到“收留下来”这个Keyword。   没有多余心思,何必收留下来?没有多余心思,何必藕断丝连,与人遐想?   就算现在没有多余心思,日后呢?朝夕相处,处着处着便把旧情给处回来了,他可以因为自己善待晚儿,便真心待自己,林娘子可是晚儿的亲生母亲,自然会待晚儿更真心,到时……她要怎么争、怎么抢?   立足点不平等,这场竞争已经不公平。   更何况,她根本不是宅门高手,所以月娘出现,她隐没……   点点头,瞳瞳说:“我明白了。”   转身,她没有回家,她低着头往前走,只是突然觉得前途茫茫,她竟不知该在哪里去才好。   看着她落寞的背影,通哥儿越看越担心,一腿朝张寻踹去。“谁让你多嘴。”   “我这不是为嫂子不值吗?你不也觉得老大行事不道地。”   “老大的事是你我可以议论的吗?”越想越慌,通哥儿说:“你去告诉何老爷这件事,   我去追嫂子。”   “好。”张寻挠挠头,闷了,他不过是想把嫂子留下来,如果老大不要嫂子了,他要啊,他后悔过一千一百次,当时嫂子是他先看上的……   瞳瞳漫无目的走着,村人同她打招呼,她视而不见,通哥儿在她耳边叨念,她也听不见,她只想走着,劳动两条腿不断交叉前进,好像走得够多,心就不会乱得那么厉害,痛可以被缓和。   她不懂,为什么找到一个正确的男人就这么困难?   她不求荣华富贵、不求誥命加身,她求的不过是平安顺当,怎么就……是她不够虔诚?   手攥得死紧,指甲陷入掌心,刮出两道伤口,她却浑然不知道。   茫然间,她走入后山,那个有金矿、传言中有许多野兽的后山。   路很小,她被芒草割出许多细碎伤口,上回有苏蒙拿着镰刀在前头开路,现在最只能仰仗伤心开路,但是野草伤不了她,伤她的是曾经的开路人。   “嫂子,咱们回去吧,您这样子,老大会担心的。”   担心?没错,他那样重情重义,当年大哥一句话就把他拉进皇帝阵营,做尽危险事儿,他肯定会担心她的,但她哪需要他的担心?   她要的是他的在乎、在意,要他的心。   “老大不回来接我们,和晚儿的娘有没有关系?”她问。   是的,她钻牛角尖了,明知道这种比较没有半点意思,她还是忍不住比较。   “这,这……”他卡两下,女人的心思弯弯绕绕太奇怪,他不懂她怎么会问这个,他回过神,“没关系的,半点关系都没有。”   他只是不知道怎么应对她的问题,她却把他的卡住当成欲盖弥彰。   瞳瞳微笑,她猜错了,不是处着虚着便旧情复燃,而是再相见恍如隔中,千般万般衷情诉不然。   “嫂子,你别胡思乱想,等你进京,老大会把事情跟你说清楚的。”   还想哄她进京?男人对齐人之福都这么感兴趣?   厌恶极了,她指声道:“不许跟着我!”说完用力一推。   通哥儿没想到嫂子会推开自己,一个踉跄,没站稳,待他站稳时,立马快步追上。   可是……怎么会?オ一个拐弯,嫂子就不见了?   第十章 入京沦为妾(2)   通哥儿不知,瞳瞳陷入父亲布下的阵法中,她没心思去看符号、数树木,她亟欲发泄地只在阵法中不断往前跑。   同样的地方,她已经跑过好几轮,但她想跑,用尽力气跑,她认为只要跑得够快,就能把伤心狠狠掉到后面。   只是哪能够啊!没甩掉伤心,她越跑越难过,没有人跟着看着,她放任眼泪往下流。   汗水泪水模糊了视线,她仍然坚持往前跑,直到……   何桐找到她的时候,已经月上东山,深夜的后山鬼影幢幢,她没有心思恐惧,因为胸口早已被哀愁占领。   她不懂,同样是伤心、同样是不甘、同样是难以割拾,为什么这次无法豁达转身?为什么离开的念头扬起,心便痛得无法承担?   蜷缩在树底下,入秋的夜很冷,她瑟瑟地抖着。   看见女儿,何桐松口气,胸中的紧张一股脑儿发泄出来。   他怒道:“我没想到自己一手教养起来的女儿竟然这么畏缩胆小,碰到问题不敢面对。只会躲起来背着人哭吗?如果你还是我的女儿,就收起无用的眼泪,走到苏蒙面前,把事情说清楚,把他的态度看清楚,如果他不要你,就背过身,不过是一个男人,有什么了不起?”   瞳瞳僵硬的抬起头,注视忿忿不平的父亲。   何桐心急,急得语无伦次,他在后山待过数月,很清楚这里有多少野兽,入夜后多么危险,确实,苏蒙不道地的处理方式让他生气,但瞳瞳的反应更教他失望。   天下何处无芳草,下一个男人肯定会更好。   前世,他没少在女儿耳边传递这种讯息,他盼的是什么?盼望她不要在感情当中受伤。   不说天底下男人多薄倖,感情这种东西,本来就没有深厚根基,说来便来、说走便走,能够维持一世不变的关系,靠的除了感情之外,更多的是道德与责任。   在道德感薄弱的世界里,不懂得自立自强的女性,凭什么享受爱情?   他这么努力教导,以为女儿可以将感情带来的伤害降到最低,知道女儿如何处理与袁裴的感情时,他忍不住为她喝彩,虽然当断则断需要勇气,但委屈将就亦盼不来幸福,他为女儿的理智与果断高兴。   没想到不过几句闲言碎语,真相如何尚且未知,她竟然就尤许自己如此软弱,恨铁不成钢呐!   见瞳瞳不语,他又道:“我是怎么教你的?这世上,旁人只会乐意分享你的快乐,却懒得理会你的痛苦,任由自己陷入痛苦是最愚蠢的事,碰到问题唯一的解决方式是勇敢面对,你没有第二条路。”   话说得简单、他知道这是多严苛的要求?   瞳瞳抬起眼,狠狠咬唇,逼下两道泪水。“没错,哥哥病了,你和妈妈不能在我身上花太多精神,于是你们不断要求我自立坚强,不断要求我勇敢果断。   “得知妈妈的下落,你毫不着犹豫抛下我离开,因为你认定我够坚强,够勇敢,够有本事面对所有危难。可,有没有想过,我只是个大学生,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出车祸?   “因为哥哥住院,需要一大笔医药费,我下课之后,还要打工到天亮,因看护打电话告诉我,哥哥陷入昏迷,我紧张害怕,骑着摩托车飙到八十,我很累、很忍惧,我头痛,眼昏花,马路在我眼前变成两条线,不是大卡车的错,错在我,懂吗!是我去撞卡车的。   “凭什么我必须勇敢坚强?凭什么我不能无助脆弱?凭什么哥哥是我的责任?你知不知道,我累,不敢说,我怕,不敢讲,我需要一双强而有力的手来支撑我,可,你……做了什么?你只告诉我,“彤彤,你必须独立坚强。”   此生也是,恶劣的父亲继母,她与大哥在这世间苦苦奋斗,她一肩撑起袁家,可到头来,换到什么?如今,同样的事重演了,她凭什么不能退缩,凭什么不能躲起来?谁规定她非要鼓起勇气向行前?   她说得何桐哑口无言,他做错了吗?他在乎妻子,把心全放在她身上。   为了儿子,妻子坚持去当战地记者,夫妻大吵一架,却没有改变她的决定。   她走了,他不禁恨上儿子,他把儿子交给未成年的女儿,让她负起所有的责任。   他忘记她还小,需要人照顾呵护,他不工作了,把所有的时间和金钱都用来寻找妻子。   还要求女儿自立自强。   他把爱情放在第一,却教导女儿男人不可信,他是多么矛盾。   瞳瞳狼狈地扶起树干,快步跑开。   现在的她,有满腔愤怒欲发泄,她不想用恶毒语言来伤害父亲,她仍然渴望亲情,仍盼着团圆。   何桐怔怔看着女儿背影,承认,错了,都说女儿是父母的小棉袄,他却自私地对她严苛要求,瞳瞳是该怨他,恨他……   又寻了一处坐下,直到朝暾初起。   还是很冷,还是很怕,还是想挖个洞躲进去,尽管心底明白,躲避不是好方法。   “瞳瞳。”何桐寻来。   没转身,背着父亲,她为自己的冲动感到抱歉。   他轻叹道:“对不起,生你的时候,你妈妈得了妊娠毒血症,生产过程一度危极,那之后,我不想让你妈妈生孩子,就去结扎了。   “我重视你们兄妹的教育,我认为可以把你们栽培成菁英,但是你哥发病得早,儿子承担不了我的期待,我就把所有的盼望全压在你身上,我对你的挫折视而不见,我以为要求严苛是促使你上劲的动力。”   用手背家抹掉眼泪,她知道的,所以她咬紧牙关承担下所有委屈,许是父亲的教育已深深烙印在身体里。   当年“师父”教导医术时,严格得近乎无理,看得大哥心疼不已,数度反对她习医,她说服大哥,她说严师出高徒。   是骨子里的坚韧作崇,她不低头、不屈服,习惯咬牙面对所有困境,虽然羡慕柔弱女子有人呵护,可她终究不是那种人。   吸吸鼻子,她转过头,轻声道:“对不起,我不该说那些的,你的教育没错,是我没想清楚。”   “不,你该说的,我对你确实不公平。”   摇头,公不公平已经过去,她不想纠结,况且一个晚上足够她想清楚了。   “爸说得对,躲避不能让事情变得容易,我决定进京,听听苏蒙的打算。”   点头,她永远是让他骄傲的女儿,何桐摸摸她的头,像小时候那样。“记住,你不是一个人,你有我,有语尘,我们不会教你受委屈的。”   “我知道。”   苏蒙派来的护卫队一到,他们就出发了,除箱子里的上千两银子之外,家里没有什么非要带上的。   这一路,瞳瞳心里揣着事,走得无比辛苦,连月的路程,让她双颊凹陷、脸色苍白,瘦得一张脸只剩下两颗眼珠子。   何桐没有多说,他很清楚心理影响生理,他是个严父,不懂得宽慰人,只会用一双忧心忡忡的眼睛看着女儿。   终于,他们在毅勇伯府前下车,匾额已经挂上,朱红色的大门气派恢宏,围墙很高,看来皇帝赐下的七进府邸很惊人。   只事到临头,瞳瞳仍然有躲避的慾望,但严父在身边,她不允许自己脆弱。   通哥儿敲开门,门房将人迎进去,通哥儿和何桐被留在外院,管事嬷嬷领着瞳瞳、晚儿和阿晨、阿曦往后院走去。   林宜瑄就在后院月苑门边等着,看见晚儿,她满脸激动冲上前,一把抱住儿子。   “娘的心肝宝贝,娘很想很想你,你想娘吗?”   瞳瞳细细审亲林氏,那是个美丽的妇人,气质高雅、言行温婉,是古代男人都会喜欢的那种类型。   她哭过一阵,终于松开手,捧着晚儿的脸,问:“你记得娘吗?你想娘吗?娘好想你对不住,这些年娘没在你身边,你气娘、怨娘吧,只是气过怨过后,原谅娘,好不好?”   这大半年里,晚儿的语汇理解度有很大的进步,只他不懂……娘就在那里啊,她正牵着阿晨,阿曦,怎么又跑出一个娘?   不过这个娘很漂亮,看起来又很可怜,于是想了想,他体贴地点点头。   得到想要的答案,林宜瑄忍不住泪水直流,再度抱紧晚儿,而温和善良的晚儿,学着瞳瞳,轻拍她的背安抚。   这是对的,代表她教出来的孩子有显柔软的心,但……为什么心痛得厉害?   瞳瞳吃味了,或觉辛苦带出来的孩子又要被抢了,恍惚间,慎儿软软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娘,永永远都别离开慎儿,行吗?”   “慎儿有了媳妇便会记挂娘的。”   “娘和我一起高飞,我背着娘,我到哪儿,娘就到哪儿。”   话还在耳边,他转身就喜欢上程雪儿,他的背有人预约,高飞没有她的分。   下一刻,裴哥哥的声音出现——   “你不应该离间慎儿和雪儿,他们将来要同处在一个屋檐底下,必须相亲相爱,视彼此为知己,我很高兴他们能够投缘,却不该因为自己的狭隘妒忌,破坏他们的纯粹情谊。”   “他不是你的,他是他自己的,有权利选择喜欢谁,讨厌谁,你可以控制八岁的他,等他十八岁,你还能逼迫他?到时,你只会让他恨你。”   所以,她能够再次狭隘、嫉妒?   当然不行,林宜瑄不是雪儿,是怀胎十月生下晚儿的亲娘,她不想冒着让晚儿怨恨自己的风险。   孩子无过,错的是大人,她的伤心不需要孩子来承担。   林宜瑄哭过一阵,好像突然发现瞳瞳存在似的,她起身抹去眼泪,笑着上前握住瞳瞳的手,说道:“好妹妹,姊姊终于把你给盼来,路上好走吗?瞧你,风尘扑扑的,先安置下,爷进宫,很快就回来。”   姊姊、妹妹?林氏是以主人的身分说话?瞳瞳失笑,原来在她还没到之前,身分已经被定位了。   “小乔,你带少爷去梳洗干浄,厨房里备下的东西,让人送过去,”林宜瑄下令。   “是。”丫头上前领人。   但晚儿不想和娘分开,他拉拉瞳瞳的手。   瞳瞳顿下然下身,对他说:“晚儿跟姊姊过去,进屋后先喝点热水再洗澡,吃过饭后,别忘记药丸子。阿晨,阿曦,你们也把自己洗干净,少爷刚到新地方会害怕,你们随时都要留一个人在他出边。”   晚儿有些受寒,她把荷包里的桑菊饮递给阿晨。   “是,夫人。”   “娘,我想跟您一起。”晚儿环住她的脖子撤娇。   “乖,晚儿是男子汉了,要勇敢哦,娘打理好后就过去看你好不好?”   “娘不来,晚儿不吃饭。”   “不对,晚儿要乖乖吃饭,消食后再吃药丸,都吃完,大概就能看到娘了。”   “要等这么久吗?”   “娘会尽快。”   “打勾勾,不能太晚。”   两人打过勾勾之后,瞳瞳起身,却意外发现一脸晦涩的林宜瑄。   注意到瞳瞳在看自己,林宜瑄无奈一笑,道:“对不住,瞳妹妹,你把晚儿照顾得很好,我不该嫉妒的,说到底是我不好,我后悔了,那年要是别那么害怕,别急着离开……要是相公早点告诉我他打算怎么做,我绝对不会抛下他们父子。”   瞳瞳蹙眉,她对林宜瑄的后悔不感兴趣,也无意了解她的嫉妒。   倘若苏蒙打算接纳林宜瑄的后悔,那么他们便一拍两,她可以坚强一次,没道理不能坚强两回。   人总是在挫折中成长,她假装自己不在乎,低声道:“我累了,可以先歇歇吗?”   脸色微变,林宜瑄没想到她这么不给面子。   她僵硬了笑容,吸口气道:“当然,瞧我太心急了,没想到妹妹长途跋涉,我领妹妹去休息。”她走在前面,一面走一面说:“我安排妹妹住在临风阁,那里离我和爷的院子近,爷常不在家,妹妹可以随时过来寻我说话。”   我和爷的院子?意思是两人旧情复燃,已经住在一起?   心被剖了,抽痛得厉害,瞳瞳没回应,低头看着自己的脚步。   “爷说妹妹喜欢打理药田,我打算让人把你院子的花圃改造成药田,不知妹妹意下如何?我希望妹妹在这里能够住得舒心,就当是我在报恩吧,我真心感激你把相公和晚儿照得这么好。   “对了,我还给你裁了几件新衣裳,都是京城时兴的样式,不是姊姊自夸,我的女红不差的,我做的衣服,爷特别喜欢……”   这是在炫耀?炫耀他穿她的衣、睡她的床,还把后院大小事交给地打理,以示对正妻的重观?   不需要,真的,她对争权夺位不感兴趣,她来,只是要苏蒙一个态度。   突然,林宜瑄停下脚步,转过身,泪水盈眶。   猝不及防间,她朝瞳瞳跪下,“妹妹,我知道爷为难,他早已视你如妻,却与我有婚约前,他不知道如何说服你为妾,也不知道如何安抚我的伤心。   “我知道妹妹并不喜欢我,于你而言,我才是那个从中插一脚的人,但求求你,别再让我和晚儿母子分离,那是我最珍爱的儿子啊。   “这些年我不断悔恨,不该为自己的胆怯抛下他们父子,我很欣慰,爷愿意原谅我、愿意让我回到他身边,但是妹妹……虽然我为妻、你做妾,我愿与你情同手足,一起服侍爷,妹妹青春正好,早晚会有自己的孩子,能不能把晚儿让给我,让我们母子团圆?”   这是在说什么?摘得她像恶人似的,她几时有抢人意图?几时要让人母子分离?她本来不懂,林宜瑄怎么会演这一询,直到看见从角落纷纷冒出来的下人。   瞳瞳明白了,对方连喘口气的机会都不愿给她,这么快就开起宅斗模式。   可惜,对不起,她不想奉陪。   “若夫人不想领我回房,没关系的,麻烦夫人命人备车,我可以搬到外头。”   搬到外头?这是在威胁她?甯语瞳知道她不敢,知道这么做,爷会怎么看待她。   甯语瞳就这么有把握?她在爷心里估了多大分量,足以让她有恃无恐?   可林宜瑄不敢赌,她吞下委屈,强装笑脸,可怜兮兮的委屈模样全落入下人眼底,她想,很快府中就会谣言四起,高敬的妾,委曲求全的妻,所有人都会站在她这边。   “妹妹别意气用事,就当姊姊说错话,姊姊给你道歉,来人,领瞳姨娘到屋里歇下。”   她强调了姨娘二字。   姨娘?这身分是她定下,还是苏蒙决定的?   冷冷笑过,瞳瞳觑了林宜瑄一眼,看得林宜瑄这心跳加快、头皮发麻,瞳瞳带来的危机感渐盛。   第十一章 你的对手不是我(1)   瞳瞳想睡下,却翻来覆去睡不着。洗过澡,想吃点东西,但看着满桌的菜肴却食不下嚥。   头昏昏沉沉的,下床,屋里没有服侍的丫头。   拍拍脸颊,清醒清醒,她走到桌边想倒水,却发现茶水是冷的。   腊月寒冬,就算她是不受宠的姨娘,给她上这样的茶水未免……   亏林宜瑄表现得处处周全,原来还是心急了,急着给她下马威,急着让她看明白,谁才是这真正的女主人。   何必呢,她的对手从来都不是林宜瑄。   渴得厉害,茶冷,她还是硬喝下两杯,寒意入腹,身子微抖,却止了渴。   答应晚儿去看他的,循着记忆,她往他的院落走去。走到门口,发现门没关,林宜瑄正在喂晚儿吃饭。   这么冷的天,屋里帮添上炭盆,却没把门给关起来?这是想让她亲眼见证母子情深?让她别妄想地鸠占鹊巢?   大动作尚未,小动作处处,才起了头,瞳瞳已经觉得累得半死。   “娘。”晚儿发现了瞳瞳,连忙下桌跑到她身边,抱住她的腰。   见晚儿冲过来,阿晨、阿曦也飞快跑到她身边,她的腰被晚儿占据,阿晨,阿曦只好一守人拉住一手,彼此之间没有主子下人的分际。   “我洗香香了。”晚儿抬起手,要瞳瞳闻。   “我也洗了。”阿晨、阿曦跟着说,“搓下一层泥呢。”   “好,我闻闻看。”瞳瞳蹲下身,一把抱住三个小孩,凑近他们的胸口,惹得他们咯咯笑个不停。   “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四个人的亲昵惹毛林宜瑄,眼看三个孩子撇下自己,往甯语瞳身边窜,一股火气上扬,林宜瑄手里还拿着汤匙,砰地一下,她把汤匙往地上重重一摜,玩闹中的四人吓了一跳,齐齐转头望向她。   “没规矩!食不言、寝不语,难道没有人教过你们中途离席是不对的吗?”   话说完,她上前,手指往阿曦、阿晨头上重重一戳。   她留着长指甲,这一动作,两人额头瞬间浮上红肿印子,可见是下了重手。   戳了人还不解气,她怒道:“分不清楚什么是主子、什么是下人吗?谁允许你们这样和少爷玩的。”   瞳瞳摇头,他们只是孩子,下意识地,她把阿晨,阿曦拉到自己身后护着。“你心有不满,大可以冲着我来,别拿孩子出气,以强凌弱,有意思吗?”   “我不过是教训下人,也碍着妹妹了。”   “阿曦、阿晨不是下人,他们是我为晚儿挑选的臂膀,是日后相互扶持的兄弟。”   “晚儿需要兄弟,我会给他,不需要挑几个低三下四的人来当他的兄弟。”林宜瑄抬高下巴傲声道:“我知道妹妹并非出自大家,还在盗匪窝里住过大半年,行事举止不懂得规矩是理所当然,但妹妹进了咱们毅勇伯府就得忘记过往,好好把规矩学起来,倘若妹妹还是用逗法子教小孩,早晚会把晚儿给教坏了,以后出门折损伯府面子,谁来承担?”   瞳瞳轻笑问:“眨抑旁人会让你觉得自己更高贵吗?如果你不喜欢阿晨、阿曦,我可以他们离开,至于我……谁说我进了毅勇伯府就得学规矩?”   “你非要与我敌对不可?你就不想好好与我相处?改变态度很难吗?”   “你期待我用什么态度对待你?我们不过是两条不会交集的平行线。奉劝你一句,当年抛下儿子已然过错,若想挽回他的心,最好的方法是用体谅取代责备怒骂,唯有加倍付出才能得到你想要的。”   说完,瞳瞳朝阿晨、阿曦伸手道:“走,我给你们做饭去。”   两人相记一笑,只差没跳起来大喊一声耶。   只是手边过去的同时,却发现晚儿撇着嘴,眼泪快掉下来了。   两人看看林宜瑄再者看瞳瞳,阿晨吸口气,“勇敢”作主,他把晚儿的手交到瞳瞳手上,然后门再牵起晚儿,再然后……一串小豆丁跟着瞳瞳回去。   看着四个人远去的背影,林宜瑄气急败怀,手臂横划,将桌面上的碗筷全扫落地。   她喘着气,狠毒的双目中窜着火花,她对自己说:“甯语瞳绝非善茬,我不能大意。”   直到夜深,苏蒙仍未回来,三个小孩躺再瞳瞳的床上,轮番说着心里的恐慌。   晚儿说:“我不喜欢那些丫头,娘可不可以叫她们走开?”   阿晨说:“王嬷嬷可凶着啊,她手上的刷子快把我身上的皮给刷破,她还说,进了伯将就得把野孩子的样儿给收起来。”   阿曦附和,“她也这么跟我说,我告诉她,‘夫人说我是乖孩子,不是野孩子。’她气我顶嘴,还拿鸡毛掸子打我。夫人,你看。”他扯起裤管,让她看腿上的伤口。   心一扭,瞳瞳下床取来药膏为他擦药。   见状,阿晨忙得起袖子,他也挨打了,是用藤条打的,已经泛紫。   看阿晨,阿曦在娘跟前讨拍,晚儿撇着嘴,眼眶红起来。   “晚儿,怎么啦?”她不信有人敢动晚儿。   他扑进娘怀里。“娘,我屁股痛。”   拉下他的裤子,果然,那里什么都没有,他只是想被疼惜。   她伸长手臂,把三个孩子搅在怀前,轻声道:“看起来,我们都对这里水土不服。”   “娘。”   “嗯?”   “我想爹,想王婶婶,想村里的叔叔伯伯阿姨婶婶了。”   “我也想。”阿晨、阿曦异口同声道。   叹口气,她也想了呀!   苏蒙加快脚步跑进屋里,他在前院遇见何桐了,岳父没睡,守着门等他回来。   他三两语就把这些天的事全告诉他,何桐问:“你打算怎么处理林氏?”   他言明自己的打算,岳父没有多话,只道:“你最好能够说服瞳瞳。”   他当然能说服,瞳瞳再温柔不过,她会体贴他的难处,会明白他的想法,就算无法服法,他的床上功夫可厉害了,总能把瞳瞳给拿下。   于是他兴冲冲地跑过来了,推开门,发现她在写字,他二话不说,冲上前,一把将她抱起,把头埋在她的颈窝,没取她的气息。   “瞳瞳,我想你了。”硬邦邦的男人说着软绵绵的话语,让人心悸。   她也想他,很想,想得日夜不成寐,想得衣带渐宽终不悔。   粗粗的大掌抚上她的脸,满眼的深情缱绻。“瞳瞳,你瘦了。”   “没事,路上病过一场。”   “那就好好养养,把肉给养回来,把精神也养回来。”   失笑,她不知道啊,不知道是他的眼神太撩人,还是他的心疼表现得那么明显,在看见他的那一刻,满肚子的怨气消了。   “为什么又留起胡子?”   “我的美貌就只给我的媳妇儿看,其他人想看,门儿都没有。”   哼,惯会说好听话。“招惹风流债了?”   一语中的,苏蒙额头滑过三道黑线。瞳瞳怎么那么会猜?   那个钱家姑娘,一看见他就想贴上来,他都说了自己有妻子,她竟自愿为妾,还那个王大人家的姑娘,让她爹帮自己说话,说只要他愿意娶她,会出面解决瞳瞳的事,还说要给瞳瞳一大笔钱,让她把位置让出来。   什么鬼啊,他们家瞳瞳傻吗?她的老公富可敌国,巴着他,要多少有多少,她需要去觊觎那点儿蝇头小利?   “京城里的名门淑媛,对我和语尘这两个新科伯爷很感兴趣,家里的门栏都快被媒人给踩烂了,我对外放话,说我有爱妻、有儿子……”   瞳瞳接下话,“可还是有人自荐枕席,甘心为小?”   呵呵一笑,他抱着她的腰不放。“谁让你家相公风度翩翩、俊美无俦呢,你可要把门给守好,别让外面的人给觊觎了去。”   “守得了门外的,能顾得了门内的?”   她终于说到主题了,苏蒙正了神色,握住她的肩膀,认真说:“我心里只有你,装不下其他人。”   如果她只有此生记忆,那么,是的,她或许会被骗。但对不起,她偏偏拥有前世记亿,所以她很清楚,这里话只能在大荧幕上骗骗蠢女孩的眼泪。   人心易变,新鲜总好过腻味的,她不信自己的魅力无远弗届,何况这里不是强调一夫一妻的世界。   她没回答,但表情摆明了不相信。   于是他决定拿出最擅长的利器——一把抱住她,就要把她往床上摆。   没想到帷帘掀开,那里躺着三个熟睡的小孩。   一个咬牙,他抱着瞳瞳往自己屋里去,他施展轻功,在瞳瞳还来不及出声抗议之前。   运动会让人血液加速进行,而想像力更教人血脉贲张,离开那么久,他想念她,想念得紧。   右脚踢开大门,他正准备好进行激烈运动,却没想到林宜瑄竟然坐在屋内,她身穿薄纱,手里缝着他的衣裳,深情款款地望着他。   瞳瞳发出一声冷笑,若她不在,是不是就该玉成好事了,又或者在之前,他们已经数度春风?   苏蒙手臂僵硬,把瞳瞳放下地,凝声问:“你在这里做什么?”   林宣瑄咬唇,眼底浮上红丝。“我只是过来禀告爷,甯姑娘到了,我安排她在临风阁住下,那离爷的院子近,也安排晚儿和他的小厮在勤学斋里安置,不晓得这样的安排可好?”   “不必,瞳瞳就在这里住下,晚儿和阿晨,阿曦初来乍到,对新地方多少会害怕,先让他们也在这院子里住下,等熟悉之后,再让他们自己挑选住处。”   这是不需要她的安排?林宜瑄不傻,明白苏蒙的态度是在告诉她,别想插手他们的事。   她不懂,苏孟到底看上甯语瞳什么?一个没有家教规矩的女子,如何能为他立起门面?   毅勇伯府刚在京城立足,必须面面俱到才能教人看得起啊!   苏蒙也不傻,好端端的,三个被安排在勤学斋的孩子怎会睡到瞳瞳床上,定是发生风波了,所以他摆明态度,希望林宣瑄理解。   但林宜瑄没有,她拧着眉眼,一脸可怜地望向苏蒙,盼能得他几分怜惜。   还不死心吗?他已把话说得够清楚了,他只好再以严肃的口吻问:“瞳瞳进京,为什么没派人告诉我?”   他这是在告诉瞳瞳,自己之所以这么晩回来,不是因为不上心,而是因为不知情。   也是在告诫林宣瑄,于他而言,瞳瞳比差事更重要。   瞳瞳和林宜瑄都听明白了。   瞳瞳微哂,她不是处处周到吗?怎么会没派人知会苏蒙?是想留点时间,在他回府之前给足下马威,好教自己知难而退?   林宜瑄弄错了,能够教她知难而退的人只有苏蒙。   “以后没事别到我院子里来,免得被人误会。”苏蒙又道。   像被人狠狠地揍上一拳,林宜道蹙眉。   被谁误会?甯语瞳了吗?他就这么在乎她?自己才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啊,是她为他伺候祖父祖母,是她陪他逃难,陪他走过千山万水,更是她为他拼得九死一生生下晚儿,甯语瞳算什么?不过是个从土匪窝里出来的女人。   不甘心、不情愿,她不明白他怎么可以这般无情。   见她迟迟不语,苏蒙道:“你下去吧。”   咬牙,她不想,却不得不屈膝告退。   门关上,他看向瞳瞳,叹气。   瞳瞳似笑非笑道:“怎么办?你心里只有我,装不下其他女人,可她心里也只有你,容不下其他男人。”   拉起她的手,坐到床沿,他郑重道:“瞳瞳,她是晚儿的娘,当初她和蔡嘉佑离开,我以为她可以过上想要的日子,但是蔡家媳妇厉害,她过得生不如死。   “她找到我的时候,全身伤痕累累,实在过不下去,如果我不收留她,或许她真会死于非命,在那种情况下,我无法不伸出援手,我不希望日后话传到晚儿耳里,让他怨我。”   他担心晩儿怨他,却不担心她怨他?是因为她看起来豁达大肚还是善良可欺?   “所以呢,你打算留下她?”   “是,我必须留下她。”他斩钉截铁回道。   “很好。”她从荷包里取出二十两银票。“我要自赎,把卖身契还给我。”   他哪有卖身契,早早就烧掉,早早就到府衙里注销了,只是……自赎?什么意思?林宜瑄留下,她便要离开?   不行,他不允许!“我不。”   “你答应过我的。”   “我就是言而无信,我就食言而肥,总之你不可以离开。”   “不离开,以什么身分留下?”   “还用怀疑吗?当然是我的妻子,我们行过婚礼的。”   “那林宜瑄呢?”   “她是晚儿的娘。”这两者并不违背。   瞳瞳大翻白眼,没好气说:“儿子的娘、你的妻子同处一室,关系会不会太复杂?何况,请问你与她和离了吗?官府里,苏蒙登记在案的妻子是林宜瑄还是甯语瞳?”   苏蒙无语,当时情况太乱,这件事连想都没想过,只想着让她离开、过上想要的生活便好,而林宜瑄认定他在土匪窝里讨生活,谁晓得还能够活多久,他们都没有考虑到这件事。   “没有和离书,那休书呢?你写了吗?”瞳瞳又问。   “我写了。”   “所以你们的婚事已经注销?”   苏蒙垂下头,并没有。   林宜瑄收到休书,泪流满面,她把休书烧掉,悬粱自尽,差一点就救不回来。   出身名门的她,再好面子不过,宁可死,也不愿意名声被汙。   当年在山寨子里,他想尽办法出谋划策,与大家融为一体,就是为着让怀孕的她可以过上好一点的日子,可她越不过心底那道坎儿,三番两次求他冒险带自己离开。   她怀着晚儿,苏蒙怎能冒险?他只能耐心谋划,将山寨夺下。   但她等不及,无法忍受自己与贼寇挂上名。   那夜,他求她为晚儿留下,保证再给他一些时间,情况必定会改变,但她哭闹不止,还拿簪子割破手腕,坚持要离开。   他想与其留着痛苦的她,不如各自安乐。她走了,两人缘分就比割断,他怎么都没想到事情没完。   苏蒙没回答,她却看懂他的答案,长吐气,“她仍然是苏蒙明媒正娶的苏家媳妇,对吧?那我呢?二十两买回来的小妾?”   “谁说的,你不是,你是我的妻子。”   摇头,她不要口头宣言,她要实至名归。“哥肯定把过去的事都说给你听了,六岁我就能试撑起家门,如今我更不需要依赖男人来维生。   林宜瑄出身名门,再好面子不过,我虽未出身名门,但自尊骄傲半点不缺,我不为妾,不要名不正言不顺,更不要背后受人指指点点,我要快意一生,苏蒙,你明白吗?”   “给我时间,我会想到办法。”   “多久?三天、五天、一个月,还是十年,二十年,请问我需要花多少时间等待?”   咬紧下唇,同样的话,语尘问过他。   他无法亲手逼死林宜瑄,那是晚儿的娘,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至少她在那么艰险的情况下为苏家留下一条血脉。   他重情义,懂得感激,更别说林宜瑄还是他表妹,对于外祖家,他不能不留几分情面。   那时他斩钉截铁告诉甯语尘——他下半辈子的妻子只有瞳瞳一人。   甯语尘信了,但瞳瞳……很显然并不相信,她算计着离开,她宁可玉碎不愿瓦全。   推开他的手,瞳瞳认真道:“放手吧,其实我不该上京的,早在知道你留下林宜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们结束了。”   就袁裴告诉她程月娘怀上孩子那一刻,她便明白,自己的幻想、对爱情的想像结束了。   恋眷早已结束的事,太蠢!   “不对,没有结束,我不会让它结束。”他将她抱进怀里。   低下头,她试图拔开他圈着自己的手臂,但他不放,紧紧抱着。   她一根一根用力扳开,但力量不及他,霸道也不及他,她气急败坏,动手垂上他的胸口,一下一声,“放开我、放开我……”   “不放,我永远都不放!”他声明,他宣示,他说到做到。   他从未真正喜欢过一个女人,好不容易遇上瞳瞳,好不容易他明白爱上了是什么滋味怎么可以轻易放手。   他抱得很紧,让她感到窒息。   她是真的不懂啊,为什么非要一遍遍在同样的模式中迂周辗转,不懂为什么她不能在爱情中开心畅快?   她很生气,她到底是得罪了哪一路神仙,才教她一次次失意?她要走、她要自由,她再也不要委屈自己……   连日来的焦虑忧心,化成一张黑色大网,深深将她罩住她……陷进去……   第十一章 你的对手不是我(2)   清醒时,三个小孩蹲在床边,仰着头,巴巴的望着她。   发现瞳瞳睁开眼睛,三个小孩迫不及待的开口说话。   “娘,爹一直在这里陪你,刚刚才走。”晚儿说话越来越顺溜。   “夫人,是皇帝派人把老爷给叫走的,老爷说,他要向皇帝告假,要待在家里好好陪夫人。”阿曦争着讲。   “夫人,老爷出门时吩咐,您现在身子弱,千万别随意下床,老爷已经派人去寻老太爷,他们很快就会回来。”阿晨道。   三人都牢牢记得苏蒙出门之前说的话——   他把晚儿抱在膝间,拉着阿晨、阿曦,目光极其认真的说道:“你们是我最强大的力量,你们要帮我把瞳瞳留下来,别让她离开好吗?”   他把他们当成大人,用他们能够理解的语言解释大人之间的复杂关系,他说:“我不能没有瞳瞳,你们也不能,我们是最亲密的一家人,必须合作无间,想办法将她想走的念头排除掉。”   他们听懂了,他们构思,讨论,想盘所有能够说服瞳瞳的话,等着在她清醒时一一道来。   “娘。”晚儿肉肉的小手贴在她肚子上。“爹说娘要让我当哥哥了,我可不可要一个妹妹?”   她怀孕了?一怔,怎么会?但没错,生理期已经很久没来,她还以为是旅程长路迢迢再加上心事重重,压力促使,乱了经期,没想到竟是……   “我也想要妹妹。”阿曦道。   “都不想要弟弟吗?”瞳瞳看着充满期盼的三张小脸,失笑问。   晚儿摇头。“我和阿晨,阿曦都想要妹妹,妹妹比较可爱、比较漂亮。”   三个人已经做好当妹控的准备?“好吧,娘尽力,如果生不出妹妹,你们别失望哦。”   “那就下一个再生妹妹。”阿晨道。   “嗯,一直生,一直生,总会生到妹妹。”阿曦补话。   他们当她是生产机器?但可预见,尚未出生的女儿会被他们宠得多娇气。   “我要教妹妹认字背书。”晚儿开始做教学计划。   “我给妹妹唱歌儿、说故事。”阿曦拥有一副好歌喉。   “我会护着妹妹,不教人欺负。”阿晨说。   三个人信誓旦旦,互看彼此一眼,用力点头,工作分配完成。   瞳瞳抚上小腹,她的孩子何其幸福,尚未出生就有这么多人准备为其付出,只是……可前车之鉴教会她,千万别轻易相信男人,一个温柔贤淑的前妻……不对,他们尚末和离,他们仍然是正式夫妻,夹在这对夫妻中间,她怎么能够幸福?怎么能够安心把孩子生下,让孩子在这里平安长大?   见她沉了眉目,孩子们忧心地望着彼此。   最终是阿晨伸出手,覆在瞳瞳手背上,低声说:“夫人应该相信老爷,老爷很有能耐再难的事都能解决。”   他对苏蒙有无比的崇拜,深信任何事到了自家老爷手里都能迎刃而解。   “夫人别生老爷的气,老爷很可怜,看见夫人昏倒,都急哭了。”   苏蒙哭了?是看错了吧,那样一个刚毅的男子。   “娘别生气,爹做错事,咱们骂他、罚他,但别气他、不理他,好吗?”晚儿终于在肚子里积了一大串的话全说出。   虽然他们还小,可也能够理解,这个家里的另一个夫人让夫人生气了,很明显,那个夫人想抢推走晩儿和老爷。   不过晚儿说过,说那个夫人再好,他都不会被抢走。   “别担心,我没生气。”还是影响到孩子了,她不喜欢这样,大人的事大人解决,孩子只需要负责天真无邪。   “有,娘生气了,娘放心,我不喊别人娘,我只要你当晚儿的娘。”   这话说得多窝心,只是对林宣瑄……未免不公平,但她不是圣人,做不出把儿子还给对方的决定,她痛苦而矛盾,不知道未来的路该怎么走。   瞳瞳坐起身,三个孩子立刻麻溜地爬上她的床,要不是爹出门前交代过,晚儿直想往娘怀里钻。   瞳瞳看见他的慾望,向他伸出手。“晚儿过来,娘抱抱。”   “不行,我会压坏宝宝。”   “咱们小心一点就行。”   “真的可以?”他圆滚滚的大眼睛转个不停。   “真的可以。”   晚儿乐了,抱着娘,在她脸上亲几口。   阿晨,阿曦一左一右坐在她身边,嘀嘀咕咕地替苏蒙说话。“老爷可担心夫人呢,他看着夫人,眼睛眨都不敢眨一下。”   “我同老爷说话,老爷都没听见,他心里只有夫人。”   瞳瞳失笑,苏蒙有三个很厉害的小说客,一人一句,让她插不进话。   “娘,晚儿爱您,爹爱您,阿晨、阿曦也爱您,以后妹妹也会很爱您,您不要生气好不好?晚儿很害怕。”   “晚儿怕什么?”   “怕娘不要晚儿了,怕以后都看不见娘。”说到后来,他声音哽咽,让人听了心酸。   她也怕啊,怕失去苏蒙、失去晚儿,怕再度失去亲人,这个家她费了很多心思经管,只是决定权不在她手上,她也图安逸,也图受人所喜,只是,做决定的人不是她。   抱紧三个孩子,她说:“抱歉,对不起,让你们担心了。”   林宜瑄站在门外,一双眼睛嫉好得发火。   凭什么她的儿子口口声声喊别人娘喊得这么顺理成章?凭什么她的丈夫心里眼里只有个甯语瞳,好像她是路人。   不对,她才是和苏蒙一起长大的女人,是他同床共枕的内人,为什么一转眼全都变得不一样?   她是做错事,但她后悔了呀,愿意尽全力弥补,她旁的不敢多求,只求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为什么就这么难?   她无法改变现况,就只能责怪他人,都是甯语瞳的错,如果她不存在就好了,不过是个从人牙子手里买来的贱货,没有资格鸠占鹊巢,更没有资格享受属于她的福分。   可是甯语瞳怀孕了,有孩子、有底气,这样的她怎么可能不想争权夺位,怎么可能听话安分?就算自己心机用尽、处处把她压下,都无法敌得过在苏蒙心底重要的甯语瞳,对不对?   这个家很快就没有她的容身之处……   拳头紧攥,不行,她不能放任这种情况继续下去,是她的东西她就必须悍卫,不管是丈夫、儿子、还是荣华富贵。   抬高下巴,她冷着脸走进屋里。   发现林宣瑄,三个小孩立刻坐直坐正,阿晨甚至跳下床,护在床边。   林宜瑄对着阿晨冷笑,自不量力!他以为自己是什么东西。“你要以下犯上?”   她说完,扬手,就要往他脸上打去。   瞳瞳及时把阿晨拉开,险险避过这一掌。   瞳瞳并不好斗,相反的,她是和平主义者,但林宣瑄一上来就对孩子动手,这让她忍无可忍。   “大人的事,不要迁怒到孩子身上。”   林宜瑄脱了瞳瞳一眼,是她迁怒孩子,还是甯语瞳拉着孩子当作底牌?真真是上下嘴皮一碰,什么话都可以扯得出来。   眼看林宜瑄态度不善,战事即将爆发,瞳瞳对晚儿说:“娘和夫人有话要说,你们今天大字练了没?”   晚儿哪能练大字,不过是拿着笔在纸上涂涂抹抹、横横竖竖画着,倒是阿晨、阿曦需要练字。   “没有。”三个孩子老实回答。   “你们先去练字,练完字再过来陪我说话,行不?”   “行。”晚儿用力点头,他要很乖很听话,他不让娘累,这样娘才会喜欢他、才会留下来,他始终记得爹娘成亲第二天爹对他说的话。   晚儿答应得很快,但阿晨忧心忡忡,他答应老爷要把夫人照顾好的。   瞳瞳看出他的焦虑,柔声道:“放心,没事的,快去写字,写完拿过来给我看看,一个月没看你们的功课,也不晓得退步了没有。”   见瞳瞳还能唠叨这些,阿晨松口气,再看看林宜瑄,愁了眉头,真会没事的,对吧?   在瞳瞳的坚持下,阿晨和阿曦牵着晚儿离开。   “瞳姨娘口口整声自称娘,还真是脸大。”林宜瑄一开口就是针锋相对。   “晚儿一直是这样喊我的,我并不觉得不妥。”瞳瞳也没打算对她客气。   “需要提醒你吗?晚儿是我怀胎十月生下的儿子。”   “是你先放弃他的,在他最需要娘的时候。”   “那是因为当时爷不长进,自甘堕落,与盗匪混在一起。”   “所以苏蒙现在长进了、不自甘堕落了,你便迫不及待的跑回来?”瞳瞳也不示弱。   “我本来就应该回来,我与苏蒙是名正言顺的夫妻,而你呢,不过是个用钱买回来的贱婢,谁给你说话的权利?”   “如果夫人脑子还好使,我从来没打算与夫人对话,始终都是夫人自己巴上来。”   “甯语瞳,你给我听清楚,不管是晚儿还是爷,都是我的。”   “没有谁是谁的,每个人都是独立个体,他们有权利决定自己的人生,决定自己想要亲近谁,这件事由不得我讨论。”   “嘴尖牙利有何用,我与爷一天不和离,你就永这是个上不了台面的贱妾。”   “这样讲话能让你安心的话,就说吧。”瞳瞳耸耸肩,一脸的无所谓。   林宜瑄痛恨瞳瞳这种态度,这种摆明没将她放在心上的态度。眼底冒出火光,她咬牙切齿。“我低声下气,本想与你和平共处,没想到你并非善类。”   瞳瞳轻笑,“和平共处”是她最大的寛容吗?谢啦,不需要。   她实话实说,“我与你不同,我从来就没打算和你和平共处,不只你,任何想要和我享丈夫的女人,我都不会给对方和平共处的机会。   “你说得很对,我非善类,所以停止你的想像,我不会是你的对手,不会与你做无讲的门争,你的对手只有一个人,他的名字叫做苏蒙。”   如果他坚持让林宜瑄留下,她便一拍两散,在不对等的婚姻中受尽委屈,从来不是她的选项。   “你就这么有把握,爷一定会选择你?”   “我没有把握,但他可以选择你,我便可以选择别人。”   “你的身子已经给了爷,还能选择旁人?”   “当年你跟别的男人离开,身子给了旁人,现在不也选择回来?”瞳瞳刻薄了,但女人的战争中,她不想落败,就没有权利善良,为了孩子,她无权懦弱。   “当时我是迫不得已。”林宜瑄涨红了脸,眼底有掩不去的羞愧。   瞳瞳微笑,对她的“迫不得已”不做评论。   “走吧,你的去留与我无关,不必与我讨论你的未来,你选择你的人生,我选择我的方向,再重申一次,我永远都不是你的对手。”   林宜瑄暗恨,甯语瞳真正想说的是,自己不配当她的对手吧?甯语瞳打心底瞧不起她?凭什么?真以为母凭子贵,她孩子能不能顺利生下来还不知道呢。   怨怼冲上脳,林宜瑄道:“你确定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我很清楚,但愿你也明白自己在做什么。”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决定负责。   “这句话说得好,但愿你也能为自己的决定负责。”   两个女人针锋相对,一句接过一句,谁也不让谁,直到下人禀告,“老爷回来了”,战火方才停止。   瞳瞳并不介意战火延烧到苏蒙头上,但林宜瑄介意,她需要在苏蒙面前保持柔弱无害的贤良形象,所以她急急退场了。   看着她离去的背影,瞳瞳觉得好累。   第十二章 斩断的缘分(1)   摸摸她的头,甯语尘心疼,妹妹的婚事怎么总是一波三折,理不顺?   他和苏蒙是一起过来的,他们刚刚去了御书房,也不知道是从哪里起的谣言,自从献上那座金山后,有人传言他们是属兵福将福臣,只要他们出马,没有不成的事儿。   这分明是笑话,皇帝偏偏信以为真,时不时召见两人,时不时把差事交代给他们。   他们做事尽心尽力,哪有不成的道理?于是一回、两回的成功经验,更加坐实了谣言但,苏蒙告假了。   袁裴并没有教他们失望,他在皇帝跟前自承错误,领下二十军棍,顺利与甯宇瞳和离。   甯语宸和苏蒙顺势将瞳瞳的遭遇说到皇帝跟前,藉此也将兄妹俩被赵家除籍的事拥到明面上,免得赵家老爷总有藉口上门纠缠。   瞳瞳的故事令皇帝感到心虚,当初若非急迫,甯语尘怎会在仓促中将妹妹托付袁斐,亏老天有眼,命运兜兜转转,促使她与苏蒙一段姻缘。   “为什么昨天不派人通知我,说你到京城了?”如果他事先知道,绝对不会让她进毅勇伯府,这里的麻烦还没解决,他不想让妹妹烦心。   “我没……”   “别说你没有人可以指派。”甯语尘堵住妹妹的谎话,宝珠还在老宅制药,随便找个人传语,她能不立刻过来。   “昨天太忙乱。”低头,实话实说,她忙着宅门、忙着生气、忙着和苏蒙谈判。   “你压根没想过让哥哥为你作主,对吧?”   瞳瞳叹气,哥哥说对了,她太习惯独立,忘记有人可以依靠就别坚强。   “真不晓得你在想什么?”甯语尘用力揉了她的头发一把。   “对不起。”   “我听阿蒙说,你认何太医为干爹?”   何桐受封五品太医,刚进京述职,就被留在宫里为皇太后诊病,他心里记挂着瞳瞳,甯语尘和苏蒙出宫前还一再对他们叮宁,记得别让瞳瞳情绪波动太大。   若不是因为这个,他对苏蒙不会这么客气。   瞳瞳瞄了苏蒙一眼,感激他没将前世今生的事捅出来。“哥哥反对吗?”   “你以为我不知道,从小你就拿他当爹看。”撒娇耍赖,能对爹做的事她全做了。那时候他没反对,是因为明白妹妹很想要被爹疼爱,他给不了父爱,有人能给,他乐观其成。   “哥,我只是……”   “我懂,赵老爷确实太令人失望。”   赵老爷?对了!“他有去骚扰哥吗?”   “我这么长进的子弟,他怎会不想把我认回去,何况赵家现在是穷途末路,有我这口大饼可以啃,他能不把嘴巴凑上来?”说到赵家,他眼底满是轻鄙。   “所以他……做了什么?”瞳瞳担心。   “他趁我不在府里,打着父亲的名号,需着柳氏和其他子女住进去。”   “他凭什么!”在他们需要被疼爱照顾的时候,他头也不回地抛弃了他们,他把他们赶出赵家、除了籍,如今倒想来分一杯羹?   “没错,他凭什么。我告诉他,不想死的话就待下。”   “他就乖乖离开?”她不信赵家人有这么好打发。   “没有。”   “所以他还在?我去把他赶走。”瞳瞳心急,攥了拳头就要下床。   苏蒙见状更心急,岳父叮嘱过,不能让她情绪波动太大,他忙坐到床边把她抱进怀里轻轻顺起她的背,低声安慰,“没有没有,你以为语尘连对付他们那点手段都没有吗?那你也太小看语尘,放心,他们灰溜溜的走了。”   闻言,瞳瞳松口气。“哥,说清楚,到底怎么回事?”   眼看苏蒙对妹妹小心翼翼的模样,甯语尘嘴角微勾,幸好他和袁裴不一样。   “我一回府,下人就来禀报,说赵老爷等着我去请安,他算准了当官的重名声,只要脸皮够厚,肯定能够赖上我。”   他担心瞳瞳进京后,赵家人知道瞳瞳成为伯夫人,一旦赖不上他,赵家那些人便会统个赖上毅勇伯府,因此他必须彻底将这家人给解决。   “所以呢?”   “我偏不教他们如意,我命人用水泥将他们的院子给封上,他们被封墙的声音吵了,上前盘问,下人把我的话给传了,说:“忠义伯府有七进,伯爷一个人住不了那么多,决定没使的院子暂时封起来。”   “他们气死了吧?”   “是气,但没死,赵老爷找我理论孝道,可文官嘴比刀子还利,他哪说得过我?他半顿饭都没有捞到就离开伯府,嘴里喊着要到府衙告我不孝。”   “他肯定不是嘴巴说说而已。”他才不会在意哥哥的名声,他肯定更在乎自己的利益。   “没错,他真的做了,前脚离开忠义伯府,后脚就去府卫声鼓鸣冤,但他真没探听清楚,不知道你哥哥是皇帝跟前的大红人,一个小小知府哪里敢以下犯上,为此特地递了拜帖到家里来问我事情真相。”   “你有没有同他说,我们兄妹早就被赵家除籍?”   “没有,我只问他一句,“甯’伯爷有什么道理要孝顺‘赵’老爷?”   剩下的事就让知府去调查吧,他本就打算将这件事情彻底撤开,否则留道压条老尾巴,恶心!   结果呢?   “赵启文没经过我们的同意,就在族人的见证下,将我们的名字重新记入族谱。”不光是赵老爷,族人也希望攀上他们,从他们身上挖到好处。   “我们岂不是百口莫辩?”   “阿蒙说得对,你太小看哥了。这回我不但要绝了他们的念想,还要让他们在京城待不下去。今早袁裴为你的事担下二十杖,在皇上跟前顺利与你和离。阿蒙与我顺势把我们从小到大的经历撰到皇上跟前,除籍的事已经在皇上跟前过了明面,岂能任由他信口雌黄?   “赵启文和柳氏最近到处放话,散播谣言,到处痛诉我的不孝,他在等我低头,将他们接回伯府,却不晓得我正在等待事情闹大,传到皇上耳里。到时皇上一举令下,赵家族人为保全自己,定会将他们推出去……”莞尔,他相当期待后续。   瞳瞳见哥哥满满自信,这才松口气。“能解决就好。”   “何太医说等你生下孩子,再办个宴会,正式收你为干女儿,我本想给他买个宅子,他拒绝了,他说过去对银钱不上心,倘若他想要,聚财并不困难。”   这倒是真话,在岭南时他们谈过许多计划,爹说,如果陆嬷嬷和诚王世子也有前世记忆的话,那么他也要认世子爷为干亲,再把陆嬷嬷给娶回去,前世聚少离多,此生一定要经常相聚。   爹说打算开个卖药膳的饭馆,还要卖中药美容用品,吃的、擦的、洗的、抹的,应有尽有。   他有二十一世纪的知识能力,轻轻松松就能赚个钵满盆溢。   “我相信干爹能把日子给过得风风火火,大哥不必操心。”   他哪是操心何太医,他操心的是瞳瞳,受人点滴、涌泉相报,凡对瞳瞳上心的人,他必定对其上心。   甯语尘看苏蒙一眼,意有所指道:“如果住在这里太糟心,我接你回家,心情好,更利于养胎。你还没看过皇上赐给哥的忠义伯府,也是七进宅子,那里有个很大的池塘,你从小就喜欢莲花,哥命人清好塘水,过两天埋下藕节,明年就会有满池莲花盛开。”   “别!”苏蒙忙道:“瞳瞳,我已経求得皇上为我们赐婚。”   又是赐婚?突然间,瞳瞳觉得这两个字很不详。   甯语尘提醒他,“别忘记,前提是你必须先与林宣瑄和离。”   “我晚上就跟她谈。”   林宜瑄有那么好“谈”的吗?入京这么久了,如果那是个好说话的,会拖到现在,事情还僵在那里?   “你打算您么处理林宜瑄?”甯语尘直接问。   “我会让她做出选择,瞳瞳,请你相信我,我一定会把事情处理好。”   “要是她又哭死哭活,拿着縄子喊上吊呢?”甯语尘又问。   终究是一起长大的表妹,情分在那里,他不认为苏蒙会对她绝情。   上吊?瞳瞳心头一惊,原来是因为这样,他才迟迟无法和离。   “我会想到办法的。”苏蒙皱起眉心。   瞳瞳望向他,她知道自己不厚道,知道逼着他彻底斩断过去很残忍,毕竟先来后到,那段曾轻不足说抹滅就能抹滅的。   但是她太过不安,她无法在别人觊觎的目光中幸福着,一个程月娘,一个林宜瑄,她从来都不想在女人的战争中求生存。   “最好是,否则……我能对袁裴重重拿起、轻轻放,却不会给你同样的优待。”   “我知道。”   甯语尘顺顺瞳瞳的散发,低声道:“不要担心,一切有哥在,哥哥再也不允许任何人欺负你。”   “谢谢哥。”   “哥先回去。”   “嗯,对了,老宅那边……”恢复记忆后,她才明白爹留下的那些手卷有多么逆天,不可以轻易让人看见。   “我知道,宝珠已经告诉我,何太医的东西都收在地窖里,等他买下宅子后,我会让宝财亲自送过去。”   甯语尘离开,屋里剩下瞳瞳和苏蒙。   两人相对,他不是个细腻的人,很少与人剖心,但他知道如果不能说服瞳瞳,他将会失去所有。   搂着瞳瞳,他轻声道:“林宜瑄是我的表妹,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理所当然地我们在长辈的安排下结成夫妻,过去我觉得人生就是这个样子,长大、成亲、生子、开枝散叶,然后走入死亡。   “成亲于我,并没有太大的期望与喜悦,只觉得是顺理成章。人生必须完成的事。林宜瑄求离,我只觉得没面子、难堪,却不难受。我想,等生活安定下来,有机会再娶个女人暖床,再生几个孩子,把苏家门楣给撑起来,这一生也就这样过了。   “但我没想到会遇见你、喜欢上你,我不是第一次成亲,却是第一次感到手足无措,看你坐在那么简陋的花轿里,我觉得对不起你,然后脑袋懵了,居然丢下你跑去采花,当时我只想把最美,最好的给你。   “你是第一个触动我的心的女子,没有你,我这一世便没了乐趣,我害怕失去你,无法离开你。我痛恨自己对林宜瑄的仁慈却伤了你,请你给我时间,我会尽快解决这一切。”   他的话句句出自真心,听得她感觉自己真可悪,表哥表妹那是多么深厚的感情,她怎能逼迫他用最残忍的方法将它了断?   叹气,她靠近他怀里,“我知道了,只要你心如磐石不转移,那我便愿意付出耐心。”   收下她的话,苏蒙心安,抱紧她,低声道:“谢谢。”   “谢什么?说到底我就是个妒妇,我容不下别的女人,不允许你舒心畅意。”   “除你,再无旁人能教我舒心。”   又说起甜言蜜语了,这么会说话,是块石头都让他给说活了,这样的口才竟不能说服林宜瑄和离,可见得林宜瑄的意志比石头还坚定。   “瞳瞳,我投了白帖见诚王世子,明日我将以你担心世子身体为由,领岳父进王府为他诊治,如果情况像你们认定的那样,你将会有个厉害的娘家、坚强的后盾,所以不要担心,再没有人可以欺负得了你,包括我在内。”   这事他也接手了?他刻意要训练出她的倚赖与脆弱?   轻咬唇,她形容不出心中的感觉,只想赖进他胸前。   沐浴,更衣,上了妆,桌上的酒菜全是爷喜欢的。   爷命人传话,说晚上要过来,林宜瑄便立刻忙起来,她要做最好的准备,准备……把他给留下来。   她就不信,他们的青悔竹马情,怎是随便女人就能破坏取代?   她知道,是她伤了爷的心,才让他将感情寄托在别人身上,所以她会好努力、好努力会用一辈子来弥补过去的错误。   深吸气,她扶扶发髻,对镜中的自己发誓今夜她会让爷留下来。   门前有动静,她连忙起身迎到门前。   苏蒙进门,看见他完美的眉眼五官,看着他的丰神俊朗、卓尔不凡,心暖了,这才是她认识的爷啊!不是土匪窝里那个留着大胡子的粗汉,不是那个和强盗称兄道弟的匪贼。   “爷,用过饭没?”   苏蒙看一眼桌上,甜酸肉、酸辣鱼、辣子鸡丁全是他喜欢的菜,这桌菜她用足了心,只是他要了瞳瞳,便没有资格要她的心。   坐在桌前,他面色凝重道:“我们谈谈。”   “好啊。”看见他的凝重,她知道这桌菜白费心思了。   强装笑意,沏来茶水,她道:“爷最喜欢的雨前龙井,尝尝。”   他拒绝了她的菜,不好再拒绝她的茶,喝两口,放在一旁。   他开口道:“瞳瞳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有好汉村的人可以作证。”   垂眉,她酸了眼,低声道:“我也是爷明媒正娶的妻子,在大理有整个城的人可以为我作证。”   “早在你决定跟蔡嘉佑离开时,我们的关系就断了。”   “我知道你心里仍然卡着那件事,我再悔恨、再想弥补,都不成了吗?”她望向他,眼底蓄满泪水。   “我心里没有卡着任何事,我只是要明白的告诉你,我们早就不是夫妻。”   “如果甯语瞳也做出相同的事,你也会这么说吗?”   但想了想,认真回答,“不会。因为我不会放她离开,就算她偷偷跑掉,我也会想方设法把她抢回来。”   “为什么?”为什么他放她离开,没有想方设法把她给抢回来?   突地心头一阵发酸,难道在他眼里,一、二十年的感情全是虚假?同床共枕的经历也是假的?难道甯语瞳真的轻易地取代了她的位置?   “因为我爱她,我不能没有她。”   “那我呢?”   曾经的夫妻相对眼,他不避不闪,淡淡回答,“对不起。”   他说对不起?所以他爱那个贱人却不爱她?他的意思是因为不爱,所以她想走便走、要留便留?   不公平,怎么可以这样,他们可是有从小一起长大的情分啊。   急切地,她拉起他的手,“表哥,你可知道当年一眼我便爱上你,认定你,我从小最大的梦想便是嫁与你为妻?”   她喊表哥,不喊爷,她企图勾起过往的温情。   那些年是她人生最快乐的一段,他不重女色,身边没有其他女子,夜夜他都待在自己身旁,他温和良善,待她极好。   天!她那时在想什么,怎么能轻易放弃他,放弃两人的过往?   是了,是他坚持当土匪,他坚持在那个贼窝待下来,要不,凭他一身武功,当然能护他们母子平安离开。   若非如此,她怎会很下心与蔡嘉佑离开?不是她的错,他很清楚依她的教养,她无法与那等贱民为伍,当初若他背听她的劝,他们到现在还会是一对令人羡慕的夫妻。   林宜瑄始终站在自己的立场想事,立场偏颇,哪看得出自己的错处?所以到最后,错的是苏蒙,是瞳瞳,她是迫不得已,半分无过。   望着泪流补面的林宜瑄,他很抱歉。“对不起。”   “你忘记小时候的事了,我们一起放水灯,我差点落水,是你把我拉住的,你告诉外婆,你很自责,没把我护好,你说要保护我一辈子的,怎么能失约?”   “对不起,但我还是会护着你,让你未来的日子无康。”   “真的?所以你还是爱我的对吧?虽然甯语瞳年轻貌美,虽然于你而言,她更新鲜……好吧好吧,我妥协了、我让步,我答应让她为妻、我做妾,她没说错,终究是当年我先做错,既然是我的错,我便对她低头。”   苏蒙摇头,就算瞳瞳不要求,他也不会娶了妻子还迎妾。   祖父一生只有祖母,父亲身边只有母亲,他看过许多事识,证明后宅平静、兄弟不相争的最大原因就是男人身边别同时存在两个女人。   若当年林宜瑄没离开,之后遇见瞳瞳,他都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违背祖训,强行将瞳瞳留下,不过就算他想,瞳瞳也不会同意,最终他们只能遗憾结局。   他不厚道,但是他感激林宜瑄的离开。   “我爱瞳瞳不是因为她年轻貌美或是她更新鲜,而是因为她在,我的心便定了,我在外打拼,只要想起她在家里,便会感到平安宁静,她让我时刻记挂着,她让我想要更努力,把天底下最好的都捧到她面前,逗她开心。”   “她痛苦一分,我便痛苦十分,她伤心一分,我变难受十分,只有她快乐了,我才能够喜乐。”   而今林宜瑄是瞳瞳的痛苦泉源,虽然抱歉,虽然自私过分,但他不愿意林宜瑄的存在造就瞳瞳的悲哀。   他的话扭了她的心,他就这么喜欢甯语瞳吗?那她算什么?多年付出,难道只是一场空?他们还有一个儿子,难道他不记得了?   苏蒙长叹,此生就当自己负她。   “我们和离吧,我在城郊有幢宅子,你搬到那里去住,我仍然会负责你一辈子的吃穿用度,让你衣食无忧,若晚儿愿意,我会让他经常去看你。若是你再遇良人,我会祝福你,当年你的嫁妆几乎都不在了,我会双倍还给你,至于府里中饋,我已经让管事接手,你不必再费心。”   他本也没打算让她接手,不晓得她怎么就在府里发号施令起来,许是夫人这个身分让所有人都有了错觉。   林宜瑄胸口起伏渐大,他不要她了?   吵杂的声音在耳边喧扰、心素乱,摇头,她把头摇成泼浪鼓,不可以,她宁愿死,也不从这里出去。   “表哥,你要逼死我吗?我已经让步了,为什么还不肯放过我?是甯语瞳对吧?是她容不下我,是她逼迫你休了我?”   “与她无关,是我容不下你,你在这里不会过得更开心。”   “我会,只要能够日日看见你、能够日日与晚儿在一起,我就会过得开心,我不要走除非我死了,把我抬出去,否则谁也不能让我离开这里!”她咬紧牙说得斩钉截铁,她要他看清楚自己的决心。   他握住她的肩膀,叹道:“放手吧,放手才会海阔天空。”   “我不放,你是我的丈夫,该放手的是甯语瞳,是我先来的,你是我的,我永远不会离开。”   苏蒙苦笑,她忘记了,在很多年前她已经离开。   突地,她投入他怀中,紧紧箍着他的腰,不让他退开。“求求你了,表哥,你不爱我没关系,让我爱你就行,我不奢求其他,只求你给我机会弥补过去。你要了我吧,我保证不会成为你的负担,保证会尽力讨好甯语瞳,保证与她好好相处,直到她愿意接纳我……”   她一面说,一面拉扯他的衣带,她踮起脚尖,试图吻上他的唇。   苏蒙在闪躲间发觉一股慾望窜升,猝不及防的情慾在身体扩散,迫得他想抱她、吻她,想要带着她在床榻走去。   热潮一波波袭向他,倏地,他想起她送上来的雨前龙井,他没想到温柔贤良的林宜瑄竟对他使手段。   “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他强忍慾念,咬牙道。   “我已经后悔,早就后悔了,我以为自己可以逼你离开土匪窝,没想到你竟然说:“好吧,如果这是你想要的。”你知道我有多难受,我们之间多年的感情竟然比不上一群盗匪。   “你对黎嘉佑就没有嫉妒愤怒,你的宽容多么伤人,表哥,我是真的真的后悔了,我以为自己够重要,我以为你会为我改变,我以为……”   她每说一个“我以为”就解开自己一个扣子,就这么扯他的衣衫,就把自己往他身前送。   汗水淋漓,他试着镇定心神,试着把她推开。   但是她不愿意,扯下肚兜,在他面前赤裸了身,伸出双手朝他扑去。   苏蒙手脚发软,慾望膨胀,不!他不能放任自己纵情。   狠狠咬舌,嘴里的疼痛与咸腥逼出他最后一分理智,他抓住她的肩膀,使尽全力推开。   她整个人被强大力道推得接连后退,在撞到桌子后摔倒在地。   他趁机,摇摇晃晃走出房门,门外寒风拂来,吹出他几分清醒,但两名丫头堵在门口不教他走。   目光一凛,苏蒙嘴角勾起嘲讽,这是他花钱买的下人?原来他没开口,就有人以主人自居,管理起他的后院。   “老爷,夫人她……”翠儿还想劝他进屋,没想到狠狠一巴掌搧过来,她跌了个仰倒,嘴角流出鲜血。   珠儿见状吓坏了,再也不敢出声。   “看着她,如果她出事,你们就自己把头给割了。”   丢下话,苏孟大步离开院子。   第十二章 斩断的缘分(2)   歇过几天,瞳瞳的身子情况好转。   然林宜瑄的情况不好,她不吃不喝,几度想要上吊,都被身边的丫头给救下来,瞳瞳知苏蒙的为难,什么话都不说,只能选择沉默。   房门关上,陆嬷嬷,何桐,诚王世子郑禹青以及瞳瞳和苏蒙围着园桌对坐。   瞳瞳没说谎,她是真的找到哥哥和娘了,穿越而来,哥哥是诚王府世子,而娘是世子爷身边的陆嬷嬷,也是……很多年很多年前的霍王妃。   没有人想过,一家四口还能在不同时空,不同地点,以不同的身分相见,心里的激动说不出口,唯能泪流。   瞳瞳逐一看过去,幸好他们都保有前世的样貌,否则怎能够认出彼此,怎能有今日的团聚?   苏蒙坐在瞳瞳身侧,扶着她的腰,让她靠在自己身上。“怎么哭了,应该开心不是?”   苏蒙开口,郑禹青和陆嬷嬷都很难相信,苏蒙的态度竟会如此,他不惊慌、不惶恐,甚至毫无悬念地按受了这种事?   郑禹青满意苏蒙的态度,点头同意他的话,是,是应该开心。   “原主魂魄离体,诚王府找你来救命,看见是你在帮我施针,我吓一大跳,张开嘴想喊妹妹,魂魄就吸进原主身体里,记不记得那时候我试探过你好几次,想试试你对电视、电脑,飞机以及二十一世记有没有想法?”   那次醒来之后,他的身体一天好过一天,现在真的能在院子里跑上十几圈。   当时确定瞳瞳不是妹妹,却觉得她带着袁家真的很辛苦,很可怜,他喜欢她,起了娶她回家,好好照料她一生的念头,尤其在袁裴那个傢伙从战场上带回一个“真爱”之后。   “记得,当时我还担心呢,担心你药吃太多,吃到脑子坏掉。”瞳瞳笑说。   何桐敲她额头一记,“我的药会让人吃到脑子坏掉?你就这么不相信中医?”   气啊,前世让她填中医系,她打死不肯,认为只有西医才能救哥哥的病,可……他年轻时不也更相信西医,才违背父亲的意思,放弃中医?   “原主的记忆里,他曾经想娶你为妻。”郑禹青失笑,不管是他或原主,都喜欢瞳瞳的开朗可爱。   “嗯,那时他的身子很不好,想找个人冲喜呢,别说我不要,语尘哥哥打死都不会点头同意。”   “甯语尘确实很疼你。”日子再苦,他都把瞳瞳当成眼珠子护着,这点,他们一家子都感激感动。   “娘,爹说你在霍王府的时候,身子就不行了。”所有人都认为霍王妃已遇世多年。   “我在叙利亚医院躺很久,一个植物人不值得费心,但意外地,他们愿意为我费心,我的魂魄才有足够时间飘飘荡荡,直到陆羽苹死去、霍王大怒,把她的尸身丢进乱葬岗。我借了她的尸体回来,在最激动的时候,遇见诚王妃,她让我留在禹青身边伺候。”   刚到禹青身边时,她惊讶极了,她也是一样无数次的试探,想知道禹青是不是自己的儿子,直到他濒死,直到瞳瞳将他救活,直到听见他试探瞳瞳的话,她方确定儿子跟她一样“重生”了。   郑禹青满足叹息,“我们一家人终于团聚了,爹在离诚王府不远处买了个宅子,上次进府为我请平安脉时,“不小心”瞧上陆嬷嬷,诚王妃已经同意放人,婚礼定在下个月底,到时候让阿蒙陪你来参加喜宴。”   “我会的。”瞳瞳没答,苏蒙抢着说。   “你和瞳瞳的婚礼也得尽快筹办起来,总不能等孩子落了地才办。”   “我知道。”   “林宜瑄那再难办,也得尽快解决。”何桐又道。   “我会的。”   一家子谈到即将到来的婚礼,欢天喜地,说个不停,这时门上响起叩声。   陆嬷嬷看了苏蒙一眼,这毅勇伯府上的规矩未免太差,主人都吩咐过不能打扰,还有人敢来敲门。   陆嬷嬷蹙眉,苏蒙不悦,却还是喊,“进来。”   二等丫头端着药碗进屋,道:“甯姑娘的药煎好了。”   她低着头,畏畏缩缩,却还是用眼角余光偷偷打量屋里的人。   这是想打探来者何人?苏蒙视线扫过。   那丫头忙把头放得更低,目光急急收敛。   “呈上来。”苏蒙道。   “是。”   她把药送到来上后,退开两步,却没有下去的意思,这是在……等瞳瞳把药喝下去?   苏蒙不动声色端起药碗,放在鼻间嗅闻,刻意对何桐道:“何太医,您看看这药有没有问题?”   他不过一问,那丫头便控不住地瑟瑟发抖。   这会儿再蠢,屋里的人也全猜出发生什么事了,就这么正大光明地在主子爷眼皮子底下行事?当他是死人!   苏蒙大掌往桌面一拍。   心脏猛烈收缩,丫头一惊,双膝发软,身子个匍匐在地。“伯爷饶命。”   “能!谁让你做的!”   她拼命摇头,半句话都不讲。   “不说吗?你确定?”   “没、没……奴婢什么都没做。”她死撑着不说,就算要死,死她一个就够,弟弟、妹还小,娘死千丁万交代,一定要护着他们。   “没做,很好!”他端起药碗递到她面前,道:“喝掉。”   她瞠大双眼,满面惊恐,豆大的眼泪无声往下坠落,她捧着药碗,手抖得厉害,一碗药泼掉大半。   “来人!”   守在门外的丫头进屋,看见这一幕,心底暗喊声糟糕,忙跟着跪地求饶。   “为什么让她进来?”   “小雨说,是夫人让她送药过来给甯姑娘,奴婢不敢耽误姑娘的病情……”   话没说完,郑禹青轻嗤一声。“原来毅勇伯府除了屋里这位之外,还有位夫人?”   陆嬷嬷摇头,这府里的下人得好好管管了,不……根苗坏,怎么都管不来,还是重新换一批好了。   她压低声音对何桐说.“瞧这府里乱的,成亲之前,我先搬过来把事情给理一理,免得瞳瞳受罪。”   “行,有什么需要同我说。”   两人交头接耳讨论,忽见苏蒙一脚朝丫鬟胸口踹去。   他怒道:“再不说实话,连同你们在府里的亲人,一并卖到北方挖矿去。”   他没有耐心等她们想通。   挖矿?不行!小雨蓦地抬头对上苏蒙的目光,哽咽不止。“奴婢招了,有罪奴婢一人承办,求爷饶了我弟弟,妹妹。”   “说!”   “夫人让我来探探甯姑娘房里的人是谁?为什么爷关起门来说话,这药是照何太医开的药方热的,只是里面加了红花……”小雨一五一十至交代清楚,只求祸不及弟妹。   郑禹青再度冷笑,问:“毅勇伯现在还认为林宜瑄贤良贤德且无害吗?”   他问得苏蒙无话可能,猛地起身对瞳瞳说:“我会给你一个交代。”   林宜瑄对他下药,他可以不追究,但对瞳瞳下手他忍无可忍,一把拎起小雨,他快步往林宜瑄住处走去。   踹开大门,他将小雨往林宜瑄面前一摜,怒问:“为什么?”   东窗事发?林宜瑄缓缓抬起头,迎上他的视线。“因为她容不下我,她不死,这里就没有我的容身之地。”   她曾经想与甯语瞳和平共处,真的,她没说谎,是甯语瞳咄咄逼人、偏私狭隘,是她逼得自己不得不动手。   “我已经说过,容不下你的不是瞳瞳,是我,是我无法忍受背叛,无法忍受污穟的女人,是我不想要你,听清楚了吗?是我不要你,你把所有的恨全发在我身上,不要拿瞳瞳作筏,她一点错都没有。”   “你怎么可以不要我?我们青梅竹马一起长大,我是你的妻子,我为你生儿育女、孝敬长辈,我对你尽心尽力,从无错处。”   “从无错处?失贞便是你最大的错处,在你决定跟蔡嘉佑走的时候,我就不是你的丈夫,晚儿就不是你的儿子了。你知不知道没有母亲疼爱的晚儿是什么模样?半年多前,他甚至连话都不会讲,他只会喝奶、不会走路,他连人都不懂得搭理,是瞳瞳一点一点把他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   “如果你还有一点点身为母亲的良知,你该对瞳瞳充满感激,而不是害她。”   “我要感激她什么?感激她抢走我儿子、丈夫?感激她夺走我的地位?感激她掠夺我的生活?”她歇斯底里,疯狂大叫,抓起发簪在空中飞舞。   “我杀她一次不成,我会再杀她第二次、第三次,她想毁了我,我便不惜一切毁了她!”   “你疯了!”   “我是疯了,我被你们联手逼疯的,苏蒙,我被蔡家媳妇欺凌的时候你在哪里?我哭求无门的时候你在哪里?为什么当初我要离开时,你不强迫我、不留下我,你为什么要把我推到蔡嘉佑怀里!”   竟是他把她推到蔡嘉佑怀里的?竟然所有的错都是别人的错,与她无关?竟然……摇头。   当初,他怎会认定她贤良温顺,贤慧温婉?   从怀里掏出休书,他无奈道:“你没救了,来人,把她的东西收一收,送她出府。”   “苏蒙,你敢!”   “我有什么不敢?”   “你敢休了我,我立刻在毅勇伯府门前自尽。”   “随便你,你想死就死,你的命操控在你自己手里,以前你可以用死威胁我,是因为我还在乎过去的情识,是因为我认定你是个良善的女子,但是在你对我下药、对瞳瞳痛下毒手之后,那就情谊没了,我对你的最后一分在乎,毁了。   “走吧,不管是我心里、晚儿的生命里,或是这座府邸,都容不下你,我会命人送你回大理娘家,如果姨夫姨母父对我的做法不满意,他们可以随时进京来寻我,而我……再也不会替你遮掩蔡嘉佑的事。”   姨夫家里规矩严厉,若是让他知道女儿曾经从了二夫,怕是不需要他做任何事,她就会被姨父亲手绞死。   “你真的连半点情分都不顾了?”   “我说过,所有的情分都被你亲手毁了。”   “好,你不要我?可以!但晚儿不能不认……”   是她唯一的救命符。   执迷不悟!   闭眼,苏蒙扬声道:“来人!”   尾声 有儿斩桃花   风拂面而来,微暖微凉,阳光从葡萄叶缝隙间攥入,在地上洒下点点金光,未熟的葡萄一串串挂在架子上,让人见着为之心喜。   架子下方安置着一张用藤编制的摇椅,摇椅上辉着松软的垫子,瞳瞳躺在上头,拿着书一页页读过。   苏蒙大步跨来,手里端着果盆,看见妻子,露出一脸笑。“爹不在家,快起来吃点水果……”   “啊……太好了!”她丢下书,连忙坐起。   爹说水果性凉、孕妇不能多吃,她知道啊,可爹的标准太严苛了,一天一片苹果算什么?还不如不吃,偏偏这一胎她对水果馋得厉害。   大口咬下西瓜,她一脸满足。   “好吃吗?”苏蒙问。   “好吃。”叹口气,她心心念念的西瓜啊,天底下还有出它更好的食物?   “喜欢吗?”   “喜欢,阿蒙,谢谢你。”   “换一句,我不喜欢‘谢谢你’。”夫妻之间哪里需要这个词儿。   瞳瞳笑着,笑得比西瓜更甜,圈住他的脖子,她在他耳畔说:“蒙哥哥,我爱你。”   苏蒙眉弯,他就是这个样子,老在严厉的岳父眼皮子底下偷偷帮老婆作弊,一回两回的,你说说,她怎么能够不爱上他。   “明天我再带别的回来。”   “嗯。”她点头,突然想起什么,问:“前头不是有客人吗?”   说到客人,他叹两声。“是户部李尚书带他女儿来了。”   蓦地,瞳瞳笑倒在苏蒙怀里,她知道是怎么回事。   前两个月,苏蒙陪她去上香,路上巧遇李锦芬,不过匆匆一瞥,李锦芬竟开得非君不嫁,非要进府当苏蒙的妾室。   这在普通官员家里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偏偏李尚书宠女成痴,女儿想要天上月亮。他也要想办法借把通天梯,把月亮摘下来给女儿玩。   何况苏蒙深得圣心,官运亨通,已从三品带刀侍卫升为正一品统领侍卫大臣,从毅勇伯变成毅勇侯,也许再过个几年,将会变成国公爷、王爷,再加上他对妻子专一的刻板印象,于女人而言,他就是个顶香的饽饽,谁不想嫁?   瞳瞳食指轻啜他脸颊,笑说:“长得一脸祸国殃民样,女人当然都想嫁啊。”   “我都三十岁了,搞不懂那些女人在想什么?”要不是瞳瞳不爱他留胡子,他还真想把大胡子把人给吓跑。   “李尚书回去了吗?”   “没,咱们家的男子汉们正在招待他和李小姐。”   所谓的“男子汉们”指的是十四岁的阿晨、十二岁的阿曦、十岁的晚儿再加上六岁、五岁,四岁、三岁,一年蹦出来一个的弟弟。   瞳瞳不想当生产机器的,但每回刚从产房出来,面对一群“男子汉们”无声的失望,她只好一个接着一个生,直到生出妹妹为止。   所有人都想要妹妹,而已经有五个儿子的苏蒙,更想要一个长得像老婆的女儿,因此……她苦呐。   瞳瞳摇头,苏蒙知道她在想什么,道:“放心,爹说这一胎肯定是女儿。”   “他每次都这样说。”   唉,还是西医可靠啊,超音波一照,是男是女,一览无遗。   “小舅爷后天办抓周礼,你去吗?”爹娘很给力,在四十岁高龄,还生下弟弟。   “当然去,连几个小的一起去。”   “全带上?”   “一个都不漏。”   想到那情况,苏蒙忍不住笑了。   “到时加上语尘家里那三个,和禹青家的宝贝,肯定会把爹的房子给掀翻。”   郑禹青的身子好了,也娶进媳妇、生下女儿,女儿已经两岁,粉妆玉琢,谁见着都喜欢,如今娘肚子里还有一个,所有人都盯着看,要是生下儿子,诚王将就有后了。   “掀翻就掀翻,大不了给他他们盖一幢。”   现在的瞳瞳财大气组,说话特别有底气,不过……苏蒙喜欢。   老婆的底气来自丈夫的能干,所以瞳瞳这不是骄傲,而是统着弯在夸奖丈夫。   瞧,苏蒙的性格多正向,什么事都往好的想。   “我很喜欢禹青家邪个,想给儿子们订下来。”   “还小呢,说这个会不会太早?”   “就是还小,オ要让孩子们多处处,处久了、有感情,她就跑不掉了。”   果然是奸商,打得一手好算盘。   见瞳瞳笑得眉眼弯弯,他又道:“禹青也不吃亏,有五个让他挑,他说了算。”   瞳瞳故意挑眉,问:“就这么喜欢青梅竹马?要不要谈谈你的青梅竹马啊?”   林宜瑄啊……他摇头,道:“她再嫁了。”   把她送回林家后,林家确实进京闹上一场,苏蒙说到做到,把蔡嘉佑的事给捅破,自那之后,失了面子的林家与苏蒙断了联系。   直到去年林家有孙辈进京赴考,苏蒙帮了对方一把,这才又慢慢开始联络起来。   “再嫁?”瞳瞳吃惊。   当初哭死哭活,几次上吊不成,两家开始联系之后,她还托了小辈传话,就没有阿蒙她宁愿孤老一生,希望他看在晚儿的面子上,再给她一次机会。   怎么就嫁了?   “年初成的亲,听说已经怀上孩子。”   所以这世界上,没有什么非谁不可。“希望她能过得好。”瞳瞳叹道。   “她那样对你,你还希望她过得好?”   “是,唯有她过得好,你才能卸下心中负担,才不会有罪悪感,晚儿也一样,我在乎你、在乎晚儿,所以我希望她过得好。”   苏蒙笑开,他没挑错人,他的瞳瞳很善良、很体贴,放下林宜瑄的事,他又道:“慎之年纪到了,该定门亲事,阿斐让你帮他看看。”   “他不要雪儿吗?”瞳瞳问。   “我也以为慎之会和雪儿订亲,没想到小时候那么好,长大竟就生疏了,可见得青梅竹马这种事不可信。”   瞳瞳轻笑,认其说来,她和斐哥哥也算是青梅竹马呢,“我同意。”   “记得张寻吗?”   “记得。”那个后悔没把二十两给花出手、后悔没娶到她的张寻。   “他如愿花掉二十两,娶回一个美娇娘,听说模样上乘,是好汉村里最漂亮的。”   “哇,那真是恭喜了。”   “但是没有人恭喜他。”   “为什么?”   男人皆好色,就算不是自家的,能多看两眼也赏心悦目。   “听说脾气暴躁,不喜欢做家事,成天只想往外跑,三不五时就把张寻给打得抱头鼠窜,闹得张找和王氏都不敢上门。”   “真的假的?”想到那画面,瞳瞳摔腹大笑。“这种事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谁也没话说。”   “没错,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两人从好汉村,聊到济世堂,再聊到孩子……讲讲东墙,说说西墙,日子就这样走过。   这便是世间夫妻的日常,平凡中带着微甜,幸福里带着浅喜,岁月静好。   李尚书和李锦芬怎么都没想到,毅勇侯会让这群三到十四的男子出面招待自己。   他们年纪虽小,但礼数半点不差,尤其大的那三个,看人的眼神……怎么说呢,忒吓人,这哪像孩子?   李锦芬审视着几个小的,他们是毅勇候的儿子吧?瞧,一张张小脸长得这样好,完完全全肖似他们亲爹,如果她能嫁进侯府,他日也生下一个这么好看的儿子,这辈子值了!   她花痴般笑着,沉溺在自己想像出来的幸福中。   “不知李大人上门,有何要事?”晚儿微笑,像极了苏蒙的眼睛一眯,像春风拂过,教人浑身舒畅。   虽然礼数周全,可终究是一群小孩,毅勇侯让他们出面接待,实在不道地。   李尚书清清喉喊道:“能不能请毅勇侯出来,老夫有事与侯爷相商。”   “家父事情繁忙,怕是没有时间招待李大人。”   没时间?他们特地瞅准了时间,苏蒙前脚进门,他们后脚立刻跟着进来,人都已经上门了,他居然没空接见?太过分!   行,苏蒙不想见,那么见毅勇侯夫人也行。“既然如此,可否见夫人?”李锦芬道。   “家母体弱,向来不见闲杂人等。”   李锦芬瞠目,这是睁眼说瞎话吧,前几日她才在街上看见甯语瞳在巡铺子,哪里体弱?   重点是……谁是闲杂人等?   “那就请能作主的人出来。”李尚书口气不善。   “旁的事不好说,但李大人的事,小辈倒是可以作主。”晚儿笑道。   他很清楚对方来做什么,而这事……前前后后十来回,他已经处理得得心应手。   “你确定?”李尚书道。   “是,李大人有事不妨明说。”   明说就明说,可……对象是一群小子,他真的很难开口。   见父亲不说话,李锦芬心急,她已经吃了太多闭门羹,这次她一定要谈出几分眉目。   于是抢道:“听说夫人又怀上孩子。”   “是,家母正在坐胎,准备替我们生个妹妹。”   像是启动某种开关似的,听到“妹妹”两个字,七个男孩嘴角不由自主地同时往上扬。   “既然如此,夫人是否该为侯爷着想,纳一名妾室好生服侍?”   “所以……”阿晨揭眉,这年头的女子越来越大胆,到目前为止,这位是最“有话直说”的一个。   “我愿意入府,伺候夫人和候爷。”   晚儿与阿晨,阿曦对视,一笑。“小姐的意思,是愿意进侯府为妾?”   “是。”她脸红得快要出血。   “小姐可知,妾为婢,为奴,当了妾,生死由主母做决定?”   晚儿一句话咽住李锦芬,这是事实,是不能改变的规矩,但毅勇侯夫人不至于这么做吧,都说她宽厚大肚,与人为善,济世堂的药丸皆出自她的手,她每个月都定期义诊三日,广发薬材与贫民,所以……   咬唇,她梗住脖子点头。“是,我知道。”   “既然知道,李小姐还愿意进府为妇妾?”   她看向父亲,父亲眼里有不舍心疼,但女儿意坚定,他只能别开眼,让女儿为自己作主。   “是,我愿意。”   阿晨轻笑,道是不撞南墙头不回呐。他道:“既然这是小姐所愿,主子爷必能教你心想事成。”   闻言,李锦芬望向晚儿,羞红了险,下一刻低眉浅笑、无比娇媚。   晚儿点点头,道:“既然如此,李小姐签下卖身契后,寻个好日子,侯府便派人上李府接人。”   卖身契?   李尚书懵了,侯府真要他李家堂堂嫡女为奴、为婢?   他还没发作,这时候二少爷徹儿拉拉晚儿的衣袖道:“大哥,签下卖身契后,她就是们家的奴吗?”   见二弟出手,晚儿眉眼飞扬,他家二弟是个古灵精怪的话痨,连亲娘都不是他的对手。   李锦芬让二弟“看上眼”,他只有一句话——晚景凄凉。   “对啊,李姑娘很乐意当咱们家奴婢。”   “那我可以把她送给秦公公吗?”   “为什么要送给秦公公?”   “我每次进宫陪皇后娘娘玩,秦公公待我可好了,秦公公很可怜,一个人孤零零的,没有媳妇儿陪,我说好要送给他一个媳妇儿,李姑娘长得很漂亮,秦公公肯定会喜欢。”   “这样啊,也行,反正咱们家的奴婢,二弟可以作主。”   “太好了。”他上前率起李锦芬的手,笑得一脸天真烂漫。“你快点当我们家奴婢吧,到时我带你进宫,告诉你哦,皇后娘娘那里可漂亮啦,东西可好吃了……”   听着徹儿的话,李尚书差点儿吐出一口老血。   谁不晓得秦公公的怪癖,秦公公伺候人的本事强,可折腾人的本事也不弱,折在他手里的宫女不知凡几,他家女儿怎么能……   闻言,李锦芬也手抖得厉害,她下意识想把手抽开,可徹儿将她抓得死牢。   “李姑娘怎么了?不高兴吗?当我们家奴婢很好的,我们家都不打驾下人的,还会给她们奉个好去处,秦公公人很好哦,他家的花园里种了很大很大……”   徹儿的唠叨功力无人可敌,只见李锦芬脸上一阵白、一阵青,而李尚书接着嘴巴几乎要吐出来,偏偏徹儿还能视而不见,继续鼓吹秦公公的“好”。   阿晨,阿曦满脸得意,瞧,他们教育出来的弟弟,多能耐。   下一刻,李尚书拉起女儿的手往外跑,一面跑一面说:“方才的事就当我们没提。”   徹儿不放过他们,追着他们继续说:“怎么能不算数呢,李姑娘很漂亮,我喜欢,秦公公肯定更喜欢……”   直到父女俩跑到没影儿了,孩子们这才捧着肚子大笑出。   老规矩,阿晨弯下腰,伸出手,喊一声,“成功。”   晚儿领着弟弟们,一个个击掌……大、成、功!   番外 遇见前世女儿之前   他终于进来了,三年,他用整整三年的时间等待这个机会。   “何大夫,这边请。”   “是。”何桐拱手,随着管事左静往屋里走。   敞厦后面是一个大院子,左边是合抱粗的参天大树,右边有一整排的花架子,大树不远处有个池塘,池塘很大,里面种上莲花,四月天花开正盛。   顺着白玉石铺成的甬道往前,南道通往五间的重式屋子,红柱红窗青砖灰砖,屋子里外都精细无比。   明间是小花厅,正面立了一架八扇的梨花木四季图屏风,屏风前面是一张山型罗汉床,床的两边立着银制的立式瓜型宫灯,两边一排对称的梨花木太师椅,地下铺着青砖,屋檐上挂着五连珠红色琉璃花卉灯笼。   走过花厅,走往卧房,喜鹊登梅的落地罩将它分成了前后两部分,前面临窗的是炕,炕前是角门,角门旁边是多宝隔。   落地罩旁边是青色呢绒帷帐,帷帐中间是一座织着稚鸡牡丹的绡纱屏风,透过屏风的留白处,应隐可见后面靠墙的八步床,在银红色的被褥间,卧着一个白色身影。   何桐心跳得厉害,他极力抑着呼吸,却抑不住如潮记忆。   那年,千佛寺的梅花树下,女子回头,嫣然一笑。“桐哥哥,我的画呢?”   那年,女子弹着琴,坐在落英缤纷的桃花树下,为他抚琴,一曲续过一曲。   那年,他相信幸福就在咫尺处,谁知转头,竟成天涯。   她嫁人了,备受宠爱、却不快乐,曾经远远地两人相望一眼,他无语,她垂泪,曾经梦里多少回,梦见她口口声声喊着“桐哥哥”。   为了她,他打定主意终生不娶,只为着能够待在靠近她的地方守护她。   可是所有人都说她快死了,太医、大夫束手无策、药石罔效,不少高官的女儿已经在等待她腾出位置,才三年啊,怎么会?   “禀王妃,何大夫来请平安脉。”   陆玥苹苦笑,平安脉?她哪得平安?自从嫁入霍王府,她就不曾平安过,心里想着,她还是乖乖把手伸出去,下一瞬,冰凉的手指贴在腕间。   何桐细细号着脉象,眉心蹙紧,手指微抖,她竟然……对自己这般残忍?   深吸气,稳定心绪,他松开手,对左静道:“能请王爷进来谈谈吗?”   左静迎视对方目光,眉头蹙紧,他也认为王妃不久人世?叹息……能期待什么?让这个新大夫过来,不过是死马当活马医。“何大夫开薬便是,其余的不必多说。”   闻弦歌、知雅意,他没有坚持,“若是王爷不得空,那么让丫头进来服待吧,下官必须为王妃扎针。”   “针灸能治好王妃的病?”   他摇头道:“只能稍解王妃痛苦。”   左静一颗心沉下去,看样子真的只能尽人事,王爷图谋之事亦只能再寻他……   “何大夫稍等。”既是针灸,他不便在屋里待着。   左静一转身,何桐立刻撩开帐帘,目光与陆玥苹对上,两人皆是一凛。   记忆中,那张雪白清秀的瓜子脸,形容枯槁,那双黑白分明的杏眼,不再精神,妩媚的她失去记忆中的妩媚,她身上的英气也提除。   是什么样的日子让她变成这个样子?   “桐哥哥……”   陆玥苹刚开口,他听见身后的脚步声,立刻做出噤声动作,放下帐帘。   进来的不是丫头,而是个态度不善的老嬷嬷,她板着脸孔问:“不知大夫有何吩咐?”   “劳烦嬷嬷为王妃褪袜。”   老嬷嬷眉头一皱,来过那么多大夫,就没这么麻烦的,心里虽不满,她还是转身为王妃脱袜子,这时后颈一阵刺痛,她失去知觉。   何桐抓住嬷嬷下坠的身子,轻轻往旁边一放,他坐到床边,对着陆玥苹低声道:“你怎么把自己搞成这样?”   果然是她的桐哥哥,大夫诊不出来的毛病,他一眼就晓得是她自己弄出来的。   “桐哥哥,我不想活,也不能活了。”   “发生什么事?”   她握紧他的手,用尽全力,指节微微颤抖。“王爷要造反。”   造反?皇上已经登基多年,天下大事底定,霍王说造反就能造反?他把皇上看成什么?   “别管这个,我先给你解毒。”   “睁眼说瞎话,明知道毒入膏育,药石无效,何必多此一举。”那药还是桐哥哥配出来的呢。   “我能保你……”   “多活三个月?不要,这种折磨……我受够了。”从嫁入王府,从成为高高在上的霍王妃,她的身体、心灵就饱受催残,她是真的不想活。   “玥儿。”   “桐哥哥,若非到最后关头,我也是个惜命之人,之所以对自己动手,是因为明白待那人目的达到,也不会留我性命,与其如此,我何必遂他意愿。”   “把话说清楚。”   “桐哥哥帮帮我吧,我已经没救了,但也绝不教那人顺心遂意。”她凝睇着他,恳求的目光令他不忍拒绝。“玥儿要我做什么?”   “先抱我起来。”   何桐弯下身将她抱入怀中,发现她竟然这么轻,鼻头微皱。   依着指示,他走到妆台前,打开抽屉。   她伸手进去掏摸,抽屉后方有夹层,她从里面取出一对银环,告诉他,“想办法交给皇上。”   “那人心思镇密,桐哥哥要诸多小心,万万别教他看出破绽。”   玥儿小心翼翼的口吻,让他心头酸得更厉害,玥儿在这里过得都是怎么样的日子啊?他把玥儿放回床上,拔掉嬷嬷颈后的银针,嬷嬷瞬间清醒,拍拍自己的脸,刚才怎会前一片黑暗?   何桐关心问:“嬷嬷最近是不是太劳累?”   “我刚刚……”   “嬷嬷昏过去了。”   “那、大夫可不可以帮我看看?”   “我已经为嬷嬷号过脉,情况不严重,我回去后抓药,命人送过来给嬷嬷。”   老嬷嬷闻言,笑出一口黄板牙。   入夜,霍王走到床边,挪开她颊边一缕散发,额头的黑气扩散到整张验,松弛的皮肤上满是皱纹,他都快不记得她原本的模样了。   曾经他对她着迷,可惜,他始终走不进她的心,如今……目光瞬间冷例。   此,瞳瞳待她比穷人好上几分。   陆嬷嬷三十几岁,长腿细腰,身材高挑,一张雪白清秀的瓜子脸,一双杏眼黑白分明,长睫弯弯,五官明媚,妩媚里带着三分英气,全然不用珠饰,却倍显精神,她的谈吐气度非凡,让人很难相信她只是个下人。   瞳瞳进屋,陆嬷嬷立刻端上她最爱的老眉君。   正渴着呢,她不顾形象咕略咕噜喝光,要是旁人见着,肯定要不认同地多看上两眼,但,陆嬷嬷望着她,满脸满眼都是慈爱,忍不住伸手摸摸她的头、碰碰她的脸,她看着瞳瞳的目光像个慈母。   第一次她这样做时,瞳瞳有些惊讶,但眼睛是不会骗人的,她从陆嬷嬷眼底看见慈爱,看见真心真意,于是她处之泰然,并享受、珍惜起这样的疼爱。   “世子爷情况还好吗?”瞳瞳问。   “不大好,这两日有些咳。”提到世子爷,陆嬷嬷皱起眉心,都是她的心头肉啊。   “别担心,我看看去。”   撩起帘帐,瞳瞳走进去,看一眼摇曳的门帘。   陆嬷嬷唤来丫头,道:“把我早上做的杏仁酥装一匣子来,待会儿让甯大夫带回去。”   “陆嬷嬷做事真周到,连甯大夫喜欢什么都知道。”   “她对咱们世子爷上心,咱们便也对她用心。”陆嬷嬷一笑,笑容映在脸上,有几分雍容贵气。   瞳瞳进门时,郑禹青坐在床边,安静地看着天空,脸上带着一丝向往。   “看什么呢?”一张满是笑脸的脸,突然出现在他眼前。   “天空,很想飞上去,看着云在脚底下柔软、太阳在身边灿烂,要是能飞上天就好了。”他说完,然后认真地观察她的表情。   噗嗤一声,瞳瞳笑道:“怎么可能,你以为自己是鸟啊!”   总觉得郑禹青清醒之后,变得和以前不太一样,至于哪里不同,她又说不上来。   “说不定会有人发明一种能飞的机器,把人带到天上去,那东西……名字姑且叫飞机吧。”他再度试探,期盼她有不同反应。   可惜,他又失望了。   “作梦吧,有那个闲情逸致,麻烦世子爷乖乖喝药,认真练习吐纳呼吸,身子会痊愈得更快。”她像个老大夫般苦口婆心的劝着。   荒尔,郑禹青苦笑摇头,在想什么呢?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一家人能在异地、在不同的时空里相逢,瞳瞳……只是神似,形似,貌似,并不是他心心念念的妹妹。   他喜欢瞳瞳,因为她有一张妹妹的脸。   原主也瞳瞳,但喜欢的不是她的眉眼容貌,而是喜欢她一副天下无难事的自信态度。   那些年原主久病厌世,所有人都劝着哄着,深怕他失意,唯有第一次见面的瞳瞳走到他床边坐下来,从她有记忆时的事开始讲起,讲到她被拍花子带走,被逐出家……   原主听故事听得津津有味。   最后她竟然问:“你说,我活得这么辛苦,要不要去死一死?”   她问呆了原主,厌世的念头竟然就被“呆”掉了。   从那之后,原主待她特别,诚王妃便也待她特别,他们有了不只是大夫和病人的关系。   更像是默契十足、气性相投的好朋友。   两人说笑间,没发现陆嬷嬷就站在门外,她听着两人对话,心口一凛,果然……不是啊!微微的失望,微微的难受,但这并不阻止她疼爱瞳瞳,一如亲生女儿。   望闻问切之后,郑禹青问:“我怎么了?”   “痰多清稀、背冷肢凉、纳差乏力、舌质淡、苔白滑、脉弦滑……你!老毛病又犯了。”   笑望世子爷,他长得很好看,两道剑眉,一抹英气,是个挺俊俏的男子,可惜脸色苍白,虽然经过多年的药膳调养,却仍然偏瘦。   “所以呢?怎么办?”   “吃药啰。”   她坐到桌边,写下药方——   茯苓八钱,白术、厚朴三钱,桂枝、法半夏、陈皮、否仁、党参两钱,炙甘草一钱半……再将药方交给丫头下去抓药热薬。   “又吃药。”他苦了脸。   “你不吃药,我哪有饭吃啊。”瞳瞳玩笑道。   “我请你吃饭,你别让我吃药。”   “我有那么好打发吗?”她张着一双慧黠的眼睛,认真看着他。   “不然呢?”   “你乖乖吃药,我给你做茯苓饼,然后你给我五两银子。”茯苓性平味甘入心、肺、脾经,于他的身体有益。   “心这么小?你的厨艺都赛过御厨了,五两银子哪里够。”   “所以世子爷愿意给我更多?天!你当真以为我是个重利小人,对于这件事,我态度坚定,我……绝对绝对不反对!”说出最后一句话,蓦地,两人放声大笑。   看着她眼睛亮晶晶地,发出数道光芒,郑禹青想起那年,想起总在床边说冷笑话的妹妹,真像啊……如果是,就太好了。   “财迷,你赚那么多钱做什么?连根好一点的簪子都舍不得买。”   “拜托,我都长得沉鱼落雁、倾国倾城了,要是再簪上那些……我怕啊!”   “怕什么?”   “怕走路不安全,怕被抓去当押寨夫人,怕害得天底下男人碎了心,更怕他们为我得相思病,一病不起。”   “那不更好,你可以制药丸治相思,又可以大赚一笔。”   瞳瞳点点头,伴作认真。“这倒是可以慎重考虑。”   “你啊……”他摇头失笑,唤来奴婢。“虹儿,把桌上的木盒拿过来。”   虹儿把东西呈上,瞳瞳打开,里面是一个玉佩,和田玉,雕工细致,看得出来价值不菲。   “送你的。先说好,不许拿去换银子。”   “真不许?可我更爱银子。”   “这么缺银子?为了让袁慎之上青云书院?”   瞳瞳一怔,笑道:“连这个都打听得清清楚楚,我郑重怀疑你……有病!”   “我有病,你是今天才知道吗?”   “病得更重了。”她鼓起腮帮子,可爱的模样让他心头一跳。   “何必呢,为别人的孩子。”   “他哪是别人的孩子,他是裴哥哥的儿子,便也是我的儿子。”她态度郑重,这一点,她不允许自己模糊,更不想任何人模糊。   “你就这么确定袁裴还回得来?”有点生气,生气她的死心塌地。   “不管回不回来,他都是我的相公,我要追随一辈子的男人。”   她的话让郑禹青长叹。“女人为男人付出一切,值得吗?”   “值不值得不好说,重点是能够乐在其中。”   他们聊了很久,他心疼她的“乐在其中”,药热好、喝过药,世子爷累了,闭眼歇下。   瞳瞳拿起薬箱,轻手轻脚走出房间。   陆嬷嬷领着她往外,一面走一面说:“每回甯大夫来,世子爷精神都特别好。。”   “心情得开朗些才能把病给养好,陆嬷嬷有时间便引世子爷多说说笑笑,肯定会比我的薬更好用。”   陆嬷嬷一笑,道:“谨遵医嘱。”   送到门口,陆嬷嬷没收回目光。   那年……彷佛依稀是她坐在床边,逗着哥哥说笑,总是她说:“开心了,病就好了……”   瞳瞳没想到,最终竟是要郑禹青的帮助,自己才能重定方向,重新再出发。   “为什么不争?”郑禹背问,口气饱含惧怒。   他知道袁裴带回一名女子,知道瞳瞳被迫接受,知道她很伤心、很失意,知道她的“乐在其中”变成一场大笑话,而生在笑话中的她,还非要装出一张笑脸面对他……笨蛋!大傻瓜!   “为什么要争?”瞳瞳反问。   他藉口病入膏育,硬把瞳瞳从将军府给拉出来,可病人好好的,大夫却狠狠地瘦了一大圈。   “难道你打算在袁家当一辈子隐形人?”   连这个都知道?瞳瞳失笑,他肯定不是普通喜欢她,“可以老实告诉我吗?”   “老实告诉你什么?”   “你安插在袁府的棋子,是哪一个?”   “紫儿。”他坦承道。   她的大丫头?不会吧,身边的人都能被收买?是她给的月银太少,得从外面挣点外快?   “你怎么办到的?”   “当时人牙子带过去的人当中,有六个是我的人。”六个最好、最有可能被挑上的。   “世子爷这么处心积虑,图我什么?”   “你说呢?”   “医术?”   他瞪她一眼,咬牙道:“图你的美貌。”   “我就知道,世子爷忒肤浅。”   “对,我就是肤浅,才会喜欢你这个没心没肺的。说吧,真打算一辈子在袁家当个局外人?”   “我别无选择。”那是袁哥哥说的,她不想同意,却无法不同意。   “你可以和离。”   “裴哥哥不愿意啊。”他是个重承诺的汉子,他应了哥哥会照顾她一生,便会无所不用其极地“照顾”下去,不管她想不想要。   “你点头,我立刻把你从他身边抢过来。”他乐意亲自照顾瞳瞳,乐意予她一世平安幸福。   “抢?说得我奇货可居似的。”   “别怀疑,在我眼里,你就是奇货。”   她微微一笑问:“世子爷,我们是朋友吗?”   “这种事还需要怀疑?这些年我白用心了。”   “那么帮帮我吧!”   “帮你什么?”   “我想去锦州投靠姨母。”   “想找人投靠,我是更好的人选。”   她蹲下身,下巴靠在他床边,认真看他,认真问:“世子爷真肤浅得这么厉害?真被我的美色迷得东倒西歪?”   他没好气瞪她。“我这副身子,不必被美色所惑,就会东倒西歪。”   她捧着自己的脸,笑问:“这么想要我?”   “是看你可怜,又承你救命之恩。”   一弹指,她笑道:“好吧,等你有本事把诚王府的院子跑十圈,我就嫁你。”   “娶你跟跑院子有什么关系?”   “我不想前头常弃妇、后头当寡妇。”   “你咒我?”   “是实话实说,所以……在你能跑上十圏院子之前,先帮帮我吧。”   “帮你什么?”   “帮我离开袁府。”   于是,她在世子爷和陆嬷嬷的帮忙下,带着药箱离开京城。   临行前,陆嬷嬷塞给她几千两银票。她说:“出门在外,有朋友靠朋友,没朋友就得靠银子,这是我一点心意,你把银钱分开放,丢了东边的,还有西边的。”   看着陆嬷嬷为自己考虑周到,瞳瞳忍不住鼻酸,“谢谢陆嬷嬷。”   “到姨母家后,记得捎信过来,世子爷会挂心。”   “陆嬷嬷就不挂心我?”   “牢牢记挂着呢,你这丫头啊……总之,听嬷嬷一句劝,天底下没有过不去的坎儿,过这一关,日后再回头看,便会觉得没什么大不了。”   陆嬷嬷温柔的劝说,让她心头起涩意,抱住嬷嬷,她道:“我知道的,我不会轻易被打败。”   “不被环境打败,更不能被自己打败,懂不懂?”她捧起瞳瞳的脸,顺了顺她的碎发,柔声说着她曾对女儿说过的话。“人们往往不会因为一件喜事高兴一辈子,却会因为一个创伤抑郁终生,痛苦带给人的记忆还这大于快乐,你是医者,能治好别人的病不稀奇,你必须学会治好自己的感情,懂吗?过去的,就全抛了,不管那份记忆中的酸甜苦辣,要通通丢得一干二净。”   她用力点头,用力说:“我明白的,我不会被痛苦要挟。”   从走出袁家大门那一刻,她已经打算封锁曾经落在裴哥哥身上的喜怒哀乐。   “很好。人离开,心带走,既然决定不要这段际遇,就别在裴将军身上浪费忧伤。”   “谢谢陆嬷嬷教导。”   伸出手指,化开她眉间郁色,陆嬷嬷道:“下次回来,让嬷嬷看见你的笑。”   “好,一言为定。”   瞳瞳说“一言为定”,却在锦州甩掉诚王府的马车。   她说慌了,她没有姨母在锦州,她真正的目标是岭南,她要去找哥哥,她不介意那里是不是苦寒之地,她相信自己,再恶劣的环境,她都有本事为哥哥建立一个新家。   只是天不从人愿,她被人贩子掳走了……   幸好,她后来遇上了命中注定的那个人……   ——全书完   后记 实力很重要   我喜欢苏蒙,因为他的大胡子,因为他的性格,因为他不知道要怎么对女人好,却愿意努力学习改变。   最近和朋友谈起家里的老公。   兰妹说:“每次他用那种口气,好像在命令我现在非要立刻做某些事情的时候,我都会很反感。”   桦妹说:“他越是这样,我越是想反着来,他叫我往东,我偏要往西。”   我说:“通常这种时候,我连反驳都懒,但我会大翻白眼,把他惹得更火大。”   其实,丈夫叫我们做这些事没错,就算他不叫,我们也会去做,说穿了,他们就是担心、我们没去做或是没做好,可是用那样的口气来表现担心,总是会令人气到跳脚。   是啊,老一辈的男人都是这样,见你快要跌倒了,赶忙过来扶一把,嘴巴上讲的不是   “你还好吗?有没有怎样?吓到了对不对?”,而是“你在干什么?没有看路哦?”   用责备来包裹关心,这些男人……真笨、真不讨喜。   苏蒙就是这样不讨喜的男人,所以他失去妻子。   让儿子在没有母亲的疼爱下长得乱七八糟,然命运待他极好(应该说作者待他极好,愿意再给他一次机会),让他碰到瞳瞳、让他心动,让他愿意为喜欢的女子试着改变,把自己变成让女人心甘情显死心塌地的男人。   至于瞳瞳,就是一个刻苦耐劳、很乖很听话,虽然有坚定意志,但碰到委屈只能选择和血吞下或逃离现场的女子。   我住在台南,一个很传统的城市,多数的女子都是被教导要乖、要听话,长大后,有了委屈不会据理力争,只会暗暗吞下肚,而再隐忍也改变不了情况的话,就只能选择退让、逃避。   男女主角的性格,是以我身边朋友的性格作为例型写的,刚开稿时,我不确定他们会碰撞出什么样的火花,直到截稿了,我才想着,其实逃避不完全是坏事,只要有本事另起炉灶,总会闯出一片锦绣天地。   所以不管在什么时候,实力是很重要的事情,不管有没有男人愿意要你,至少你有权利疼爱自己,充实自己,让自己不管在哪里都是一枝独秀,教人仰望!